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爾記下第四章分享
押尼珥一死,伊施波設頓時沒有了主心骨,嚇得手腳發軟,因為他不是神所設立的國王。唯有那位自有永有的上帝所設立的才理直氣壯不用懼怕。押尼珥一死,以色列人都害怕驚惶。他們害怕的理由大概是認為大衛要趁機攻打他們,滅了他們。那麼擺在他們面前的是繼續跟着伊施波設呢還是投降大衛?這時候,就有人自作聰明的行動起來了。這兩個人就是伊施波設設立的軍長巴拿和利甲。聖經特別強調他們兩人都是便雅憫人,可見伊施波設用人是任人唯親,覺得這樣安全。但神要嘲笑人的智慧,讓他們最信任的人背叛他們,亞述王被他親生兒子殺死,古今中外的歷史上,手足相殘,父子操戈的事多得數都數不清。所以按着神的法則辦事用人的人,神才是他們最好的保障和倚靠!所以教會要杜絕任人為親的現象,要使用對神忠心的人,敢于堅持真理的人,教會才會復興。
巴拿和利甲二人趁伊施波設午睡時殺了他,然後割了他的頭來見大衛,他們以為一定會得到大衛王的獎賞,不料,換來的卻是殺頭之禍,大衛吩咐人把他們殺了。第一、巴拿和利甲殺伊施波設不是出於維護神的公義,而是為了一己私利。第二、伊施波設是弟兄,並非敵人,巴拿和利甲沒有殺他的權力。第三、伊施波設當王並非出於他自己的意思,是押尼珥把他推上去的,任何人都很難拒絕權力的引誘。巴拿和利甲正確的做法應當是勸他放棄王位投降大衛才對。他們錯誤地以為大衛一定仇恨掃羅家,殺掃羅家的人就得大衛的喜歡,大衛一喜歡自然會獎賞他們,沒想到他們招來了殺身之禍!
上帝的律法規定不可殺人,就是在律法時期,上帝也不隨便殺人。因為他“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章9節)。即使以色列人干犯了他的律法,犯了安息日,犯了拜偶像的罪,他也沒有誰犯就殺誰,如果這樣,以色列人就沒有誰能活下來了。當主耶穌向耶路撒冷去,一個村莊的人不接待他,約翰和彼得說:“主啊,要我們吩咐從天降下火來燒滅他們嗎?”的時候,主責備他們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加福音9章55—56節)。當猶大帶人來捉拿主耶穌時,彼得奮起護主,抽出刀來削掉了大祭司僕人的耳朵,主耶穌說:“將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馬太福音26章52節)。巴拿和利甲為自身的利益殺死伊施波設,所以他們必要滅亡,否則上帝就沒有公義了。基督徒如果是為自己今生的目的來信那位為我們的罪被釘十字架的耶穌,也註定是沒有生命要滅亡的,所以這種人應當悔改自己信主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