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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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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誠之兄,改革宗信仰傳統
送交者: 無句 2008年05月05日12:09:1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你下面的帖子裡有這樣的話


改革宗信仰傳統認為,聖餐是由主設立的,是教會的職分之一。(不是隨便什麼人
隨便都可以主持這個聖禮的)。聖餐既然是由教會授權給牧師、長老主持的(權柄
來自主),他們就有“guard the table”的責任。

三.在此聖禮中,主耶穌指派牧師向人宣講他設立聖餐的話,作禱告,並祝謝餅酒,
如此便將餅酒從普通的用途分別為聖用;並拿起餅來擘開,拿起杯來,分給領受聖
餐者,自己也一同領受(太26:26-28;可14:22-24;路22:19-20;林前11:23-
26);但不可分給未出席聚會的人(徒20:7;林前11:20)。

請問,將主持聖餐歸為牧師的特權,並拉大旗,扯虎皮,說是主指派的,是來自主
的權柄,有什麼根據?聖經向來是說聖徒皆祭司,既是祭司,就不是“隨便什麼人”。
主的桌子難道只有有頭銜的人才能guard嗎?這分明是所謂的“傳統”在堂而皇之地
剝奪聖徒事奉的權力!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
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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