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救拔,耶和華的愛不離不棄
經文: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詩篇 139 篇7節)
默想:有個朋友說,有些事,他連放進禱告裡的勇氣都沒有,因為他知道這些事上帝不喜悅,放進禱告裡,豈不是「自投羅網」?意思是說,如果沒有求問上帝的意思,就當上帝沒有表達意見,還可以兀自沉迷其間,問了上帝的結果,若是得到了「no」,那還能混過去嗎?
他說,這些事,我還想再做,所以明知不對也不敢禱告。
有位患有貪食症(bulimia)的姊妹分享說,每次她要開冰箱時,都有個聲音提醒她趕快跪下來禱告,但她一定是趁着自己被感動前火速打開冰箱,抓起食物唏哩嘩啦狂吃一陣;不禱告是因為她一想到禱告完就不能吃,她萬分不舍這些美食(其實也不一定是什麼美食,反正冰箱有什麼她就吃什麼罷了),所以拒絕禱告。
我們的生命里還有多少是不讓上帝碰觸的領域?為什麼上帝的救贖有時人們會逃之夭夭,因為人的罪性里有着自我毀滅的傾向。一九八八年,我看米歇爾菲佛主演的《危險關係》(Dangerous Liaisons,裴勇俊的電影《醜聞》改編自同一部小說)時,有點難了解為什麼劇中人全要往一個基本上是毀滅的關係裡一直走下去?他們每天與自己的掙扎對決,然後,一天放一點水,最後導致全面的潰堤、滅頂,這是多麼明顯的愚蠢?
慢慢地,我明白,那些人們覺得再痛苦也要沉溺其間的罪中之樂里,必然有些致命的吸引力、撒旦的召喚,以至於有些人寧可沉淪也不願讓神插手,就好像那位明知自己有貪食症的姊妹在食物面前,卻連禱告也不願意一樣。
然而,感謝上帝的是,祂對我們知之甚深,不會因為我們躲着祂,祂就看不見我們。耶和華說:「我豈為近處的神呢,不也為遠處的神嗎?」;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傑里邁亞書 23 章23 、24 節);詩人戴維問,要到哪裡才能躲避上帝,最後他發現要躲開神根本是不可能的事;神無所不在、祂用各種辦法靠近我們。
「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使徒行傳 17 章27 及28 節中),這樣的認識一步一步把人帶回上帝身邊,因為有一天,我們會理解到,不是我們逃不掉,而是因為神不放手,祂就是不讓我們這樣的罪人「放牛吃草」,神知道祂若是放着我們不管,結局會是什麼!你知道天父有多麼捨不得,有多麼不放心?祂鍥而不捨的救拔,終會讓祂被擄的兒女歸回並得釋放;感謝這一路上,耶和華的陪伴、引導、愛與等候,對我們,祂誓言絕不放棄。
那位貪食症的姊妹一再躲避神的面,但神沒讓她躲掉。有一天,她的先生忍無可忍,跪着流淚求她:「妳病了,妳一定要去求助」,她非常愛先生,因着這個緣故,她不逃了,第一次,她對上帝禱告:「神啊,我願你來」。
不論什麼,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馬書 8 章39 節),這是神對祂兒女掛的保證;所以,不要再逃了,上帝愛的雷達已經追蹤到你了。
中時電子報 ?? 編輯部落格首頁 ?? 編輯部落格總覽 ?? 彭蕙仙
http://blog.chinatimes.com/prayer/archive/2006/04/08/51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