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呼召
當保羅說﹕ “祂所預定的人﹐祂又呼召他們來﹔祂所呼召來的人﹐祂又稱義他們”之時(羅8:30)﹐他指出呼召是一項神的作為﹔事實上更具體地來說﹐這是一項父神的作為﹐因為祂是預定人 “模成祂兒子的形象”的那一位(羅8:29)。還有一些經節更全備地描述出什麼是呼召。當神大有能力地呼召人時﹐祂呼召他們 “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2:9)﹐祂也呼召他們 “與祂兒子……一同得分”(林前1:9﹔另參徒2:39)﹐並且 “進祂國﹑得祂榮耀”(帖前2:12﹔另參彼前5:10﹔彼後1:3)。蒙神呼召的人是 “屬耶穌基督的人”(羅1:6)﹔他們蒙召成為 “聖徒”(羅1:7﹔林前1:2)﹐並且進入和睦(林前7:15)﹑平安(西3:15)﹑自由(加5:13)﹑盼望(弗1:18; 4:4)﹑聖潔(帖前4:7)﹑堅忍受苦(彼前2:20, 21; 3:9)﹐以及永生的境界(提前6:12)。
這些經節指出﹐這呼召並不是一個無力﹑屬人的呼召﹐而是從宇宙君王而來的一種 “召喚”﹔它是大有能力的﹐可以帶出人內心被這個召喚所引導出的回應。這項神的作為必然會帶來回應﹐因為保羅在羅馬書8:30那裡明確地說﹐所有被 “呼召”的人﹐也都被 “稱義”。(注1)這個呼召具有大能﹐可以引我們離開黑暗的國度﹐帶我們進入神的國度﹐所以我們能夠進入與祂完全的相交中﹕ “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祂所召﹐好與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林前1:9﹐ “一同得分”也可譯 “團契﹑相交”)
這項神的大能作為通常被稱為 “有效的呼召”(effective calling)﹐這與一般性福音的邀請是有所區別的﹔一般性福音的邀請是臨到所有的人﹐而且有些人會拒絕。然而這並不表示有效的呼召就不牽涉到人傳講福音的作為﹔事實上﹐神的有效呼召是透過人所傳講的福音而臨及眾人﹐因為保羅說﹕ “神藉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到這地步﹐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帖後2:14)當然﹐有許多人聽了福音信息的一般呼召﹐卻沒有回應﹔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因著聖靈在人內心的工作﹐福音的呼召變得如此有果效﹐以至於他們作出回應﹐這樣我們便可以說這就是他們領受了 “有效的呼召”。
我們可以將有效的呼召定義如下﹕有效的呼召乃是一項父神的作為﹔祂透過人所傳揚的福音而說話﹐藉此召喚人到自己面前﹐使他們能夠以得救的信心來回應祂。
很重要的是﹐我們不可造成錯誤的印象﹐以為人可以單靠這個呼召的力量得救﹐而不需要他們自己願意對福音作回應(見本電子書第五章有關歸正〔conversion〕所必須具有的個人信心和悔改之討論)。雖然有效的呼召確實會喚醒我們﹐並帶出我們的回應﹐但是我們必須強調﹐這個回應仍然必須是自願的﹐各人要甘心願意地信靠基督。
這就是為何禱告的工夫對於有效的傳福音事工是如此地重要﹔除非神在人心中工作﹐使所傳講的福音產生果效﹐否則就不會使人有真實得救的回應。正如耶穌所說﹕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6:44)
福音的呼召之有效運作的一個例子﹐可見於保羅首次到達腓立比傳講福音時﹐當呂底亞聽到了福音的信息﹐ “主就開導他的心﹐叫他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徒16:14)
一般性的 “福音的呼召”(gospel call)和有效的呼召是有區別的﹕有效的呼召全然是神的作為﹐必定能使聽見的人以得救的信心來回應﹔而福音的呼召則是指人傳講福音信息﹐但不一定能使聽見的人以得救的信心來回應。福音的呼召是給所有人的﹐甚至包括那些不接受它的人﹔有時候福音的呼召又被稱為 “外在的呼召(external calling)或 “一般的呼召”(general calling)。相反地﹐神的有效的呼召能夠真正地從聽到呼召的人內心中帶出一個甘願的回應﹐因此有時候它就被稱為 “內在的呼召”(internal calling)。福音的呼召是一般的﹑外在的﹐而且常常會被人拒絕﹔而有效的呼召則是特定的﹑內在的﹐而且是恆常有效的。然而這並不是要降低福音的呼召之重要性﹔有效的呼召必須透過福音的呼召才會臨到眾人﹐這是神所指定的方法﹔沒有福音的呼召﹐就沒有人能作回應而得救﹗ “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羅10:14)所以﹐確切地明瞭什麼是福音的呼召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