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曾經用婚姻類比過神和人之間的關係, |
送交者: 852 2007年01月09日05:22:4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舊約中是神和選民(以色列人)的關係,至今猶太教仍持這種看法. 這個類比是非常超文化的,是神對全人類所說的,因為沒有任何其他的關係與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更相似. 注意: 婚姻並不等於性; 雖然性是婚姻中的一部分,且是相當重要的部分. 拜偶像就等於是淫亂,淫亂的關係裡面最重要的部分是性,但沒有和真神所立的約,但是卻有性. 注意,原來在中國很流行的香功的創始人,張香玉會講"宇宙語", 會發出"香氣", 好像李大師還會唱"宇宙歌"什麼的. 單單有性,沒有婚姻,那叫淫亂. 我不否認靈恩派,我認識不少很好的弟兄姐妹,也確實看到神的作為. 但我也不會不加分辨的接受, 我個人對有些現象持保留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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