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沒有應許身體醫治
基督徒談論最多的就是醫治,而醫治本身又存在着很多矛盾。許多人說自己有醫治恩賜,藉醫治特會為人治病,無論是生理的或心理的醫治。很多人參加,但真正得醫治的卻少之又少,絕大部分的人一去再去,有時覺得得了醫治,但過不了兩個月又去參加另一個醫治特會,為什麼?因為上次沒有治好。有些人說這次真的得釋放了,既得了釋放為什麼又再去呢?因為雖然釋放了,但不久那捆綁又回來了。讓我們回到聖經里看看,聖經里神的醫治都是一次成就的,沒有哪個病是只醫一半的,聖經里神的醫治不需要一而再,再而三,神的醫治一次就好。
為什麼我們需要這麼多次的醫治,甚至大多還醫不好呢?那些“神醫”怎麼解釋呢?他們說這有兩個原因:第一,你信心不夠,第二,你有罪沒有認。可憐哪!這些想得醫治的人聽了就卯足了勁認罪,認到想不出到底還有什麼罪沒認,所有的罪都認完了,身體的病痛還是在,心靈的痛苦還是在。
怎麼辦?只有怪自己信心不足,催眠似地對自己說:“要有信心,要相信。” 但結果還是一樣。
聖經的教導不是這樣。很多人以為神一定會醫治每個疾病,但聖經沒有這樣應許。有人說以賽亞書五十三章那裡講:“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 ……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許多基督徒根據這一節經文就以為,只要到主面前就可以得醫治,因為耶穌基督所受的鞭傷,我們一定可以得醫治。
這節經文是這樣解釋的嗎?這節經文真的是神給我們的應許嗎?如果是,為什麼今天還有這麼多基督徒未得醫治?難道神是說謊的神嗎?我們要弄清楚一個最基本的問題,那就是,身體的醫治是不是耶穌基督救贖的一部分?如果是,那麼人只要憑着信心到神面前說:“耶穌,我相信禰”,我們的靈魂就得救了;再到耶穌面前說:“耶穌,我相信禰”,這時身體就應該得醫治了。可是事實上,到耶穌面前說:“耶穌,我相信禰”的人,靈魂是得救了,但身體不一定得醫治,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靈魂的得救
讓我們仔細看看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節的記載,“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 ……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根據上下文這裡講的是人靈魂的得救,就好象彼得前書二章24-25節也引用這段話:“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得了醫治。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這段經文清楚讓我們看到,這醫治不是指身體的醫治,而是指靈魂的醫治。
有人則說馬太福音不是這樣講的,馬太福音八章17節說:“祂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還說“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 但請注意,先知以賽亞並沒有這樣說。先知以賽亞是說:“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以賽亞書53:4), 只因聖靈感動,馬太寫馬太福音時把它改了。請注意,新約聖經每次引用舊約經文,只要有更改就表示是聖靈重新解釋舊約經文,賦予更廣大的意義。所以這裡說應驗了那話,是指什麼時候應驗?是耶穌釘十字架時應驗,還是耶穌醫治人的病?
馬太福音八章的上下經文記載得很清楚,耶穌這裡所應驗的乃是祂在地上行走,祂在地上醫治人的時候,應驗了以賽亞書的預言。所以如果我們要準確地解釋這段經文,應該是說這醫治確實包括身體的醫治,但這身體的醫治又有兩個層面的應驗。第一個層面的應驗是耶穌基督未上十字架前,在祂的事奉里應驗了這個應許。第二個層面的應驗不在祂的救贖里,乃在祂再來的時候。
信主的時候,我們的靈就活過來了。本來死在罪惡過犯中,因着信耶穌基督,神的靈就讓我們活過來。神的靈與我們的靈就一起在我們裡面,所以魂的聖潔(sanctification)是一生之久,我們一生要背起十字架,讓我們的心思、感情、意念完全伏在耶穌基督腳前,讓我們一天比一天更像主,這就是魂的得救。而且聖經應許我們,有一天身體也要跟着得救。主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我們要穿上新的身體,那身體不再有疾病,永遠沒有疾病。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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