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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在的行為標準來看一個自稱是信基督的人
送交者: 誠之 2007年02月20日20:04:2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謝謝回覆。我只是要指出,用外在的行為標準來看一個自稱是信基督的人,是不是真得救,是不可能的。

但是,一個自稱不信基督的人不得救是很明顯的,因為他首先就沒有聖經所說的聖靈所結的第一個果子,就是悔改,歸信基督,相信聖經是神啟示給人的話,至少是願意口稱基督為主,在心裡呼叫神為“阿爸,父”的人。我說的你的“自義”就是這點。請注意,在聖經中絕大多數的“自義”,是指着在神面前的高傲,“謙卑”也多半是指人在神面前的態度,甚少是拿人和人來比的。這是我的意思,不是拿你和這裡的任何一個人比。

從這個意義來說,我可以本著聖經,說你一定不是得救的人。而其他自稱是基督徒的人是否得救,並不是我要論述的重點,我也不想在這點上輪戰,因為那是毫無意義的。

老實說,我常常會懷疑自己是否是得救的人,因為有些明顯的罪和暗地裡的罪,我仍然常常在犯。但是,每當我懷疑的時候,我就會來到十字架面前,相信神已經赦免我了,然後繼續求神幫助我努力把這些罪從我身上拿去。實際上來說,有些罪我知道靠自己是沒有辦法做到的,靠著神我做到了。

當然,仍然還有很多的罪,我仍然在犯,也是我常常掙扎的。我只能信靠上帝,聖經的話,繼續努力,別無它法。從我目前的罪污來看,我不敢說我是一定得救的人。但是,既然聖經說我願意信靠基督,神就稱我為義,我就乖乖地相信聖經的應許,信靠基督已經成為我的遮蓋,然後求他的赦免。而聖經說,只要在這種狀態中,就是願意信靠基督,來到十字架面前認罪悔改的人,就是得救的人。我的心裡又重新得到力量,繼續在這條路上走下去。我相信,這正是一個基督徒真正的道路。

再說一次,從非基督徒的眼光來看,這仍然是一廂情願。這就是信與不信的差別。
如此而已。

假期中我看了2003出品的馬丁路德的傳記電影,推薦給你看。也許會對您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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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謝謝你的回答,也繼續為你禱告,求神的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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