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網絡聖約學院:講義二
001B 重生
(選自﹕《盤石之上》,第六章)
前幾章,我們談到信徒靈命的一些基本特徵。首先,作為一切屬靈經歷的起點,我們指出人對救贖計劃的需要,然後我們再思想到上帝的呼召,上帝如何在我們沉睡、對罪麻木不仁的情形下把我們喚醒,從而祂讓我們知道自己在上帝面前是有罪的人,並叫我們為此深受責備,繼而領我們踏入救恩之門。
來到這裡也許就來到了一個重要關頭,我們要來看一個關鍵性的教義,就是重新再生的教義。若對這一點弄清楚了,就等於為餘下的教義鋪順了道路,相反,若在這一點上理解有誤,就足以導致我們整個思想的偏差。
重生與福音
有史以來,對布道的理解,跟許多別的事情一樣,是有好幾個階段的。有段時期強調的是重生的必須,有段時期是這新生命的本身,還有段時期則是重生的過程。還清楚記得,當我十幾歲的時候,曾經有過一次難忘的遭遇。有人問我是不是基督徒,我回答說「是」;他又問我是不是一個「真基督徒」;我再回答說:「是,我希望是吧!」結果那人還不滿意(大概認為我剛才的兩個答案不可能是真的),於是他帶着一種略為叫人惱火的語氣繼續問我是不是一個「重生了的基督徒」。在那個年代,人們流行強調「人必須重生」這個教訓。
從多方面來講,在布道過程中,要是越來越少講這一點可能是好事。怎麼說呢?「你必須重生」這句話本身並不是甚麼好消息。從另一個角度來講,聖經從來沒有說過這就是福音的中心信息或者是信仰的目的。比如說,保羅布道的時候,就分明沒有成天把這個信息掛在口邊到處跑。他傳講的信息是基督的被釘、復活、升天和人必須悔改信主。所謂物極必反,當人在布道時過份強調了重生的必須,所導致的結果就是另一個的極端。要是你聽到有人說,在聖經里,實際上根本沒有提到重生時,你不要感到太驚訝。「重生」這兩個字在英文欽定本聖經里只出現過兩次,在其他譯本里,甚至只有一次(譯者註:在中文聖經里則有多次)。在馬太福音19:28提到的重生指的是,在末了的日子萬物都要被更新,有新天新地;而提多書3:5所指的,也許是這新生命的個人經歷,也許是洗禮對新生命的象徵意義。從聖經的支持度來看,要說「重生是一個關鍵性的教義」,好像有點說不過去。
但是,縱使我們承認「重生」二字在聖經里明顯地用得不多,但「重生」的教義卻是不可否認的。聖經中有多處提到這個概念,只不過用的是別的譬喻,別的類比,別的闡述。不過,在查閱這些經文之前,有一點關於「重生」這個詞的理解是不可不提的。
傳統上,提到重生就會聯想到受洗,兩者好像是緊密扣在一起的,例如約翰福音3:5,以弗所書5:26,提多書3:5等,提到受洗帶來重生,以及「重生」實際上就等於受洗的同義詞。我們固然尊重這種觀點,但「重生」這個概念必須得與其前文後理一併來理解。在聖經中不是每一次講到重生都會講到洗禮的,有些經文,對重生這個教導,則用了完全不同的語言來表達,其上下文根本沒有提到洗禮。
而另一個極端呢?有的福音派傳統觀點把「你必須重生」和「你必須信耶穌」劃上了等號。是的,我們必須重生,但在新約里,新生命是上帝所賜的,「重生」這個詞就包含了「非我力所能及」的意思。
又有的時候,「重生」被視作是指從不信到相信的「整個過程」,是一個比較寬一點的含意。加爾文就是這樣用這個詞的。
在這本書裡,我們所說的「重生」,指的是那最基本的概念,即上帝是怎樣將新生命從祂自己殖播到人的心裡,也就是約翰壹書中所講的,那賜人新生命種子的那一刻。
重生教義圖解
「重生」這個詞有「新的開始」的意思,綜觀整本新約,我們起碼可以看到三幅畫面:
(i) 被生下的圖畫
根據約翰福音1:12,成為基督徒、接受主是始於上帝的旨意。來到第三章,耶穌更告訴尼哥德慕,重生是見天國、進天國不可缺少的一環(約3:3,5)。約翰把信徒定義為從上帝生的(參約壹2:29;3:9;4:7;5:1,4),這一個主題乃貫穿了整卷約翰壹書。「生」的這個概念也不僅是約翰書信中所獨有的。雅各書亦講到上帝借着真理的道生了我們,使我們在萬物中作初熟的果子(雅1:18)。雅各在那裡用的是一個婦產科用的醫學名詞。彼得前書中也兩次提到信徒是「新生命」的領受者(彼前1:3,23)。在聖經其他地方,保羅也有類似的講法,例如:基督徒是「新生的嬰孩」,他們要長大成人(西1:28; 弗4:13-16);做牧者的,要為 他們屬靈嬰孩受分娩之苦,「我的孩子們,為了你們我再受生產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們裡面成形。」(加4:19)
(ii) 再創造的圖畫
這第二幅圖,把上帝起初創造世界的那個景象,和上帝藉救恩在基督里對我們的重新再造情形,並列在一起。把這兩個景象合併到一塊,我們就不難產生出「新的開始」這個概念了。這幅圖畫是極具震撼力的。保羅寫加拉太書寫到最後,正是他情緒最激昂、對上帝的工作想得最深刻的時候。然而在那一刻,他要再次強調的只有這句話:別的都不要緊,要緊的是作新造的人(加6:15),若少了這個,其餘的都是徒然的了。此外,保羅在往後的事奉中,又再次更詳細地展述這個意念:保羅提到那道直照入我們黑暗心靈里、把我們帶到上帝面前的光,可以說是將人類歷史上兩件事情平衡地提了出來,即上帝起初對世界的創造,和基督之復活對那要來的新天新地的預告(林後4:6-12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五章更作了一個榮耀的宣告,他說,如今我們在基督里就等於已經嘗到了那將要再臨的新天新地的滋味:「若果有人在基督里--新造的!」(林後5:17)。在這幾節經文中也好,在其他地方也好,保羅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向我們指出,上帝藉祂的恩典在我們卑微的生命中所成就的是何等偉大的事工。如果我們能夠好好思想這些話,從而體驗這個豐盛的特權,我們就不難發現,上帝的榮耀會在我們生命的品格和素質里慢慢呈現。
(iii) 復活的圖畫
以上我們隱約提到,新生命的誕生相等於從無變有的創造。但這裡還有更奇妙一層的意思。保羅曾感嘆到這從空虛混沌中而創造出來的、有條不紊的生命之上,則有更大的勢力--死亡的勢力!但是,如今這新生命的力量居然連死亡也超越了,這就表明上帝在我們身上成就的是何等大的事,並且那叫耶穌從死里復活的力量是何等的巨大。因而,保羅在羅馬書6:13論道說:正因為我們是與一位復活的基督連合,分享到祂復活的大能,我們就應當活得像一個「在死亡中得到新生命」的人。當我們死在罪中時,上帝以祂的恩惠在基督里伸手把我們拉上來,且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2:5)。基督徒是已經「出死入生」的人了(約壹3:14)。
無論「重生」是被描繪成甚麼樣的圖畫,所有的描述都含有一個共同的前提--重生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我們人不是主動而是被動的。就好像我們不能叫一個瘸腿的人自己起來行走,一個瞎眼的人自己睜開眼睛看見,同樣,我們怎麼能叫一個死人自己活過來,一個沒有屬靈生命的人自動有生命,或者對人說:「你必須重生」呢?這不是極其荒唐的事嗎?這就是福音的悖論(paradox):我們最需要的恰恰是我們能力所不及的。關於這一點,容後再詳談。
為何一定要重生?
用重生這個詞用得最多的是約翰,而最具代表性的經文則是在約翰福音第三章耶穌與尼哥德慕的那段對話--主對以色列的大教師說:「你必須被重生」。尼哥德慕夜裡來找耶穌,目的是要得着屬天的福份。所以耶穌告訴他,他必須先得被重生才能進入他想要的進的地方。主對他說的那番話,是要開他的心竅,糾正他思想中一些錯誤的觀念。他是「以色列的教師」,或者可以說是當時最出色的神學家,但他卻連耶穌所講的有關「地上的事」也不能接受,講到「天上的事」,他能明白多少呢?除非一個人被重生,否則他是無法看見上帝的國的;除非一個人被重生,否則他更是無法進上帝的國的(約3:3,5)。這一定律不只適用於尼哥德慕,凡是人都適用。為甚麼呢?主給了我們三個答案:
(i) 人是屬肉體的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6)這句話最簡單的意思就是,人靠其本性是根本沒有能力產生出屬靈的生命和實體,正如約翰在前一章第13節所暗示的一樣。這裡所講的「屬肉體」,跟保羅所講的「人的罪性」是不太一樣的。但也不能說兩者完全無關,約翰用這個詞時是不可能沒有想到為何人會落到如此田地--因人已在罪中墮落,對上帝的事只能抗拒。「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15:50)。這是個定律,約翰也好,保羅也好,都是這樣認為的。只有聖靈才能將我們帶進上帝的國。
(ii) 人是瞎眼的
人靈里的眼睛瞎了,因此「不能見上帝的國」(約3:3)這裡所講的「見」,是指「認得出」、「意識到」、「領略到」上帝國度的重要性。主在世的時候,人這種瞎眼情形就表現的很明顯。主對他們用比喻講有關天國的事,許多耳聰的人聽了主話的聲音,卻聽不見主召他們進天國;在他們的頭腦里,比喻中描述的景象他們都看見了,卻看不見救主透過比喻要他們看見的、要召他們跟隨自己的圖畫(太13:13-15)。
尼哥德慕的眼瞎就是屬這種的。對許多委身於宗教事業的人來說,盲目地渡過一生而不自知,這是很可悲的事。他們干、干、干,卻看不見。我還記得我做學生的時候,有一次參加一個夏令會,而大會的講員則是當時很有名的教牧人員。我和其他朋友硬被邀請到他家作客,我其中一個朋友和他太太談起話來,談話中,她很自然也很坦白地承認她不知道「重生」是怎麼一回事。(當然,你或許會以為年青人講起這個題目,多半會比較熱烈,比較激動,以致於講話時往往用詞不當,冒犯了別人的尊嚴,所以別人在被質詢後可能會以極端的語氣回答說不知道何謂重生。不過在那次的交談中,情況剛好相反,我那位朋友是一個相當圓滑,講話非常得體的人!)那位女士的回答不過是她坦誠的告白罷了。同樣地,尼哥德慕也是以這種虛心誠懇的態度來問耶穌:「怎樣能有這事呢?」(約3:9)他看不見天國,他也看不到自己的需要,不覺得有必要先獲得從天上來的生命才能進去。
人不止是瞎眼的,他更是被蒙蔽在黑暗中的。約翰福音三章後面特別強調,人處在黑暗裡,喜愛黑暗,躲避光明。保羅說他們是黑暗的(弗5:8),並且愛作暗昧無益的事(弗5:11)、陷在黑暗的權勢之下(西1:13)。但借着福音的榮耀,光要照射到黑暗中,並且上帝的呼召就是要我們出黑暗、進光明(彼前2:9)。但這一切,對尼哥德慕來說都是極模糊的。他和他的同僚其餘的法利賽人一樣,甚至和他們的祖宗一樣,他一向有一種錯覺,以為自己是眼明的,是行走在光中的。身在黑暗中,面對着這位世上的光,居然一點認不出祂來,正如主在約翰福音後幾章的告誡:「我到這世上來是為了審判,使那看不見的能夠看見,能看見的反而成了瞎眼的。」(約9:39)人生最大的悲劇莫過於身處黑暗裡卻自以為在光明中,把基督的光視為黑暗而要逃離祂。但這不正是我們對待上帝和祂國度的態度嗎?
魯益師(C.S.Lewis)對這一點認識得最透徹了。在他的兒童故事集裡(Narnia Tale),《最後之役》(The Last Battle)中對這一點有非常生動的描寫。故事說,到了世界末日的時候,有一群去過拿尼亞(Narnia)神秘王國的小朋友遇見了一群小矮人。拿尼亞國的救星、獅子王艾斯蘭 (Aslan)也來了。故事接下來講的就是那些親身經歷過、看見過基督國度的人和那些在國度外面的人,兩者間的差別是何等的大。故事講到露絲(Lucy)流着眼淚對艾斯蘭王子說:「艾斯蘭王子,你能不能,你願意不願意救救這些可憐的小矮人呢?」艾斯蘭王子回答說:「親愛的,我給你看我所能做到的和我所不能做到的。」他走到小矮人那裡,輕聲地吼了一聲,聲音雖然不大,但四周都被震動了。但小矮人聽見後,彼此問對方:「大家聽到了嗎?是農場另一邊的那些土匪發出來的聲音,是要嚇唬我們的,那聲音一定是用甚麼機器製造出來的。別理它,他們是嚇不着我們的。」
艾斯蘭王子抬起頭來,抖了抖鬃發,即時,一頓豐富的大餐展現在小矮人跟前,有烘餅、有舌肉、有烤鴿子,還有各式冷熱甜點,每個小矮人手中還有一大杯美酒。但這還是不管用。他們開始搶着吃,爭着喝,連味道也來不及好好品嘗,還以為桌上擺的不過是農場裡可以找到的雜糧。一個小矮人說他吃的是乾草,另一個說他找到了一根爛蘿蔔,還有一個說他找到一片花菜葉。他們把盛滿紅酒的杯子端到咀邊,然後說:「吪,這些飲料是不是拿驢槽里的污水做成的?沒想到我們居然會淪落到這種地步。」但很快,每一個小矮人都開始懷疑其他的小矮人找到的食物比自己的要好,於是他們就去搶別人手上的食物。接着,大家你吵我鬧,你推我打,亂成一堆。不消片刻,所有的美食給糟躂盡了,有的給潑到臉上,有的濺到身上,有的踩在腳下。但當他們打鬧完了,坐下來療傷的時候,他們竟然說:「還好,總算我們當中沒有人搗鬼,我們總算沒有中敵人的甚麼詭計。我們小矮人之間還是同心合意的。」
艾斯蘭王子說:「你看到了沒有?他們根本不要我們的幫助,他們要用猜疑詭計彼此對待,就是不要彼此信任。他們的意念就是他們的監牢,而他們又把自己鎖在這個監牢裡,還生怕從這些密封的禁錮中被釋放出來。」
的確,人就像這些小矮人一樣:「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罪的原因,就在這裡。凡作惡的都恨光,〔他們〕不來就光,免得(生怕)他的惡行暴露出來。」(約3:19-20)
(iii) 人是軟弱無力的
人沒有能力進上帝的國。耶穌說,除非人獲得從上而來的生命,否則他是軟弱的(參羅5:6)。如果人要有能力看見屬靈層面的事,要有能力憑着信心進入天國。因此,上帝在他身上作工,叫他有這能力,則變成一件不可缺少的事了。其實,這是聖經里最常見的教導(林前2:14)。屬肉體的意念與上帝為敵,它即不願、也不能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羅8:6-7)。
我們對待這個教訓向來不夠認真,原因大概是由於這個教訓把我們本性中自足自救之心態的殘餘,連根拔起了。這一個教導要突出的重點正是,救恩完全是恩典,我們獲得救恩最關鍵的要素,正是我們自己無力提供的,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會唱:
兩手空空無代價,
單單投靠你十架,
赤身,求主賜衣衫,
無助,求主恩扶攙,
罪身奔至活泉旁,
求主潔淨免淪亡。
(杜普雷狄Augustus M. Tojulady《萬古盤石》)
唯有上帝才能叫我們的靈重生,
求主拯救,唯有主能施拯救!
重生的性質
(i) 新生命是屬天的
首先,新生命的源頭是屬天的。這一點,耶穌對尼哥德慕再三強調。尼哥德慕必須從水和「聖靈」生,因為只有聖靈才能生出靈來。風隨意地吹,「凡從聖靈生的」也是一樣。重生這兩個字就是要強調這個道理。約翰用到的「重」這個字,即可解作「再一次」,也可解作「從上而來」。這個字的重要性,很難把它教條化地來解釋。尼哥德慕一方面好像聽懂了耶穌講的這個「重」的意思,即重新、第二次的意思,所以他會問人老了怎樣能進母腹再被生一次。但是,在其他經文裡,我們會發現約翰用這個字比較傾向「從上而來」這個意思。約翰福音3:31;19:11,23都有從上至下的這個含意。如果我們接受這個講法,我們仍然能夠理解尼哥德慕的反應,就是說,當耶穌告訴尼哥德慕他需要一個從上而來的生命,尼哥德慕似懂非懂,心中納悶人怎麼可能還有另一次的誕生呢。
鮮有人會這樣想,如果要成為天國一份子,首先就要有屬天的生命嘛!這是很合理的事。換言之,如果我們成為基督徒,唯一的可能只能是,上帝奇妙地介入到我們當中,把新生命賜給了我們。每一位信徒必須花時間認真思想這事,因為,我們總是不免會有一股世俗的想法,以為某些人的信主比另一些人的信主更奇妙些。當我們得聞某某名人重生得救了,我們說:「這真是個神跡!」當然這話不錯,但是,不論是約翰也好,珍妮•史密斯也好,還是別的甚麼沒人記載過的無名小卒也好,他們的重生經歷沒有不是神跡的,沒有不是同樣奇妙的,天上因此而歡呼快樂的理由,沒有說是不一樣的。因此,要是我們想真正享受到新生命所帶來的喜樂,我們該做的不是去妒忌別人在得救傳記中記載的,而是去看看聖經中所講的,上帝傾瀉在祂兒女身上的恩典是何等巨大。
(ii) 新生命是上帝所賜的
其次,重生是上帝以自己的主權所賜予人的。當主說:「風隨意而吹,你聽見它的聲音,卻不知道它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靈生的也是這樣。」(約3:8)祂要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而尼哥德慕作為一個受教於崇尚行為宗教學派中的一員,只知要贏取,不知可接納,難怪聽了主的這番話,他會覺得金剛丈八高,摸不着頭腦,他說:「怎能有這事呢?」(約3:9)這是一個僵化了的頭腦所做出的必然反應。它用人的能力來看上帝工作的方式,這也就是新約聖經所說的「靠行律法稱義」(加2:16;3:2,5,10)。但是,耶穌的首批門徒接受的教導是,上帝的恩典是白白得來的,他們知道救恩的喜樂始於上帝的作為。約翰有這個觀念我們已經說了,另外還有彼得,他說:「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照着自己的大憐憫.....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永活的盼望。」(彼前1:3)雅各也說過這樣的話:「他憑着自己的旨意,借着真理的道生了我們,使我們作他所造的萬物中初熟的果子。」(雅1:18)保羅也一樣:「〔上帝〕使我們在基督耶穌里,與他一同復活...你們得救是借着恩典,借着信心。這不是出於自己,而是上帝所賜的...我們原是上帝所作成的,是在基督耶穌里創造的,為的是要我們行各樣的善事,就是上帝預先所安排的。」(弗2:6-10)
或許有人會反對說,把一切都說成是上帝在作主動,莫非是為了推卸人的責任?這是一種誤解。我們說重生始於上帝的主動,並不表示人就不必悔改信耶穌了。耶穌自己說重生是上帝主權的行動,但當有人對這種教義想不通,反問主說:「主啊,是不是只有很少的人得救呢?」主回答說:「你們應當竭力進窄門!」(路13:24)簡而言之,不要把不同的東西混為一談,你的責任是,你要確定自己正走在救恩的道路上。
(iii) 新生命是借着更新的大能而產生的
這是第三點。新約聖經指出這股更新的能力是全面性的,在我們靈命的每一點上都要產生效用。這並不是說重生即等於完全,但正如人完全的墮落已沾污了生命的每一個角落,上帝的恩典也同樣能觸及各個層面,凡罪所感染過的地方,上帝的恩典都能滲透得到。正是借着重生,上帝的形象好像胚胎一樣在我們裡面恢復了,這胚胎在信徒往後的靈命階段中慢慢長大成熟。耶穌在與尼哥德慕的對話中,透露了幾方面這種更新的範疇。
首先,頭腦得到了光照,我們能夠看見上帝的國了。你能夠在與聖徒團契交通中,跟人分享你這一新的發現:「前我眼瞎,今得看見。」這豈不是巨大的榮幸嗎?重生做上帝的兒女,這等於給你人生來了一個新的面向,你看自己,你看別人都會有一個新的角度。許多年青人都承認,當他們信主後,才開始發覺他們父母親的需要,因而願意愛他們,關心他們。我們能用一種新的眼光來看世界,我們唱道:「萬物之中,新氣象現,不信之眼,未曾看見。」
重生後的人,心被潔淨了。主說「要從水生」(約3:5)起碼就帶點這種潔淨的意思。這句話曾經引來了許多種解釋,但主用到「水」字,很可能是用以象徵潔淨。對一個法利賽人來說,這無疑是他們最容易連想的解釋,並且那時他們在約但河所見到的,更容易叫他們有這種連想,(尼哥德慕也許到過約但河那裡去,聽施洗約翰講當悔改受洗,洗去罪孽的道。)況且,這也是上帝給以西結先知有關新的約之應許:「我必用潔淨的水灑在你身上,你就潔淨了。我必潔淨你們一切的污穢...」(結36:25)作為以色列的教師,尼哥德慕不可能記不起這些經句的。
但是,究竟一個潔淨了的心是甚麼樣子的呢?保羅對哥林多的信徒說「你們...都已經潔淨了」(林前6:11)的時候,他是甚麼意思呢?保羅的意思是說,上帝給我我們一個新的生命,而這賜新生命的能力,在我們裡面產生了對合宜生活一種新傾向、新性情。祂把新的誡命寫在我們心板上,以致我們能行在正道上來服事上帝、榮耀上帝的這個動機,不再是一股外在的壓力,而是從內心發出的動力了。
重生之後,我們的欲望也重整了。從肉體生的是肉體,從聖靈生的是靈,且有聖靈的性情。這個品種的比喻,保羅在羅馬書8:5-8描述得更為詳細:屬肉體的意念是敵視 上帝的,也是不願順服律法的,它不能討上帝的喜悅,且要引你步向滅亡。所有的欲望都是為己的,對屬靈的事物沒有知覺,也沒有胃口,反倒厭之棄之,好像魯益師童話中的小矮人一樣。但上帝的新生嬰兒就不一樣了,他渴慕純淨的靈奶,好讓他能健壯地成長。他嘗到了主確是美好的,因此渴望能得到更多(彼前2:2-3)。重生叫我們渴望 敬拜上帝,認識祂的真理,與屬祂的人交往,委身於祂的國度,以及愛祂的兒子,榮耀祂的兒子。當然,有了這些志向並不表示我們已經完全了,我們還是會不時潮起潮落的。有的時候,我們甚至會為自己的軟弱而哀哭。但是無論我們認為自己離開了那應有的狀態有多遠,我們和未重生以前的情形還是不一樣的,我們的意念已經是會尋求天上的事了。(西3:1-2)
重生叫我們過一種新的生活。這一點就是講重生講得最詳細的約翰壹書所要強調的主要信息。那裡提到,凡行公義的就是從上帝生的(約壹2:29)。這種公義的生活可以從三方面表現出來:第一,從上帝生的會愛其他的信徒(約壹4:7),第二,他能夠勝過世界(約壹5:4),第三,他不會不斷地犯罪(約壹3:9)。信徒所處的世界是誘人犯罪的主要來源(約壹2:15-17),但信徒與世界的關係 已截然改變了。當世界向他伸出誘惑的魔爪,他會覺悟到他的新生命已經使他成為一個新造的人,而一切誘惑對這個新造的人來說,已經無力征服了。同樣的,這個新人與其他主內肢體的關係也會變得很美很美,他會用一種難以言喻的情義來愛他們。信徒聯合交接,越過了任何一種人際關係的阻隔,這實在是新生命本質的最有力見證。但是,我們是否同意約翰的說法,重生後的人就不再會不斷犯罪呢?這個問題,我們後面十三章時還會再談。但在這裡,有一點我們要注意,我們斷不能以自己的經驗來沖淡約翰的教導。如果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如果救恩的目的是來拯救人脫離罪的捆綁,那麼約翰所講的這番話,即使在表面字句上也應有它的合理性了。重生乃徹底地、完全地改變了我們與罪的關係。基督耶穌來成全我們,並且正在將所有的一切更新,這就是從天上而來「重生」的意義了。
主,我曾眼瞎看不見,
你悽苦面上愛無限;
如今你慈容清晰現,
榮耀光輝射我面。
主,我曾耳聾不能聽,
不聞慈聲喚我名,
今聽主音心花放,
聖言常思倍溫馨。
主,我曾啞口不能唱,
你奇妙聖名恩無量,
如今主愛燃我心,
我口終日樂頌揚。
主,我曾死在罪惡中,
無情無義無感動,
今你復甦我靈魂,
起身直奔你懷中。
主,你大愛實可敬,
叫瞎眼能見聾能聽,
啞巴開口死復生,
鎖煉俱落獲新生。
William Tidd Matson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照着自己的大憐憫,借着耶穌基督從死人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1:3)
連接新生命和這活潑盼望的乃是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