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就是律法,包括十一奉獻:
Malachi3: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但是“因為他們沒有遵守我的約,我就不理會他們”,所以有了新約,就是恩典,因信得生(義):
Hebrew 8
但是現在耶穌得了更尊貴的職分,正好像他是更美的約的中保,這約是憑着更美的應許立的。
****如果頭一個約沒有缺點,就沒有尋求另一個約的必要了。*******
可是神指責他們,說:“看哪,主說,日子要到了,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訂立新約。這新約不像從前我拉他們祖先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日子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沒有遵守我的約,我就不理會他們。這是主說的。主說:‘因為在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裡面,寫在他們的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必不用教導自己的鄰居,和自己的同胞,說:你要認識主。因為所有的人,從最小到最大的,都必認識我。我也要寬恕他們的不義,決不再記着他們的罪惡。’”
****神既然說到新的約,就是把前約當作舊的了;
*****那變成陳舊衰老的,就快要消逝了。****
在新約里,"各人要照着心裡所決定的捐輸,不要為難,不必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2 Corinthians 8:7
你們在一切事上,就如信心、口才、知識、熱情和愛我們的心,既然都是富足的,那麼,在這慈善的事上,也要顯出你們是富足的.
2 Corinthians 9:5-7
因此,我認為必須勸那幾位弟兄先到你們那裡去,使你們事先籌足從前所答應的捐款。那麼,你們這樣的準備,就是出於樂意的,不是勉強的。還有,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
*****各人要照着心裡所決定的捐輸,不要為難,不必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那麼“各人要照着心裡所決定的捐輸”是自己收入的多少捏?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只要是“不要為難/不必勉強”就行了,“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
參考個為難勉強但還要符合潮流捐獻的例子吧,
Acts 5:
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妻子撒非拉,把田產賣了。
他私底下把錢留了一部分,妻子也知道這件事。他把其餘的一部分帶來,放在使徒的腳前。
彼得說:“亞拿尼亞,---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然賣了,
****所得的錢不是由你作主嗎?****
你為什麼存心這樣作呢?你這不是欺騙人,而是欺騙神。”
亞拿尼亞一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所有聽見的人都十分害怕。
"所得的錢不是由你作主嗎",他們夫婦倆顯然不是按照“不要為難/不必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來作主地,雖然很可能他們“私底下把錢留了一部分”只留下了十分之一,***捐了十分之9呢***,還是不行不得生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