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一9歲女童疑被繼父強姦致孕4月。因女童年幼,體重僅36公斤,醫師評估女童繼續懷孕雙胞胎有生命危險,且因骨盆太小不能正常生育,因而為女童墮胎。
巴西法律禁止墮胎,唯有在性侵懷孕或懷孕可能危及孕婦生命情況下才能墮胎。天主教在巴西一言九鼎,教廷嚴格禁止墮胎,墮胎者和執行或協助墮胎者都會被逐出教會。
當地天主教會據此開除了女童母親及醫生,但保留了女童繼父。此決定讓巴西輿論譁然。教會辯護說不把涉嫌性侵的女童繼父逐出教會的理由是:雖然這人涉嫌犯下滔天大罪,但墮胎是殺害無辜生命,罪惡比殺害成人更為重大(因為成人會有這樣或那樣的罪惡)。而且女童也可采帝王切開生育。
巴西總統反駁說,他身為天主教徒,對教會的發言深切悲嘆。他表示,醫師善盡挽救9歲女童生命的職責,就本案而言,醫療專業比教會更正確。
巴西衛生部長也公開抨擊教會發言不像話,表示教會立場太保守,和該女童遭性侵一樣令他驚駭。他抨擊教會聲稱要捍衛一個生命,卻讓另一個同樣重要的生命陷於危險,太極端、偏激且不當。
女童的23歲繼父已被捕,坦承自女童6歲起就蹂躪她。他還涉嫌性侵女童的14歲智障姐姐。
羅馬教廷也以女童所懷的雙胞胎有生命權,支持巴西天主教會的決定。
按照天主教的這個邏輯,可以理解他們反對手淫,但由於2000多年前的人們不知道月經的意義,天主教沒有譴責月經。但現在教挺應該知道了月經的意義,他們有必要驅逐來月經的女信者。因為每次月經意味着扼殺了一個可能的純潔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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