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本人當然不是沒有錯誤的,這又代表什麼呢?
不要忘記他所處的年代,是一個非常獨斷的年代。
當時的宗教改革領袖,幾乎都是從羅馬天主教迫害的九死一生中逃脫出來的。
我不是太同意這句話:“1553年,在加爾文強力影響下,一名為塞爾維塔斯(MichaelServetus)的異端者在日內瓦被判以火刑。”
Servetus 被判火刑,主要不是他的主張。他被判為異端也是當時的共識。
他只主張用吊刑,而不是火刑。
整體來看,這篇歷史比你昨天貼的,公允多了。我懷疑你根本沒有好好看這篇文章。或者只看到你想看到的“獨裁暴君嘴臉”。
“我們可不要以為加爾文在日內瓦是全無敵人對手,可以像暴君般任意妄為。”
“必須公允地說,加爾文並非一個完全不肯妥協的人,他甚至接納別人對他個人的冒犯。譬如說,1554年,市議會竟然要求審查他所出版的一本新書,他雖然深覺被侮辱,卻也作出讓步。但是,他卻不肯在有關信仰的問題上作任何的妥協。其中一個常為人提及的事例是這樣的:生產玩具及紙牌的廠商安姆(Pierre Ameaux),由於日內瓦全城嚴禁紙牌,他的生意大減。在某個宴會中,他出言攻擊加爾文,認為他的教導有欠正確。加爾文得悉後憤怒非常,下令重重懲治他,結果安姆被捕,除公開認罪外,又被囚禁了五個星期。加爾文認為這懲罰仍未足夠,進一步要求安姆公開懺悔,市議會最後同意將安姆遊街示眾,在不同地點下跪認罪。加爾文堅持此事並非僅關乎他個人的聲譽,更是牽連到他所作的教導,而這正是與真理相關的,所以必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