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九章分享
1—3節
一、神用洪水滅世,挪亞一家八口得救,他們出方舟後,神祝福他們,要他們“生養眾多,遍滿了地。”神造亞當、夏娃的時候,是要他們管理空中的鳥,海里的魚,地上的走獸。這裡神卻說“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凡活着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神只說“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也就是說你們吃也可不吃也可,他把自由意識交給人。顯然犯罪了的人類已經不再敬畏生命,選擇了吃。吃盡地上走的,海里游的,天上飛的,游遍天下山水,玩遍天下女人,成為墜落了的人類一個存在的目的,生活的目標。貪婪就成為破壞大自然和環境的禍根。
4—7節
解經家們喜歡把聖經分為律法時期和恩典時期,這是不符合事實的,其實從神創造萬有開始,律法和恩典就一直伴隨着人類。他的創造就是恩典,萬有是為人享受而創造(創造活物的生命不是為了讓人吃,而是讓人管理),神創造萬物後告訴亞當不可吃善惡樹的果子就是律法。這時候,神又對挪亞規定不可吃血,因為生命在血里,這條禁令的真正意義是為後來的耶穌基督做鋪墊的。就是動物的血你們不可以吃,但基督的血你們一定要喝。因為喝他的血就有生命。生命在他的血里,他的血洗去我們一切的罪,使凡喝他的血的都得着永恆的生命。耶穌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翰福音6章55節)。因為我們吃動物的肉的時候,是不能做到絕對不吃血的,動物的肉里還殘存有相當的血,是被我們煮來吃掉了。所以讀聖經不要拘於文字,而要了解裡面屬靈的意義。但保羅也告訴我們,為着軟弱的不明白的弟兄的緣故,我們可以守口不吃。“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 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羅馬書14章6節)。在這裡,我們也知道神並不禁止吃動物,而佛家為了表示自己的大慈大悲,不殺生,不吃肉,彰顯自己的“義”。這是越過神的教訓徒勞無功的自義,那麼是不是基督徒就可以大吃大喝,凡是動物都宰殺來吃,一飽肚腹呢?也不是,因為保羅說:“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基督徒行事為人是要合乎中道,不能走極端。
8—17節
神與挪亞立約,雨後有彩虹,他不再用洪水來滅世了。這叫彩虹之約,也是恩典之約,這約並不是挪亞和神商量後立的,而是神自己說的,神立約是他自己決定的,並不要和人商量,這表明神絕對的主權,人只是被動的接受。彩虹之約,是神寬容人類,給人類悔改機會的恩典之約,“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章9節)。救恩之外的人類的活動,不過是救贖這條線上的輔助線,舉例說明:神要實現他的應許,讓以色列人復國,就興起德國,發動二次世界大戰,然後以色列建國。所以歷史學家去研究希特勒是沒有意義的,認識神看到神的作為才有意義。
18—28節:
挪亞作起農夫來,他喝醉了酒就赤身露體躺在棚里。挪亞本應該是牧羊的人,為什麼作起農夫來了?我們請看創世記第五章,聖經在講到挪亞出生時,特別加了一句:“這個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安慰我們,這操作勞苦是因為耶和華咒詛地。”這一句就預言了挪亞將來要作農夫。作農夫也就是醉心於地上的勞作。這時候在我們面前展現出一幅神所厭惡的情景:酩酊大醉的挪亞,赤身露體在棚里呼呼大睡,全然不成體統。屬靈的偉人也有犯罪的時候,也有軟弱的時候(如亞伯拉罕、摩西、大衛等等)。這一幕到底是含先看見,還是迦南先看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父子倆的表現神不喜悅 ,從第18節可以看出端倪。“含是迦南的父親”,正確的表述應該是:“含的兒子是迦南。”為什麼卻說成“含是迦南的父親”,表示迦南的地位高於含,父親成了兒子的襯托,這說明一個問題,就是,含大概非常嬌慣兒子迦南,使迦南眼裡沒有父親,成為家庭的霸主,如同今天我們嬌慣兒子一樣,眼裡沒有尊長,自然他們面對挪亞的赤身露體就是一副嘲笑輕視的態度而去大肆宣揚,他們沒有憐憫人的心腸,傳揚人的罪,而基督是用寶血遮蓋人的罪。所以 ,基督徒不要去宣揚別人的罪,而是要當面責備罪,責備罪與宣揚別人的罪是不同的,動機和心態都是不一樣,宣揚別人的罪,是要搞臭別人的名聲,責備人的罪是為人能悔改。耶穌基督責備罪惡,但絕不宣揚某人的罪。什麼叫行善,就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主同行。”(彌加書6章18節),而含和迦南沒有憐憫人的心,惡意宣揚父親的過錯,被咒詛後千年難解!為什麼說千年難解?含的後代是有色人種,就是黑人(古實人)和黃種人,黑人直到上世紀六十年代才被解放,至今仍有相當的黑人還是奴隸,國人歷經數千年的血雨腥風仍然沒能醒悟,從咒詛中解套,這就是“奴僕的奴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