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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下面這段
送交者: 無句 2008年05月05日11:57:0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執行聖禮就像傳神的道一樣,按照聖經來說,傳神的道與執行聖禮都須由牧師來執行。

這就是我說的扯虎皮,拉大旗了(教會論嘛)。什麼叫“按照聖經來說”?聖經哪裡說的?

聖經是這樣告訴我們:

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殿裡且在家中掰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在家裡掰餅的時候,一定有牧師嗎?

難道信徒連傳神的道的資格都沒了?

還有這一段

他藉着人為助力來治理教會,其中牧師、長老、執事分別代表基督為先知、君王與祭司.

長老和執事的職分在聖經中有非常明確的交待,可是牧師並不是聖經中提到的一個職分。

再看這一段


教會中的三個職分:牧師、長老、執事,都當受到尊敬,但其中牧師當受到特別的尊敬,為什麼呢?

第一、牧師所以與長老、執事不同,在於這是一個全時間的事奉。而長老、執事只
是拿出一部分的時間服事神,但牧師卻是將其全部時間、精力投入教會中。

請問,如果長老、執事只是拿出一部分的時間服事神,那其餘的時間他們在服事誰
呢?保羅在制帳篷的時候,是在服事神呢,還是服事別的?說“牧師卻是將其全部
時間、精力投入教會中。”難道牧師不能過問一下自己家裡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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