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關鍵詞:誘惑,抗拒,自由,幸福
----------
《宗教大法官》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絕唱之作《卡拉馬佐夫兄弟》中的一章,屬於整部小說的第二部之第二卷中的第五章。相對於整部小說來說,它的篇幅很小。但是,它引起人們的興趣和關注卻要遠遠大於它在小說中所占的比例,它受到的關注與研究甚至要超過人們對整部小說的興趣與研究。為什麼會這樣,我們這裡暫不理會;至於這一部分在整部小說中占據什麼樣的位置,與其他部分是什麼樣的關係等等問題,也不是我們這裡要追問的——那是文學研究與評論的工作。這裡,我們感興趣的只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借“宗教大法官”這個人物所提出的一個哲學-神學主題:拒絕基督重新臨世的理由。
故事發生在天主教的宗教裁判所制度最可怕的第十五世紀。在西班牙一個叫塞維爾的地方,耶穌基督帶着不變的慈愛,仍以十五世紀前第一次在人間走動時的形象,突然降臨在人們面前。也象在十五世紀前那樣,他的雙手,他的衣服,都充滿治療的力量。他伸手讓盲人看見陽光,甚至也象當時讓會堂主管的女兒從病死中重又康復一樣,也讓一個名人的小女兒從棺材裡復活過來。然而,就在眾人為此歡呼雷動時,親眼見證了這一奇蹟的老紅衣主教,也就是宗教大法官,卻下令手下的衛隊抓住耶穌,把他當犯人投進了宗教法庭的監獄裡。
難道是宗教大法官沒認出耶穌基督,而倒是把他當邪教異端?不是!他也與眾人一樣,認定這個十五世紀前裝扮的人就是耶穌基督。要不然,他也就不會夜晚一降臨就獨自挑燈,來到監獄裡向犯人做獨白式的長談。那麼,宗教大法官為什麼竟然把基督當囚犯抓起來呢?他甚至還威脅要在第二天燒死他。自從耶穌離開這個世界之後,人們就日復一日地等待着他許諾下的再次來臨。在人們懷着不變的信仰與依舊的感動等待了十五個世紀之後,好不容易等到了他的再次降臨,宗教大法官卻毫不猶豫地把他當犯人投進了監獄。這到底是為什麼?宗教大法官為什麼要反對基督?為什麼要拒絕基督?
我們且從分析宗教大法官在耶穌面前的獨白開始我們的討論。
宗教大法官在監獄裡一見到耶穌就質問:
“你為什麼到這裡來妨礙我們?你確實妨礙我們的,你自己也知道。
“……你不應在在你以前說過的話上再加添什麼,你也不應奪去人們的自由,這自由當初你在地上的時候曾經那麼堅決維護過。不管你新宣示些什麼,因為它們將作為奇蹟出現,因此必然會侵犯人們信仰的自由,而他們的信仰自由,還在一千五百年以前,你就曾看得比一切都更為珍貴。你不是在那時候常說‘我要使你們成為自由的’麼?但是,你現在看到這些‘自由’的人們了。是的,我們曾為此花了極高的代價,但是,我們終於以你的名義完成了這件事。
“……只是到了現在,(他當然指的是有宗教裁判制度的時代),才破天荒第一次可以想到人們的幸福。人造出來就是叛逆者;難道叛逆者能有幸福麼?已經有人警告你了,你沒有少受到警告和指示,但是你不肯聽這警告,你不承認那條可以使人們得到幸福的唯一的道路,幸而你離開的時候,把這事情交託給了我們。你答應,你留下了話,確認你給我們繫繩和解繩的權利,現在你自然不用再想從我們手裡奪去這個權利。”1
宗教大法官之所以拒絕基督,是因為他認為,基督的再次降臨妨礙了“我們”。“我們”是誰?顯而易見,“我們”首先就是以羅馬教庭為代表的地上教會,但不僅僅是教會。那麼,還有誰呢?這一問題,稍後再討論。這裡,首先要問:基督再臨妨礙了“我們”什麼?
在宗教大法官看來,基督再臨妨礙了“人們”的自由,妨礙了他已交付給“我們”的權利。
於是,我們要首先討論,耶穌基督第一次在地上走動時,如何維護人的自由?他維護的是人的一種什麼樣的自由?
的確,正如宗教大法官(和陀思妥耶夫期基)所洞見到的那樣,當耶穌在堅決拒絕魔鬼——宗教大法官稱之為地上偉大的精靈——的三個誘惑時,也就在堅決維護了人的自由。也就是說,耶穌是以堅決抗拒魔鬼引誘的方式來堅決維護人的自由。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且來逐一分析這三個誘惑。
耶穌面對魔鬼的第一個誘惑是:在耶穌禁食了四十晝夜之後,正在飢腸轆轆時,魔鬼引誘他說:你若是上帝的兒子,就把石頭變成食物吧。耶穌拒絕說: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而是靠上帝所說的一切話。2
人餓了就要吃飯,困了就要睡覺。這是一個看似多麼自然的事情,甚至是“必然如此”的事情。今天在一些人眼裡,也仍是首要的事情。因為有人活着可以不吃飯嗎?沒有!人活着,就需要麵包。然而,對於人來說,他要真正像他這種存在者那樣活着,他手裡不僅僅要有麵包,還要有高於麵包的法則。這有兩方面的意思:首先,不管人們多麼饑寒交迫,都能夠不為了麵包而出賣或突破法則。否則,他將與獸類無異。換言之,對於人這種特殊存在者來說,有比麵包更重要的法則與奠定在這種法則基礎之上的尊嚴。其次,不管人們手裡是否擁有麵包,也不管擁有多少麵包,都不能為了麵包而出賣或放棄法則。因為如果人們只有麵包而沒有法則,那麼,麵包帶來的將不是滿足與安寧,恰是血腥與毀滅。哪裡沒法則,哪裡的麵包就沾滿人類自己的血淚。
所以,從這兩方面的意義來說,對於人類的存在而言,麵包固然重要,法則更是不可須臾或缺。人要象人那樣活着,他就不能只靠麵包,更要靠法則。人餓了就需要吃飯,但是,為了維護法則與尊嚴,人能夠不吃飯,也就是說,人有能力拒絕麵包的誘惑。更明確說,人有能力從“餓了就需要吃飯”這種生理性的必然關係中超越出來,而堅守某種法則。這種能夠從必然性關係中突破出來的超越能力就是人的自由。
因此,當耶穌說: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而是靠上帝說出的一切話時,他實際上就是在確認人的自由,即確認人具有突破必然性關係而堅守與上帝訂立的法則的超越性能力。而當耶穌拒絕把石頭變成食物,以便以食物來換得人們對他的崇拜時,他也就在堅決維護與捍衛人的自由與尊嚴。
對於耶穌來說,把石頭變成食物這樣的事,是輕而易舉的事。而對於人這種軟弱的存在者來說,雖然一方面他不只是靠食物活着,而是按某種法則活着,但另一方面,他又是時刻受到麵包的誘惑,特別是在飢腸轆轆而又麵包稀缺的時候,誰有麵包,誰就可能成為一面旗幟。因此,在這個饑饉不斷的大地上,對耶穌來說,以麵包來使自己成為大地上的一面旗幟,是再簡單不過的一件事情了。然而,如果耶穌真的聽從魔鬼的引誘,以麵包來贏得信眾,那麼,這也就意味着,耶穌是在利用人的弱點,是通過乘人之危的引誘,來獲得人們對他的信仰。但是,耶穌非常清楚,這樣引誘而來的信眾的信仰,是出自人的軟弱與缺陷,而不是出自人的自由與真誠,因此,這種信仰是偽信仰,而不是真信仰。因為這種靠麵包引誘而來的信眾,與其說他們信仰真理,不如說他們信仰麵包。
因此,耶穌拒絕通過把石頭變成麵包來贏得信眾,既是維護人的自由,也是維護信仰的純潔與真誠。在耶穌看來,唯有出自自由的信仰,才是真實的信仰。所以,要在人類中確立起純潔、虔誠的信仰,就必須倍加珍惜與堅決維護人的自由。耶穌拒絕另外兩個誘惑同樣隱含着對人的自由的堅決維護。
耶穌受到的第二個誘惑是以奇蹟服人的誘惑。
魔鬼把他帶到一個大殿頂上,並對他說:如果你是上帝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着說,主會讓他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碰到石頭。於是,你就可以證明你是上帝的兒子。但是,耶穌拒絕了,他說:“經上也記載說:‘不可試探主你的上帝’。”3
耶穌不從殿頂上跳下去,並不是他害怕,更不是對自己是上帝的兒子有絲毫懷疑,相反,他拒絕往下跳倒恰恰是因為他堅定相信上帝,並堅定相信自己是上帝的兒子。只要他有絲毫往下跳的試探之意,倒反而表明他對上帝與自己作為上帝之子的身份的懷疑,從而徹底摧毀了心中的真正信仰。不過,耶穌在拒絕這一誘惑時,他同時也失去了一次通過製造奇蹟來證明自己的神子身份,從而輕而易舉地獲得信眾崇拜的機會。
由於人的有限性,總是對神秘的奇蹟感到驚駭,並且在駭異之餘,很容易就拜倒在奇蹟創造者之下。所以,奇蹟甚至比麵包還更容易贏得信眾。然而,因奇蹟而信,乃是出於對特殊能力的驚駭,出於害怕,而非出於自由之自願而信。把奇蹟當作降服人們的方式,也就意味着通過把人們嚇傻、驚呆來獲得人們的崇拜。哪裡以奇蹟引導人們的信仰,哪裡也就盛行着愚昧與無知。耶穌拒絕從殿頂上跳下來,也拒絕從十架上走下來,就在於他拒絕以奇蹟這種簡單輕易卻同樣是利用了人的弱點而蔑視人的自由的方式來降服人。在這個意義上,當耶穌從容而凜然地拒絕魔鬼的第二個引誘時,也就同樣意味着他在決然地維護人的自由,為此,他甚至願意忍受着痛苦與屈辱而一直被釘在十字架上。
最後一個誘惑實際上也就是最大的誘惑。
魔鬼把耶穌引到高山上,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耀指給他看,對他說:你俯伏崇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耶穌說:撒旦,走開!因為經上記着說:要崇拜主你的上帝,單要侍奉他。4
如果耶穌接受魔鬼的誘惑而接受了萬國之國的寶座,那麼,他固然無需到處奔波收徒,無需經受種種艱辛與困擾,就可以在一夜之間成為萬民之王而受到萬民的朝拜與稱頌,然而,他君臨的萬民是在權威與利劍下顫抖的國民,他得到的朝拜是在權威與利劍下求憐乞利的諂媚,而他聽到的稱頌則是被權威與利劍永遠嚇壞了的驚嘆。因為從魔鬼手裡接受萬國之國的寶座,也就意味着從魔鬼手中接過了權威與利劍。但是,耶穌要君臨的不是顫抖的國民,而是在愛中聯合起來的信眾,他要贏得的崇拜不是出於求生本能的諂媚,而是出自自由的真誠信仰,他願聽到的稱頌不是被威嚇而發出的驚嘆,而是出自愛的感恩。
實際上,耶穌拒絕地上王國的權柄,從而拒絕以權威和利劍來贏得信眾,不僅象他拒絕前兩個誘惑那樣,意味着他對人的自由的珍視與維護,而且意味着他拒絕一個世界,拒絕忘卻天國,拒絕迷執於建設這個世界而無視另一個世界。他堅決維護人的自由,是因為這自由是人身上的上帝形象,雖然是那樣模糊不清、甚至淡如烏有,卻是人身上最彌足珍貴的東西。耶穌確信,只有出自每個人身上這種作為上帝形象的自由,才會有真正的愛,才會有真誠的信仰;也只有這種出自自由的信仰,才會越過這個世界而看到另一個世界,才會相信兩個世界,而不會局限於一個地上世界。用更哲學化語言說,只有自由,才會真正的愛,也只有自由,才能超出眼前而打開未來,打開一個絕對的希望。5
因此,耶穌拒絕三個誘惑所隱含的真正要義不僅在於尊重與維護人的自由,而且還在於維護人類生活中的兩個世界。耶穌以人子的身份為人類作出了一個人人可以效仿的榜樣:維護自由與維護生活中的兩個世界。
然而,如果說宗教大法官以及許多人看到了耶穌對人的自由的維護,但是,他們卻沒有或不願意看到他對人類生活中的兩個世界的維護。
現在,我們可以回過頭來回答前面提出的問題:耶穌如何維護人的自由?他維護的是人的什麼樣的自由?
前面的討論表明,耶穌是以拒絕三大誘惑而寧願忍受艱辛、屈辱乃至犧牲的方式來維護人的自由。而他所維護的這種自由,不是別的,正是人身上擁有的上帝形象。從對第一個誘惑的分析中我們知道,這種自由在人身就體現為一種能夠突破必然性關係的超越性能力,能夠對眼前的現實說“不”的能力——這種能力也就是自由意志。唯有自由意志能突破必然性關係,也唯有這種自由意志能對任何現實說“不”,因為只有自由意志能夠只從自己的決斷出發,而無視一切其他條件。這是人類最高貴的地方所在。
然而,人身上的這種自由又是非常脆弱的,因為作為被造物與有限物,人有種種的缺陷與弱點,比如容易受到麵包、奇蹟、權勢的誘惑。這些弱點使人類很容易忘卻或放棄自己最珍貴的自由。雖然從絕對意義上說,人因自由而有能力象耶穌那樣抗拒住一切誘惑,但是,有限性帶來的種種弱點常常會使人忘卻與懸擱自己的自由。這使維護人的自由的事業變得更為複雜:不僅在於確認與尊重人的自由,而且在於拒絕利用人的弱點。耶穌拒絕三大誘惑隱含的一個愛的關切,就是拒絕利用人的弱點。
我們知道,宗教大法官是以妨礙了人們的自由作為反對基督再臨的一個理由的。現在我們要問,基督是否真的妨礙了他曾經為之維護的這種自由?如果是,那麼,宗教大法官的反對就是有理由的,因為妨礙這種自由將使耶穌陷入自相矛盾之中,宗教大法官反對耶穌的再臨就是在維護人的自由。
那麼,宗教大法官憑什麼說耶穌再臨是妨礙人的自由呢?他認為,耶穌再臨不管他新宣示些什麼,都會被當一種奇蹟而受到崇拜,從而破壞了人們信仰的自由。的確,耶穌曾反對以任何奇蹟來贏得信仰。但是,耶穌反對出自奇蹟的信仰,卻並不反對出自信仰的奇蹟。出自奇蹟的信仰,意味着是從奇蹟而不是從自由走向信仰。而如果是因信仰而發生或看到奇蹟,則是信仰的力量。耶穌再臨不管新宣示了些什麼,如果它們被當作是在耶穌以前說過的話上再加添新的內容,從而被視為一種奇蹟,那麼,這意味着人們首先相信他和他以前說過的話。也就是說,首先是人們相信-信仰耶穌,才把他的再臨與新宣示當作奇蹟。在這裡,是奇蹟出於信仰,而非信仰出於奇蹟。
因此,宗教大法官指責耶穌再臨妨礙了人們的自由,是沒有理由的。也就是說,他以妨礙人們的自由作為拒絕耶穌再臨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實際上,宗教大法官反對耶穌再臨,並非因為他真擔心耶穌再臨會妨礙人們的自由,相反,倒恰恰因為他害怕耶穌再臨會重又喚醒人們的自由,重又使人們成為自由的,正如耶穌在十五世紀前所做的那樣。因為宗教大法官不信任人的自由,對人身上的自由表示懷疑,更對通過維護人類的自由而讓人類走向真理的信仰這一事業表示質疑。
因此,不信任人的自由,懷疑人的自由,甚至可以說,反對人的自由,才是宗教大法官反對基督再臨的真正理由。那麼,宗教大法官為什麼懷疑乃至反對人的自由?正如耶穌以抗拒三大誘惑來維護人的自由一樣,宗教大法官也是針對這三大誘惑來展開他質疑、反對人的自由的理由。
1) 耶穌基督、人性和自由意志---陀思妥耶夫斯基讀後感 (二)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btrd_id=783103&btrd_trd_id=400363
2)耶穌基督、人性和自由意志---陀思妥耶夫斯基讀後感 (三)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btrd_id=783105&btrd_trd_id=40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