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默 :基督教哲學默想(二) |
| 送交者: candle 2005年10月15日09:29:2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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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在、信、行、知與愛 雷默
默想“我思故我在,我在故我思。我思故我信,我信故我行。我行故我知,我知故我愛”一詩,揣摩基督教神學中“思”、“在”、“信”、“行”、“知”與“愛”的關係,而得詩如下。 “神在故我在” :“我”之“在”的前提首先是“神”之“在”。“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神是創造者,我是受造物若無神之在,就無我之在。神之在是我之在的前提和根源。非基督教哲學之所以走入歧途,乃是因為失去了神之在,喪失了最根本的出發點。“神思故我思” :“我”之“思”的前提首先是“神”之“思”。神是有思想的神,大有智慧的神,“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賽55:8)神造我們有他的形像,因此我們才能運思。基督徒必須有思想,因為我們的上帝是最偉大的思想家,聖經就是他所啟示的哲學寶典,智慧文庫。“神靈賜我信” :然而我們的“信”絕不是我們之“在”的自然結果,也不是我們之“思”的邏輯結論。“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弗2:1),“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8)。所以,在“我”之“信”的問題上,既要擺脫自然主義,也要排斥理性主義。“神恩扶我行” :“我”之“行”並不是我自己的功勞,我們只不過是上帝手中的工具。“斧豈可向用斧的人自誇呢?鋸豈可向用鋸的人自大呢?好比棍掄起那舉棍的,好比杖舉起那非木的人”(賽10:15)“我們所作的事,都是你給我們成就的”(賽26:12)。若不是神的恩典保守我們,成全我們,我們就“不能作什麼”(約15:5)。“神光照我知” :“我”之“知”來自神的光照。雖然我在,雖然我思,雖然我行,然而真正的知識卻離不聖靈斷開光照,“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2:12)。“神愛啟我愛” :“我”之“愛”並非來自我之在、思、行和知,而是源於神之愛。“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的心裡”(羅5:5);“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林後14:14)。因此,讓我們把一切的冠冕都放在上帝的寶座前,由衷地發出讚美:“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直到永遠。阿們!”(羅11:36)
神在故我在,神思故我思。
神靈賜我信,神恩扶我行。
神光照我知,神愛啟我愛。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八日 於威斯敏斯德書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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