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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我成為基督徒的經歷
送交者: 肥田看如樹林 2009年01月28日17:05:0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我第一次聽說耶酥基督是二十幾年前在我上中學政治課的時候,從那時起,我對宗教的 看法基本可以總結為: 1) 三大宗教是政府統治人民的工具。 2) 世界上從來就沒有什麼就是救世主或鬼神。我們是自己的主人,只有自己能救自己。 3)只有軟弱或愚蠢的人才會真信宗教。 4)敬鬼神而遠之。 1996 年我來美國求學,第一站是Duluth, 明尼蘇達州。那是我第一次接觸聖經。 我那 時把它當成一千零一夜來讀。聖經是擺在我家衛生間裡的一本書。斷斷續續的讀了一段 時間,總的感覺是,聖經不如一千零一夜好看。聖經分為上下集(舊約和新約。 上集 (舊約 ) 說的是一個非常容易動怒和沒有憐憫的上帝。他造了世界但又後悔自己所造 的,就用大洪水毀滅他的創造。 最不能理解是他命令以色列人濫殺無赦。 不論老幼。 新約里有個人叫耶穌基督。他自稱是上帝的獨生子。關於耶穌基督的故事很感人。 據 他的門徒記載,耶穌基督能行很多神跡奇事。最後卻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據說是為了替 人類付出的罪的代價。只有這樣人死後才可能不用下地獄(根據聖經所說這是耶穌的父 親訂的規矩)。不過這都是他的門徒說的。 我相信歷史上有耶穌這麼一個人(考古和 歷史記載似乎證明了這個人的存在)建立了基督教。不過聖經里的關於他的故事也就是 一個個美化了的傳說罷了。 在明尼蘇達州呆了兩年。我對基督教總的認識是:1)很多很多基督徒是非常有才華和 成就的人 (絕對不是軟弱或愚蠢的人才會真信宗教)。2)我所接觸的基督徒都是很友 善的人。 他們非常熱心和無私(至少我看不出來他們的私心)的向我傳教。3)有信仰 是真的一件幸福的事。可惜我這人太理智,永遠也不會相信鬼神,做人還是要靠自己。 1998 年我來到拉撥克,得克薩斯州繼續讀書。那裡有個中國人的教會。 我也偶爾會去 參加教會的聚餐會。主要是因為我的大女兒媛媛要去,她可是我的老闆。 不過中國人 的教會的聚餐吃的確實不錯。吃完飯自然要留下來聽宣教,出於禮貌,吃了別人的東西 ,就算覺的主人說的不對,也不好意思和人家一辯長短。不過慢慢的我覺的這個世界可 能真的是有一個造物主,進化論也不是完全對的。 不過就是有,這個造物主也已不在 了或是不再管他所造的這個世界。這世上有太多的不公平和醜惡的事情,一個活着的好 的造物主怎麼可能讓這一切發生。我有時還真希望有這麼一個神能幫助我。我有時也會 祈禱。不過自己明白這不過是無助時的自我麻痹,讓心裡舒服點罷了。通過看聖經我還 總結了一條,不可假裝相信, 聖經中的故事告訴我們欺騙這個上帝是會被他殺死的。 2004年我來到了洛斯阿洛莫斯國家試驗室工作,洛斯阿洛莫斯是個小地方,真的沒有什 麼好玩的。 幾乎每個星期的去這裡的中國教會是我們家的主要活動之一,當然是在媛 媛的逼迫下。 這裡的中國教會的人真的很友善。 有一件事讓我很感動。 當年七月份 我們全家參加教會組織的野外宿營和爬山,那山很高,來回要兩個多小時,我妻子當時 已身懷六甲,我們就慢慢的落在的後面,媛媛跟着大部隊走在前面,孩子她後來實在走 不動了,是教會裡的李輝把她背下山的,背了幾里的山路,媛媛當時六歲多,有四五十 斤了。 這事我是後來過了幾個月偶然和媛媛聊天時才知道,我知道後真是很感動,媛 媛那麼重,山路那麼陡,我這個做爸爸的都不一定能把她背下來,一個才認識兩三個月 ,不熟悉的外人居然這麼有愛心,而且不圖回抱。我真的沒想到,自己是做不到的。 每個星期五晚上,洛斯阿洛莫斯的中國教會是先討論然後吃些夜宵,這下我可以發揮我 的口才盡情的與人爭辯,也不用感到吃人的嘴短了。讓我感動的是教會的基督徒都非常 熱情的無私的向我傳教,他們的真誠和不氣不餒讓我有時無法理解和不好意思。不過這 事關重大,我無法因為他們的真誠而改變我的人生觀。經過一年多的辯論,思考,讀書 ,我基本上承認這個世界很有可能是被創造的。我們人類是不可能理解上帝是如何造物 的。 人類的智慧,語言,或 那些數學,物理公式是無法描繪這個造物的過程的。 聖 經中創始紀關於創世的描訴更準確的說是一首敘述造物主大能的詩篇。 現代科學和這 個詩篇並不矛盾。但是我還是更能接受愛因斯坦的觀點,這個造物主或者已離開了我們 。就是他還在, 他也決不會為了某個人的禱告而改變自然的規律,這個自然和它的規 律就是造物主的一部分。 就這樣,我想我永遠不會成為基督徒。 因為我有三個誰也無法辯駁倒的觀念問題。而 這三個問題恰恰是基督教的根本。是每個基督徒都必須回答的問題。解決這三個問題, 就回答了成為基督徒時必須回答的四個問題中的三個(第四個是你願意跟隨主耶穌基督 嗎?)。 1)你相信現在真有一個活着的創世神在時刻關注着我們嗎? 我認為沒有。 世界上沒有什麼救世主也沒有神跡。 禱告對解決物理問題是無用的。 不過它可以給你帶來精神上的安慰。 2)人人都犯了罪嗎? 根據上帝的標準,是的。 但是根據聖經,我們都是全能的上帝造的。全能的上帝控制 一切。 由此類推, 我的所做所為也是由他創造和控制的。 他怎麼能審判他自己的創 造。 如果我有罪,那全能的上帝也有。 3) 我需要耶穌基督救我嗎? 如果一切都在全能的上帝掌控中。 我的命運也是。得不得救也命中注定。管他呢。 就這樣,我內心充滿了驕傲,固執,決不低頭。也就無法蒙受救恩。 我一直相信所有的所謂的神跡其實都是幻覺,傳說。 至少是人們以為看見了的神跡, 其實是一些小概率事件。 我不相信那些傳說的治病的神跡,覺得那些真的信有的人都 是被矇騙和一相情願的。記得我有一次對李輝說“你如果現在能把我手裡的這塊石頭變 成金子,我馬上向你跪下,尊你為神”但是李輝不是神,他無法想行神跡就行神跡。 就這樣我自以為掌握了真理。用事實證明活着上帝是不存在的。 但是上帝在一次車禍 里施展神跡,向我顯明了他,讓我無可推諉,不處躲藏。 (關於這個車禍里的神跡, 我無法用短的文字來描訴,在這裡我只能說車禍里的發生的事不是我能用我所知道的科 學來解釋的。 相反的,我所學過的一切科學知識告訴這本該是一起無法挽回的毀掉我 一生的重大事故。)。 上帝向我顯明他的方式是我從來也沒夢想到的方式。他用他大 能的手拯救了我,又回答了我的上面的三個問題。車禍的第二天,我做出了成為基督徒 的決定,上帝我顯明了他自己的大能和慈愛,讓我無可推諉,不處躲藏。 回到那三個 基本問題,我明白了上帝給我的啟示。 1)你相信現在真有一個活着的創世神在時刻關注着我們嗎? 是的我相信了。 主耶穌基督用車禍中發生的神跡,向我顯明了他,讓我無可推諉,不 處躲藏。其實世界上有一些明明白白的神跡就在我們面前,只是我們不願去想或承認罷 了。 聖經中預言了以色列的復國。 這就是一個神跡。世界歷史上只有以色列這個上帝 揀選的民族能做到這一點。亡國兩千年後,流落在萬國的以色列民族保留了他們的傳統 和文字,回到上帝應許他們的地方復國,這是不可思議的事。多少歷史上比他們顯赫的 多的民族都消失了。我們家的孩子算是第二代移民,她的中文已經不會寫了,雖然我們 在家裡是不允許她說英語的。兩千年,那可是一百代,也沒有一個祖國可以讓以色列人 去團聚。可是聖經上的兩千年前預言真的就實現了。 2)人人都犯了罪嗎? 是的。 我可以選擇謹慎駕駛,也知道應該這麼做。 但是我很自信,自以為技術高。是 我的驕傲和無知讓我出了車禍。是我自己的選擇。 不是別人的錯。 生活中也是這樣,每個人的心裡都知道善惡好壞,可是有誰能只做好事不做壞事呢。上 帝把善惡好壞標準放在了人的心裡,人自己選擇不去遵守。這是人的自由意志。是人的 選擇。 我不明白為什麼上帝賜給我們自由意志。沒把我們造成機器。但我知道,我不 想成為機器。 或許只有有自由意志的人類將來才能獲的與主耶穌基督永享天國的榮耀 。我們對自己的孩子不是也疼愛管教,孩子再不好,也沒有一個父母會希望孩子是個沒 有自我意識的白痴。自由意志是主耶穌基督愛我們的表現。為了這個我們能有自由,他 不惜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承擔我們自己選擇的要犯罪的懲罰。這懲罰本是永遠的 刑罰和毀滅。 3) 我需要耶穌基督救我嗎? 是的。犯罪是要付出代價,受到懲罰的。 這就是公義。上帝是公義的上帝。耶穌基督 的愛是公義的愛。沒有公義的愛不是愛,是放縱。人都犯了罪,只有付出了罪的代價才 能得自由,才能永享天國的榮耀。沒有罪人可以替另一個罪人贖罪。只有公義無罪聖潔 的主耶穌基督才能代替我們贖罪。主耶穌基督愛我們,為我們釘死在了十字架上,替我 們付出罪的代價,贖了罪。 我們要做的就是承認我們是罪人,接受主耶穌基督為我們 的救主。我們就可以永享天國的榮耀。記得以前看人買了鳥放生,那鳥兒馬上接受,快 快樂樂的獲得了自由。 現在主耶穌基督給我們放生,我們卻不接受,人真的很固執很 傻啊。 我出了車禍後上法庭,罪名是魯莽駕駛。法官說因無嚴重後果,最高要罰300美元並關 六個月的監獄。我當時就慌了,300美元倒是小事,蹲六個月的監獄我在美國近十年的 努力就完了。如果當時有個人跟我說,“馮師海,你認罪,承認我可以替你承擔罪的工 價,我就替你承擔罪的工價,你就自由了。”我馬上就會答應。可是沒人跟我這麼說。 我只好硬着頭皮向法官認罪(出車禍時來4,5輛警車,3輛救護車,筆錄證據確鑿,無 可抵賴)。把自己希望寄托在法官的仁慈上,希望他能輕判。記得當時我認罪的時候渾 身哆嗦,不知命運如何。最後被罰了150美元。這點懲罰和如果沒有上帝的神跡把我從 註定發生的重大車禍比起來,真是不算什麼。正如我們在現在的世界因罪所受的苦難和 將來所受的永遠的刑罰和毀滅比起來不算什麼。 車禍的第二天,我決定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救恩。黃敏帶我做了決志信主禱告。她問了我 四個類似的問題。對我來說最難的還是她問到我“馮師海你承認你是個罪人嗎?”我當 時猶豫了幾秒中,儘管我當時已立志信主。但是在那一刻讓我拋棄我一直以來的驕傲, 自尊,和固執,來到主耶穌基督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還是很難很難。回想起來,我 長期用人的邏輯和智慧來證明上帝的虛無,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我不願承認自己是個罪 人。是因為我的驕傲和自尊。 我是特別被主恩待的罪人,他親自用他大能的手向我顯明他自己,把我帶到他的懷抱里 。但是正如聖經說的,那些沒有親眼看見神跡就相信的比非要親眼看見才肯相信的更有 福。 親愛的朋友們,希望我的見證能讓你願意去了解,信靠我們這位愛我們的創造世界的救 主。我真心的勸告大家, 1) 趁現在你還可以,請做一個對你最重要的決定吧。人有旦夕禍福。有些事不是我們 能預測的。 2)不要因為我們不能理解上帝的作為而不信上帝。上帝的智慧遠遠遠遠超過人類。我 們不應該用人的智慧去評判上帝的作為。上帝是愛我們的。雖然我們常常不能理解他的 作為。就象我們都愛自己的孩子,但孩子們常常不理解我們為什麼會管教他們。 3)不管為什麼原因,我們應該主動去了解基督教。如果我沒有一年多常常去教會,我 大概不會把發生的神跡歸榮耀給上帝,或許根本就不會有神跡來拯救我了。 後記, 我在2005年作見證的時候,為了圖快,就用英文寫的一個草稿(我用拼音打字太慢), 當時是為了給自己提個稿。最近應一個朋友的要求,把它整理了一下,譯成中文。 信主兩年多了,當年的神跡已不是那麼重要了。 因為我已知道信主是一種生活的體驗 。是每日的生活的經歷。這種經歷是實實在在的。就象我們每天呼吸的空氣。記得我信 主以前一直不明白,為什麼我在辯論中口若懸河,常常把基督徒辯的無話可說,他們居 然執迷不悟,不受影響。原來他們的信仰是建築在每日的生活的經歷上,是真真實實的 。這種生命的體驗不是辯論所能改變的。其實他們也一直告訴我這是一種生活的體驗, 只是我一直不明白。是我執迷不悟。 我所經歷的神跡雖然是真實的。但還是需要我個人的親驗和理解才能明白這是神的作為 。我妻子當時也在車裡,不過她在車後坐,就沒有我那樣的震撼。我文筆有限就不想描 寫了。但是就在我即將整理完稿的時候,主耶穌基督又在我們教會行了一個明明白白的 無可爭議的神跡,而且是當着近百人的面。這神跡是隨時可查驗的。我下面就簡單的寫 一下。 2007年11月2-4日,我們教會在Glorita,新墨西哥州有個特別聚會,請的是蔡國文牧師 。 教會裡有個基督徒叫潘麗茹,她是個天生的長短腿,左腿比右腿短3厘米。已經四十 多年了。就在2007年11月3日晚上,蔡牧師給大家做了一個治病的禱告,潘麗茹的左腿 竟然就在那時長了3厘米。她的長短腿變成了一樣長的正常的雙腿。榮耀歸與主耶穌基 督。這是我親眼所見的一個無可爭議的隨時可以查驗的神跡。這種神跡在我們教會近二 十年的歷史上絕無僅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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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聲問一句, - aw 01/29/09 (213)
    對不起,我只是轉載了這篇文章,不認識他本人  /無內容 - 肥田看如樹林 01/29/09 (90)
  好,謙卑感恩的人就能找到真理。  /無內容 - Tongxin 01/28/09 (100)
  Praising the Lord!  /無內容 - theson 01/28/09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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