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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信主?(轉)
送交者: 白鴿子 2005年10月15日09:29:2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為什麼信主

作者:漫波

世上有一位愛我們的神

世上有一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祂愛我們勝過一切的一切;祂創造了我們,最清楚我們,並在我們出生以前,就已經為我們的生命預備了最美好的計劃和最豐盛的賜福。但很多很多的人,在很多很多的時候,卻不認識這位獨一的愛我們的真神。

無論嘴裡承認或不承認有這麼一位神,世人常常這樣脫口而出,“人的命,天註定”,“謀事在人,成事在天”,“老天爺幫忙的話…”等等;那麼這裡的“天”和“老天爺”是什麼呢,是不是就是那位創造宇宙萬物、愛我們的真神?

更多的時候,世人哀嘆生活的艱辛,生命的苦短,世事的蹉跎,世界的不公,人心的詭詐,和社會的腐敗。但是我們想一想,如果這個世界本該這樣,如果這個世界本該是艱辛的、苦短的、蹉跎的、詭詐的、不公的和腐敗的,那麼是什麼促使我們嚮往一種截然不同的世界,生命和生活呢?

當我們問“人生為什麼沒有意義?”的時候,至少我們問的這個問題是有意義的,對不對?一個動物絕對不會問出這樣的問題,而我們人類,卻在一個“沒有意義的世界”之中,尋找意義,為意義而困惑,這是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呢?

在一個不公平的世界裡我們渴望公平,在一個不完美的世界中我們追求完美,在一個目光短淺及時行樂的世界裡,我們嚮往一份真情的永恆:你們說這是不是很奇怪呢?其實就像鳥兒有了翅膀,就會有一片天空等待它去飛翔;魚兒長了鱗,就會有一片湖泊和海洋等待它去暢遊;最自然的解釋是,當我們心中存着對完美、永恆和真愛的渴望,就會有一個地方,那裡充滿了完美、永恆和真愛,在等待着我們!而這一份對永恆追求和渴望,正是神放在我們的心裡。

記得很小的時候,我就常常覺得世事如夢,人生苦短,了無意義,生命似乎沒有什麼太大的目的。然而有一些東西卻真真切切地感動了我,讓我有一種說不出的渴望,讓我希望永遠;其中兩個是大自然和音樂,特別地能打動我。每當我看到大自然的日出日落,潮漲潮消,雲聚雲散;每當我聽到動人的旋律,我就深深的感覺這些美是這個世界不配有的,是不屬於這個世界的:“此曲(景)只應天上有,人間能有幾回得”。這些美一定是來自於另一個世界,是天堂的一角;今天我知道了,這是神對我們的啟示,是聖靈的召喚,是永恆的觸摸,是神讓天堂在我們的心湖中投下的一個美麗影子。

真的,世上的人,有的追求金錢,有的追求情慾,有的追求虛榮,有的追求權力...但在這世上沒有一樣事物可以真正使人得到心中永遠的滿足;而最終的總是空虛,失落、痛悔和傷害。為什麼呢,因為神造我們的時候,就好像在我們內心的最裡面留了一個缺口,通過這麼一個小小的缺口,可以讓我們窺視到天國美好的永恆;這麼一個小小的缺口,也只有神的大愛和天國的永恆才可以填滿,帶給我們心中的平安和喜樂,讓我們從心底里的最深處發出幸福、踏實的嘆息。

剛到美國的時候,我讀的是經濟學的博士,也像其他剛剛到美攻讀博士學位的中國留學生一樣,對包括基督教在內的信仰充滿了抵制甚至蔑視。金錢上有金錢的暴發戶,知識上有知識的暴發戶。我們就是知識上最大的暴發戶,都是改革開放的產物和既得利益者。我們很得意。我們只相信自己,我們只相信知識,我們只相信自我設計。“都什麼年代了,還信這些迷信!”我們這麼看基督信仰。

但漸漸地,一個有趣的現象發生了;特別是那些攻讀物理、化學和文理類的博士生們,有一天忽然發現他們敬畏的導師們都是虔誠的基督徒;這就在我們的心中掀起了不小的震動,這些大師級人物都是各個領域的權威和泰斗,還有的是諾貝爾得主,為什麼他們會去相信這個“非理性”的基督信仰呢?會不會是因為,當學問做到一定的層次,有些問題他們怎麼也解釋不了,他們只好求助於信仰作為寄託?但想一想,似乎又不應該,因為這些大科學家們具有最嚴謹的邏輯思維和最冷酷的頭腦,是從不向非真理妥協的。那麼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在這些大師的學術研究和生活體驗中,他們不得不得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萬物有一位創造者,世上有一位真神。

有人打比方,近代人攀登科學的高峰,攀登了幾十年,就要登頂的時候,力不從心了,就在這個時候,山崖的另一邊伸出了一隻手,把科學家同志們拉了上去:原來神學家們已經在山頂上等了我們幾十個世紀了。科學的終點是神學的起點。

科學和基督信仰並不是矛盾或牴觸的。恰恰相反,正是通過讓人類研究科學,神把祂一部分的造物的奧妙和規律彰顯給了我們,造福了人類。如果說,樹上落下的蘋果幫助牛頓發現了萬有引力,那麼牛頓也許可以用類似的方式來解釋科學與神跡的關係:如果沒有神的干預的話,生活中的萬事都會像蘋果從樹上落在地上一樣自然發生;但有的時候,神為了我們好,會干涉我們的生活,就如同空中下落的蘋果忽然被一隻手托住了。神創造了宇宙萬物和其中的規律,祂自然也可以選擇在某些時候改變它們。這就是奇蹟的發生。

人有罪,卻不認識神

那麼為什麼在更多的時候,我們感受不到神的愛,感受不到神的賜福,甚至感受不到神本身的存在呢?這是因為人性是叛逆的,是有罪的。悖逆的本性使我們背離神,偏行己道。人的罪惡和神的聖潔就像是冰與火一樣不能相容。所以我們見不到神的面,正是因為如果我們不認罪,我們不配見神的面;我們虧欠了神的榮耀。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那麼什麼是罪呢?

罪不僅僅是停留在行為上的,不僅僅是殺人放火,不僅僅是作奸犯科。罪更是人類的本性。我們自私,我們貪婪,我們嫉妒,我們驕傲,我們仇恨,我們欺詐...我們心中無時不刻的涌動着邪惡的暗流,無時不刻的充滿着放縱的欲望。只要條件容許,人沒有做不出來的壞事,人沒有想不到的惡。比如說,我們仇恨貪官污吏惡人小人,但如果我們有他們一樣的權力或金錢,我們很可能會比他們更腐敗更邪惡。

一個人如果看見一萬塊錢,可能不會去搶,但如果是一百萬呢,可能就去搶了;或者,一個人如果面對的是死刑的後果,可能不會去搶,但如果只是十年徒刑呢,可能就去搶了;一個人可能見了多少錢,都不會去搶,但可能見了女人,就要犯姦淫的罪了;一個人可能既不愛錢,也不好色,但可能會為了爭奪權力而喪盡天良...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最黑暗、最軟弱的地方,只要環境成熟了,我們的罪性一定會變為罪行!

只要想一想,如果某一天,我們把我們腦子裡所有的欲望和衝動都行出來的話,我們一定是被槍斃一百次都不夠!

記得聖奧古斯汀在他的回憶錄中談到過人的罪性。聖奧古斯汀年輕的時候曾經非常的腐敗和放縱,但當他舉例他是個罪人的時候,只舉了一個在別人看來似乎不以為然的例子:很小的時候,應該是一個秋天的下午,他和一群家裡有錢的孩子跑到外面去玩,然後他們看到了一個果園,裡面的桃樹上結滿了熟透了的果實。於是這些孩子們衝到院子裡面,毀壞那些桃樹,把桃子搖到地上,再把它們用腳踩爛,直到把這個桃園踐踏得面目全非。這群孩子這麼做不是為了吃桃子,更不是為了報復果園的主人;聖奧古斯汀解釋說:我們這麼做,就是為了作惡的快感而做,就是為了罪中之樂而做,就是為了做而做;如果說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我們都是罪人,本性中就充滿了作惡的衝動。

還有另外一件事,我一直印象非常深刻,雖然原來都是當笑話講的。上大學的時候我參加過新東方的“GRE”輔導班,記得在最後一節課的時候,上課老師對我們講,“很快的,成績就出來了,申請出國留學的結果也就要知道了。假如說,你的最要好的朋友申請沒有成功,你的第一反應會是什麼?會不會是心底里一點絲絲的快感?”話音剛落,滿場哄堂大笑,那是一種默契的回應。不管我們之後會對我們的朋友有多麼真誠的同情和幫助,我們的第一反應卻總是惡意的,幸災樂禍的,哪怕多麼短暫,哪怕只是千分之一秒,萬分之一秒,從我們心頭一掠而過。這種根深蒂固的本性反應,就來自於我們的罪性。

所以說,罪這種東西是在我們的血液里,在我們的骨子裡,自從我們的祖先,一刻不曾離開。這就是我們的罪性。並且我們從這一份罪性中得到衝動和快感 – 我們不是因為犯了罪而成為罪人,乃是因為我們是罪人,我們才犯罪。

在希臘語裡面,罪的定義是“偏離了靶心”。這就是說,人性以已根本上偏離了聖潔、良善的靶心;僅僅靠行為,我們的罪性是改變不了的;在這個被罪惡充滿的世界上,我們永遠不能落在那個完美的靶心。

其實,世上最大的罪是人心的驕傲。人的罪來自於兩個地方:來自於動物的本性,和來自於地獄的惡魔的本性。人性的貪婪、自私、肉慾等等來自於我們動物的本性;而人心的驕傲來自於地獄的魔性。我們為什麼說驕傲是最大的罪呢?這是因為驕傲是排他的,是一切不和諧的根源。是驕傲使魔鬼變成了魔鬼。而世上的每一個人都免不了驕傲。

什麼是驕傲呢?一個人不會因為擁有了某樣東西而驕傲,一個人只會是因為擁有了別人沒有的東西而驕傲;一個人不會因為有很多的錢而驕傲,一個人只會是因為有了比別人更多的錢而驕傲;一個人不會因為有很多的權力而驕傲,一個人只會是因為有了比別人更多的權力而驕傲。驕傲的本質是排他的、是競爭的。讓我們設想兩個犯了來自於動物的罪性的人:兩個賭徒、兩個醉鬼、或是兩個嫖客,他們能不能成為很好的朋友呢,當然可以。那麼兩個驕傲的人呢?一定不可以,無論他們是所謂多麼高尚的人士。因為驕傲是排他的:一個人心中的驕傲越多,他越不能容忍其他人所表現出的一丁點兒的驕傲。當一個人覺得他強於世上所有的人的時候,他就一定也想超過神,使自己成為神:這就是人類最大的犯罪!

人有罪的代價是死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世上的人犯了罪,要判刑坐牢。那麼每個人都對神犯了罪,代價是什麼呢。聖經說,罪的工價乃是死。人來自於塵土,必將回到塵土;每個人都免不了一死。但比肉體的死亡更可怕的,是靈魂永遠的在罪里,是我們永遠與神隔絕的狀態 ―― 那就是地獄。如果人不能得救,人的靈魂必會進入地獄。在地獄裡,不僅僅是肉體的煎熬,更是靈魂上的絕望,是切齒的痛悔。

上帝是一切美好、良善、永恆、溫暖、光明和喜樂的源頭。與神同在,就意味着我們也擁有這一切,我們在天堂;與神永遠的隔絕,就意味着我們所得到的,是這一切的對立面:痛苦、黑暗、寒冷、死亡...

靈魂上的絕望,是因為在地獄中,罪未得赦免的人不再有希望的意義和實現的可能。但丁在“煉獄”中說,進入地獄的門口一定寫着這麼一行字:“這以後,放棄你所有一切的希望和夢想。”(From now on, all of your hopes are abandoned)。可以想象,如果一個靈魂都不再有希望的權力和可能,那一種痛苦一定是世界上最大的痛苦。今生今世,雖然生活中充滿苦難和掙扎,但我們畢竟還有希望和夢想,還有實現希望和夢想的可能;我們盼望金榜題名、洞房花燭、他鄉遇故知、久旱逢甘露…儘管往往實現夢想的可能性是那麼小,並且實現夢想之後的快樂是那麼的短暫和不真實。

錢鍾書在他的“論快樂”一文里說:“快樂在人生里,好比引誘小孩子吃藥的方糖,更像跑狗場裡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幾分鐘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着許多痛苦。我們希望它來,希望它留,希望它再來-----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歷史......”。但在地獄裡的靈魂,它們只有痛苦去忍受,希望不會來,希望不會留,希望更不會再來!

如果在天堂的門口也有一句話的話,那麼一定是:“這以後,你將實現你所有一切的希望和夢想。”在天堂和地獄之間沒有通道或橋梁。選擇去天堂還是去地獄是我們今生今世必然要做的決定;在這個決定上,沒有中間態。不去選擇就是已經選擇了地獄。所以說,地獄裡的靈魂是痛悔的,因為它們選擇了不去接受主的救恩,它們錯過了進入天堂得到永生的機會。

我也想起小時候看過的“封神榜”,當裡面的各路“神靈”吃了敗仗或犯了大罪以後,就往往這樣寫道,“XXX的名字便從封神榜上勾去,於是XXX從此灰飛煙滅。”我想類似的,我們人犯了罪,本應進入永遠黑暗和絕望;當神愛世人,叫一切認罪的,相信主耶穌名字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 在我們接受主耶穌作為我們生命得救主的瞬間,我們的名字就被即時地寫在了天上的生命冊中,罪被救贖,並得永生。世人輕諾寡信,出爾反爾,但神是信實的神,是不變的真理,是永恆的救主,是說話算數,永遠不更改的。所以我們在主里的得救和永生是確實的,是即時,是不隨世事或人心而改變的。

人無法靠行為自救

古往今來,無數的哲學家和修煉者都在追求罪的救贖和人的永生。燒香拜佛,積德行善 ―― 世人一直力圖在靠行為得救。在世人眼裡,我們之中似乎有“好人”、“壞人”之分,並且我們常常說,“不管怎麼樣,我作個好人,做好事行善,不作傷天害理的事就行了。”但是,人真的可以自救嗎,人真的可以靠行為成為“好人”、“完人”、“無罪的人”嗎?

但是,在神的眼中,世上的人沒有“好人”和“壞人”之分,也沒有“有罪人”和“無罪人”之分;世上真正只有兩種人,“承認自己是罪人的罪人”和“不承認自己是罪人的罪人”。

打個比方,世上的“好人”之高大,好比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瑪峰,海拔之上8千8百多米;世上的“壞人”之低下,好比世界最深處的海溝,海拔之下1萬2千多米。那麼地球上“好人”與“壞人”差距之大,應該沒有比這個對照更誇張的了吧。然而有的科學家做了一個計算:如果把地球按比例縮成一個籃球的大小,地球的表面比籃球還要光滑!神在那無比聖潔的天穹之上,俯視我們這個在罪惡中轉動的地球,我們是如此的骯髒和渺小;我們世人都是一樣,我們本質上沒有任何區別,我們無法自救。一個人做了一億億億億件的錯事,然後又做了100件錯事,另一個人做了一億億億億件的錯事,然後又做了100件好事:他們之間哪裡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呢?

我也想起柏楊在《醜陋的中國人》裡面提到的:世界是一個大醬缸,我們都是一隻只的蛆,在裡面生活,拱來拱去;我們爾虞我詐,我們勾心鬥角,我們還樂在其中,樂此不彼。在這個醬缸裡面,可能有的蛆比另外一些蛆要白一些,要乾淨一些,但它們畢竟還是蛆;無論再怎樣努力,再怎樣白,我們仍然是醬缸里的蛆,我們變不成金魚缸里的金魚!我們之骯髒、之渺小,憑人自身的努力,我們是永永遠遠達不到神的聖潔、良善的標準的;我們救不了我們自己。

我們可以對付自己一時的罪性,但我們改變不了自己裡面的罪性。我們不是常常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嗎?小時候,媽媽批評我,不是常常說“狗改不了吃屎”嗎?我們靠自己的努力贖罪,就好比一個人,他站在泥地里,用手抓自己的頭髮,想要這樣把他自己從泥里提起來。

中國有很多人想通過信佛或修道來得救贖、進永生。我曾經也迷過佛教,還常常去雍和宮拜佛。但看遍各種佛經,我找不到任何一個地方談到創造,也沒有任何一處清清楚楚地講到如果我們如何如何做了,佛祖就保證我們可以被救贖,得永生。一處也沒有。那麼,誰才可以救贖我們呢?那只有被我們的罪虧欠了的人,就是我們在天上的父,主耶穌;那麼,誰才可以賜給我們永生呢?那也只有創造我們,賦予我們生命的人,就是我們在天上的父,主耶穌。聖經的第一章,就談到了神的創造;而且貫串整部書,我們可以看到神在向世人彰顯拯救我們、帶給我們永生的計劃。

佛是教人往內心裡去看而獲得覺悟的,講究“清靜無為”,但是人的內心裡是什麼呢?那裡充滿了罪和朽壞,我們怎麼可能在那裡尋找到實實在在的清靜和聖潔呢?而作為基督徒,我們是要向外、向上、向遠看的,定睛在主耶穌的身上,心中有永恆;因為愛和聖潔的源頭不在我們心裡,唯獨在神那裡。“我要向山舉目,我的幫助來自哪裡?我的幫助來自創造天和地的耶和華。”所以基督徒又是“入世”的:這個世界上的苦難是真實的,而有限的我們唯有獲得了主無限的愛,我們才有力量去回到這個世界上,充滿平安,充滿喜樂,充滿光亮,充滿盼望地去愛,去奉獻,去改變。唯有從天父那裡,我們才知道我們人生的目標,我們今生今世,在這個世界上,是有着怎樣實實在在的任務和意義。我們也只有把目光放得更遠,超越今生今世,我們才能把今生今世交在我們手裡的事情做的最好。

從此岸的今生到達彼岸的樂土,是古往今來無數哲人、佛家或道家苦苦追尋,想要做到的事情。如何跨越這條將我們與永恆隔開的河,哲學也好,佛學道學也好,只是告訴我們一些猜測出的人的想法,如何游泳呀,如何划船呀,等等。真正下水呢,是死是活就要看我們自己了。但是主耶穌的方法卻非常直接,祂抱着我們,祂扛着我們,祂背着我們,祂拉扯着我們,親自趟水過河把我們送到對岸。事實上,主耶穌為了我們走上了十字架,付出了完美無暇的生命,又死而復活!而我們只要相信神的拯救計劃已經完成了!通過主耶穌的大愛和恩典,我們不是靠行為得救,我們是靠信心得救。並且我們的得救是確實的,是即時的,是完全的,是永遠的!

我們再來看世上一切寶貴的東西,他們都具有兩個特點。第一個是無價。每個清晨的第一縷陽光,每一天醒來的心跳,每個人的第一次初戀,等等,這都是我們付出多大的價錢都買不到的。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想讓太陽為他在地平線上晚升起一秒鐘,也是做不到的。第二個特點是免費。無論你是男人還是女人,老人還是小孩,窮人還是富人,高官還是平民,陽光一樣地灑在你的身上,雨季一樣為你而來臨,自然一樣地為你而壯麗,並且都是免費的!這就是恩典。我們想一想,救恩與永生之寶貴,豈不更勝過這世上我們所見、所經歷的一切?所以救恩與永生的恩賜,不是靠我們的行為可以得到的,而一定是無價的,同時也是免費的。

神是我們在天上的父親,我們是祂鍾愛的子女。如果我們的父親有我們生命中最好的禮物,他會不會藏起來不給我們?一定不會。而且我們的父親一定不會是那麼小心眼的,好象一定非要我們為家裡做點什麼事情,掃地、做飯、洗衣服什麼的,才肯把生命中最寶貴的禮物給我們。其實,我們的父親所唯一需要我們最到的,就是承認我們自己錯了,我們不該在外面打架鬥毆、曠課逃學不聽父母的話;我們今天回家了,我們承認這是自己的家,我們承認這是我們的父親,我們願意從此聽他的話。只要我們這麼做了,我們天上的父就原諒我們的錯,就把我們接進天家,與祂共享永生的快樂和榮耀。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神)那裡去。”(約翰福音 14:6)

神為我們預備了救贖的計劃

人犯了罪,罪的代價是死,是喪失永生。如果我們的生命要從這個被罪惡統治的世界中得到救贖,這個世界就必須要有一個生命為我們犧牲,把我們有罪的生命拯救出來,洗滌乾淨。

設想一下,如果我願意為你付出我的生命,用我的死換回你的生,使你擺脫死亡的枷鎖,這有沒有可能呢?一定沒有,這是因為我本來就該死,我死了是因為我的罪性,並不會對任何人的救贖有任何幫助。世上每一個人都是罪人,而一個罪人是救不了另一個罪人的,就如同一個欠債的人無法替另外一個欠債的人還錢。這也如同是在法庭上的保人 ―― 保人一定是沒有前科的,是有錢作贖金的,還要是有信用、德高望重的。

但是,如果這個世界上有一個無罪的人呢,一個全然聖潔,完美的人呢?他願意把他無罪無暇的生命奉獻出來,以換取我們罪的救贖和生命的不死,這有沒有可能呢?你一定會說,“怎麼會有呢?古往今來,人無完人呀!”所以,這個完美的人,一定不是一般的人:唯一的可能是,他就是神本人,因為只有神才能做到完全的聖潔和無罪。好了,這恰恰就是神救贖的計劃,祂要親自為拯救我們而獻上祂的生命!我們的神,既是審判者,又是救贖者。

神道成肉身,派祂的獨生兒子來到世間,豐豐富富的滿有恩典;神的到來,就是要為我們付出祂完美聖潔的生命。主耶穌既有人性的一面,又有神性的一面。人性的一面,確保了主耶穌要經歷了世上眾人都經歷的誘惑、試煉、痛苦、悲傷、和掙扎;然而具有神性的一面,又確保了主耶穌可以戰勝這世上一切的誘惑和試煉,是人類有史以來,唯一的戰勝了罪惡的,完美、無罪的人。

“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2:18)

這讓我想到一個故事。一個農場裡住着一戶人家。這一年,來了一場大暴風雪。家裡的小男孩在屋裡取暖,向窗外望去,看見一群鵪鶉正擠在糧倉的門口取暖。原來因為今年的雪來的太早,這些鵪鶉的毛還沒來得及長厚實,只好擠在糧倉口,想借裡面透出的一點溫暖,挨過這寒冷的一夜。見到此景,小男孩心生憐憫,想:“如果我把倉庫的門打開,讓它們躲進去,不就更暖和了嗎?”於是小男孩朝糧倉走去,但當他剛接近那群鵪鶉,它們就嚇得四下飛逃了。他並不灰心,耐心等待鵪鶉重新聚集,再一次靠近糧倉,但同樣,鵪鶉們飛散而逃。就這樣反覆了很多次,鵪鶉們始終嚇得跑掉;小男孩終於放棄了,傷心地回到了床上。望着窗外這群瑟瑟發抖的小生靈,他自言自語道,“哪怕只是一會會兒,我要是變成它們之中的一員就好了:這樣它們就知道我是為了它們好了!”神豈不是也這樣想着來拯救我們嗎?世人之愚昧和叛逆,若不是神親自來揀選我們,我們怎麼會知道天國的道理呢?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 5:8)

在祂33歲的時候,主耶穌為我們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用祂的完美的寶血洗滌、掩蓋了我們身上的罪孽,使我們與天父的關係得到了恢復;並且3天之後復活,升到天上,叫一切相信祂的名的人,罪被赦免,不致滅亡,反而得到永生。這就是神的救贖的計劃,這就是福音的核心涵義。在這宇宙存在之前,主耶穌就已經存在了,並且這一份救贖的計劃就已經完成了。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可10:45)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8:32)

我們唯有接受耶穌作救主

假設我是一個奴隸,我欠了奴隸主一萬塊金幣;還不了這一萬塊金幣,我就永遠是奴隸。又比方說你特別關愛我,有一天,你找到我的奴隸主,把這一萬塊金幣替我還了,將我贖了出來。然後你來到我面前,對我講,“老漫啊,我愛你,你看,我替你把你欠的一萬塊金幣已經還了!你自由了!”我想我作為一個奴隸,我可能會有兩種反應。

第一種反應,是我馬上對你充滿了感激之情,同時心中興奮雀躍不已,隨即收拾了我自己僅有的一點點細軟,歡歡喜喜、頭也不回地跨出奴隸主家地大門,邁開大步,從此行在灑滿陽光的自由之中!

第二種反應可能是什麼呢?假設不僅我是奴隸,我的父親也是奴隸,我的爺爺還是奴隸,我爺爺的父親也是奴隸 ―― 我世代為奴!不僅如此,我除了為奴隸主做骯髒卑賤的苦活以外,我不會也不知道世上還有其他的生計;我除了接受奴隸主的打罵侮辱以外,我不知道世上還可能有其他的生活方式!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最可能的反應是什麼呢?一定是我不相信你。我絕對不相信你把我贖出來了。我覺得你是在開我的玩笑,甚至,我覺得你是在戲弄我,侮辱我。於是,我不僅不相信、不感激你,我還要大大地仇視你,向你吐痰,加以拳腳,以至於最終要了你的命。

這也就是主耶穌兩千年以前受到的遭遇:為了我們罪的救贖,祂來到了世上,卻不被世界所接受,甚至遭到世人的辱罵,唾棄,以至最終被送上了榮耀的十字架。“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到自己的地方來, 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翰 1:10)

但事實是,無論我信與不信,我欠奴隸主的一萬塊錢已經被你還了,這是不以我的意志為轉移的。唯一的區別就是我的信,或者不信。如果我不信,你就是替我還了一百萬、一千萬塊錢,也沒有用;怎樣的救贖的代價也改變不了我終生為奴的心態、身份和命運;如果我信了,那麼沒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擋我從奴隸主家裡的院門走出去!

同樣的,無論我們信與不信,兩千年以前,主耶穌的救贖計劃已經完成了,用祂的完美的生命一次性地獻祭,贖回了我們有罪的生命,並且三天后復活,戰勝了統治這個世界的黑暗和死亡。這是不以我們意志為轉移的事實。如果我們不相信,我們便仍然是罪惡和死亡的奴隸,不認識我們的救主,不懂得這一份救恩。如果我們相信了,這世上就沒有任何一件事可以阻擋我們脫離罪惡和死亡的奴役,走入光明,成為上帝天父的孩子!“凡是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 1:12)

親愛的朋友,如果你口裡承認,心裡相信自己是罪人,相信主耶穌是神來到世間,為我們捨身,又復活,賜給我們救贖和永生,那你就可以向主基督耶穌做以下的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我願意把我的靈魂交給您,求您做我生命的救主。我承認我是一個罪人,我願意接受您的救恩。我相信您是萬能的神,來到世間,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又三天以後復活,叫一切相信您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我願意用我以後的生命,來榮耀您得名。感激您,讚美您!奉主基督耶穌的名求。阿門!”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 2:8-9)

耶穌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啟示錄 3:20)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 1:12)

老漫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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