| 唐佑之 教會詩歌今昔談 |
| 送交者: 誠之 2005年10月15日09:24:3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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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詩歌今昔談 「今代」是指「流行」﹙pop即普遍﹚。「基督徒的音樂」應與一般的音樂一樣,有吸引力,領唱是為表演娛人﹙entertainment show﹚。傳統的音樂﹙即以長期使用的讚美詩集為代表﹚已經過時﹙﹚,可以完全丟棄了。這是教會音樂的方向?是面向新的世紀應有的蛻變與突破,才是教會更新的突徑?棄舊更新,原是救恩的內涵。 倡導今代教會音樂的得力人士中,有一位名Lyle Schaller,他也是極力推行小組教會的作家。九五年接受雜誌社﹙Worship Leader﹚訪問,公布於七、八月合刊。照他的分析這是一種運動,在過去廿五年以上,已有兩三波的進展,下列是他提出的特點。 一. 今代教會音樂是從歐洲的崇拜傳統,轉型至美國的方式,不着重形式,不崇尚固定的形態,更多自由,更加自發,強調看得見的傳播﹙visual communication﹚。 二. 這種音樂是具有戲劇化的功用,深入人心,以崇拜的經驗為中心主題。 三. 講道者在講壇可自由活動,不必只拘泥在一處,可在台上走動自如。 四. 雖遭受極大的反對,但逐漸替代傳統的詩班、指揮和司琴。現在可組成一小隊敬拜的主領人,共同負責計劃與引導會眾。 一. 聚會不再呆板,已由枯燥乏味進入生動活潑,極有吸引力。 二. 從會眾被動至參與。以前只坐着靜聽,現在可以積極參與,即使不起立揮手,仍感到參與感。 三. 重點在看得見的傳播,好似看電視一般。 今代教會音樂演變至今日的實況,需回溯六十年代。六十年代的科技發展使普遍流行的文化﹙pop-culture﹚越來越世俗化與多元化,這是外面的現象。教會裡面的情況有兩股力量,一種是天主教的革新,第二次梵蒂岡會議﹙一九六三年﹚之後,崇拜及宗教活動世俗化,以求普遍。另一種力量在美國西岸「耶穌運動」﹙Jesus Movement﹚,在音樂方面極受英國披頭歌唱家﹙The Beatles﹚影響。大眾傳播中,將鄉村音樂以及流行的民俗歌曲更加廣泛滲透在每個角落,再加上非洲的擊鼓方式進入黑人的音樂之中。 六十年代的所謂「青年意識」﹙youth consciousness﹚,青少年的反叛心理與行動。照紐約《華爾街時報》的報導,這種意識發展至今,成為「性、暴力與錄影帶」﹙sex, violence and video tape,九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還有一種教會的力量,是在靈恩派的進展。靈恩教會倡導的「讚美短歌」﹙Praise Chorus﹚與「福音詩歌」﹙Gospel songs﹚,幾乎與流行歌曲﹙folk-pop﹚並駕齊驅。電視中的靈恩方式的傳道常有這些節目,吸引很多觀眾。 提到福音詩歌,可回想摩迪布道運動中孫基﹙Ira D. Sankey﹚的詩歌,那是十九世紀末。今世紀的五十年代,謝柏來﹙George Beverly Shea﹚在葛培理布道大會唱的,應屬於當時的「今代教會音樂」,但是那時這些福音詩歌對傳福音以及造就教會,是今日教會中流行的歌唱所沒有的。這就十分值得商榷與省思了。 質疑性質與價值 今日在教會中流行的音樂,不僅中年以上的信徒感到困惑,我們不能只看他們過於懷舊、保守、頑固不化,他們的見解仍不容忽略。再轉向教牧同工、神學家以及教會音樂,他們也提出質詢。 宗教固然是有情緒的成份﹙靈恩派特別偏重﹚,但是信仰是全人的,應是整個人格的回應。崇拜是神的啟示,以及人的回應。有情緒,更有理智﹙悟性﹚及意志。小說家Berthold Auerbach曾說:「音樂將日常生活的塵埃,從心靈里洗除。」﹙聖樂家Donald P. Hustad引用﹚教會音樂有淨化心靈的作用,但今代流行的音樂有這作風嗎? 今日教會盛行的歌簡單易唱,但內容足夠嗎?作曲的是否真出於心靈深切的感受?短歌大多將一句話重複不已,幾乎與其他宗教的咒文﹙incantation﹚相似,無怪有人認為流行短歌是崇拜文化,不是敬奉真神,有膜拜偶像之嫌。這會為撒但的作為,從通俗的音調,使人在心理上有不健全的發展,走向世俗,接近罪惡而不自覺。如果研究搖滾音樂的來由,與性有聯想的作用。這是通俗文化帶來的要素,但一般人怎有分辨的能力?有人描寫世俗音樂由搖滾至敲打甚至扭曲(from pop to rock to rap to reggae)。娛樂性的因素(entertainment)似乎較濃厚,但教會是向神的敬拜,不是給人的娛樂。 再看流行音樂,包括教會中歌唱的已經供不應求,音樂製作成為極大的工業。《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在九六年五月二十日的那一期,特別訪問那些流行聖歌的作曲家與這一行的從業員。他們認為這些音樂只是商業化、消費化、個人化﹙commercialism, con-sumerism, individualism﹚,為迎合顧客﹙醉心今代教會音樂的人﹚,推銷商品不遺餘力,競爭十分激烈。結果哪裡有歸屬的團體?由於教會流行音樂暢銷,音樂工業當然有興趣,但他們的要求是「福音少,靈感多。最好不提耶穌,可提說神。」所以這些作曲家自感所作的歌不適切,也無意義﹙irrelevant and meaningless﹚。 教會的教牧同工,既不能完全傾向傳統,也不能完全傾向新潮。他們不想失去青少年,也不願使中年、老年人流失。他們就提倡崇拜綜合化﹙the blended worship﹚。傳統的詩歌不能棄絕,但也應有些流行的讚美短歌。事實上,從客觀方面研究,六十年代以後的聖詩並非都不能用,這當視作者來選擇,大多認為John W. Peterson,William J. & Gloria Gaither的,非但可以接納,而且為保守者所喜愛。在八十年代一些讚美詩集中,將福音詩歌與讚美短歌納入。有人作一番調查,至少有四十首的今代聖詩是大家都能接納的,如My Tribute﹙ Crouch,1971,中文譯為〈榮耀歸神〉﹚,Seek Ye First﹙Karen Lafferty,1972,〈先求神的國〉﹚,Majesty﹙Jack Hayford,1981,〈敬拜主〉﹚。Worship His Majesty這首英文歌的歌詞有問題,我們敬拜主,不是敬拜祂的華貴,中文意譯就除去這句錯謬的話。八六年出版的《崇拜慶祝讚美詩》﹙The Hymnal for Worship and Celebration, Word Music出版﹚,共六二八首,但其中今代作的流行歌九十九首,實際上只六.三五之一左右,以後的聖詩本可能還會增加若干。這種選擇的綜合為求平衡,應是正確的路向。 教會音樂何處去 教會仍應保持傳統的聖詩,這些都已經過時間的考驗,而且在產生的過程以及應用的時間內,有很多很深的經歷,怎可捨棄? 教會對今代的「聖」樂過份世俗化,有糾正的必要。在形式上似加以謹慎與淨化,並且多加強調敬拜的真義。我們的神不僅是貫乎眾人之內,也是超乎眾人之上。主是內貫的,與我們相近,並非說明我們可以隨意的對待祂。祂是超越的,我們更應有十分的虔敬。「惟耶和華在祂的聖殿中,全地的人,都當在祂面前肅敬靜默。」﹙哈二20節,在上下文來解釋,雖將拜偶像與敬奉真神作強烈的對比,但肅敬靜默表明虔敬順服,卻是聖經一貫之教訓。﹚ 敬拜是慶祝,確表達在撒拉弗的歌頌中。但以賽亞所感受的,不只是一味地歡欣,而是有省察、有悔改:「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賽六5﹚惟有得着赦免之恩的,才可歡欣慶祝。當然蒙受赦罪的恩,不是一勞永逸的,每次在歌頌之前,都要省察,都要悔改。奉獻尤其是崇拜主要的部份,不只是財物的捐獻,應是全身的奉獻。「燔祭一獻,就唱耶和華的歌。」﹙代下廿九27﹚ 對今代流行的聖詩短歌,不需一概摒棄,但需慎加選擇。第一,這些詩歌是否有屬靈的內涵,合乎正確的信仰麼?第二,音調方面是使人有默想,激發敬虔的心麼?第三,價值方面,是否經得起時間的考驗?新歌不能立即接受,看過兩年、五年之後的效果。所謂新歌不是詩篇中所提的,因為新歌是與新事相聯,不是人作的新歌,而是神作的新事、大事,然後因感恩而化為歌頌。第四,這些歌有否滲入不健全的文化因素?任何世俗的成份都不健康。最後,這些詩歌是否真正能夠表達崇拜頌讚的心? 教會必須虔心祈禱,以聖經真理多加思想,在聖靈的光照下,徹底省察。在廿一世紀新時代,教會崇拜的路不偏差。主指示我們走的是正路、聖路,專為贖民所預備。 ﹙本文作者為美國加州金門神學院榮休舊約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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