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讚美詩一字寫作hymn,但在中古英語中寫作imne,這是從古法語 ymne轉變來的。而法語ymne源自 拉丁語 hymnus,意思是song of praise,即“讚美之歌”。而拉丁文的hymnus源自 希臘語ὕμνος。不過事實上,在康斯坦丁大帝以後,希臘的ὕμνος已經很大程度上被應用到希伯來人的詩篇תְּהִלִּים傳統之中了。這也就是為什麼從3世紀開始的詩集Ὕμνοι經常使用תְּהִלִּים作同義詞的原因。我很贊成這個說法,在紀元前後,表面上拉丁的政治世界征服了希臘,但實際上希臘的文化世界征服了羅馬。同時,在此之前,表面上希伯來的宗教世界被希臘化了,但實際上神藉着巴勒斯坦地區對外邦人的屈從開始征服世界,並藉着保羅等人的西進推動了福音的節節勝利。福音的事業是軟弱勝剛強的絕好例證,上帝在人類表面的勝利進軍和選民的表面失敗中宣告自己真正的得勝。
我曾在本博客中專文介紹過基督教音樂簡史,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向前查閱。今天我在這裡編輯的是“不寐之夜”經常作為“背景音樂”轉發的讚美詩歌,應一些讀者的要求特輯如此。您可以直接下載製成成您喜歡的歌集,置於車內或床頭,或用於聚會崇拜。這些歌曲絕大部分很古老,不再受版權限制;或者,版權人已經奉獻給教會公開使用了。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我未必贊同每一篇讚美詩背後的神學觀念(如ave maria),而個別詩歌在別人看來未必屬於讚美詩(如You Raise Me Up,May It Be等),我仍然將之收列。這不關切真理問題,完全出於個人喜好。此外,在欣賞和運用這些作品的時候,除了參考舊約詩篇等“專業”篇章以外,也請閱讀新約如下信息:馬太福音26:30; 哥林多前書14:26; 以弗所書5:19; 歌羅西書3:16; 雅各書5:13; 啟示錄5:8-10;14:1-5等等。這些信息告訴我們,“(人)口唱心和的讚美主”,是教會對"耶和華(對人)說"的回應之傳統方式。
雖然以前博文縱覽了基督教音樂簡史,不過為照顧新來的讀者,我打算在這裡簡要回顧一下我們學習過的內容,同時,我編發一些相關資訊用以介紹基督教音樂的當代狀況。因為這一部分,以前的博文並沒有涉獵。我們已經知道,希伯來人的詩篇多是用樂器伴奏的,但中世紀裡,素歌一度成為教會音樂的唯一表現方式。素歌(即聖詠)大約有4支,但8世紀以後,格列高利素歌成為準則。1054年教會大分裂,及至16世紀的宗教改革,教會音樂的表現形式開始地方化。“從17世紀羅馬樂派的經文歌和彌撒曲;18~19世紀以巴赫和亨德爾為代表的康塔塔、受難曲和清唱劇,以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勃拉姆斯為代表的彌撒曲和追思曲;以至於20世紀米約、普朗克、湯普森、布里頓等的彌撒曲、追思曲和受難曲中”,可以看出400年來基督教音樂的變遷。值得一提的是,清末在敦煌石窟中發現的《大秦景教三威蒙度贊》,是現今所知中國最早的基督教頌讚歌曲的歌詞。1931年中華基督教會(長老會)發起編訂一本統一的聖歌集,名為《普天頌讚》。
北美所謂的“當代基督教音樂”(Contemporary Christian music,簡稱CCM)實際上是一種流行音樂。CCM一般是用以代表美國田納西州納許維爾的搖滾、流行和崇拜福音音樂業界。現今,代表的歌手或組合有Avalon、Amy Grant、BarlowGirl、Casting Crowns、Chris Tomlin、City Harvest Church Band、David Crowder Band、Delirious?、Hillsong、Jars of Clay、Jeremy Camp、Joshuaband、MercyMe、Michael W. Smith、Merchant Band,Natalie Grant、Newsboys、Planetshakers、Rebecca St. James、Steven Curtis Chapman、Third Day、tobyMac。業界排行基於Billboard雜誌內的Top Christian Albums和Hot Christian Songs來代表。而在iTunes Store內,則以分類"Christian & Gospel"代表。
當代基督教音樂一詞源起於1960年代晚期耶穌復興運動布道會的流行音樂和福音音樂。最早從搖滾音樂中加入抒發對於基督教信仰情感的歌手或組合有Petra、Children of the Day、Larry Norman、Barry McGuire、Andrae Crouch、The 2nd Chapter of Acts和Love Song。與傳統福音音樂和南方福音音樂不同,當代基督教音樂是起源於搖滾樂。自1990年代起,很多當代基督教音樂歌手或組合都出現在主流無線電廣播電台。現今,基督教音樂的專輯銷量比古典音樂、爵士樂、拉丁美洲音樂、新世紀音樂和原聲音樂還要多。不過自1940年代起,將基督教信息加入音樂的概念已經在不同的途徑引起了人們的爭議。保守的方面一直相信,搖滾福音音樂是奇特的,因為搖滾音樂與性罪行、叛亂、毒品和酒精有關聯,這與基督教傳教道義互相違背。因此一些有名的當代基督教音樂評論家也反對將基督信息加入流行音樂,這些反對者包括Dan Lucarini和Kimberly Smith等。
我自己所在的LCMS神學也是抵制和反對CCM的。總的來說,我也持反對立場。不過我一直試圖將讚美詩劃分為公共崇拜讚美詩和個人靈歌兩部分。根據聖經的相關信息,我確實覺得在“耶和華的殿中”萬民應當保持肅穆,因此,過於喧鬧和抒情的歌曲不宜用於這種場合。所以我特別喜歡我所在的路德會在教堂建築中充分考慮了唱詩班所在的位置,就是在教堂後面的半空中,如同天使在聖誕節所在的位置。我不太習慣唱詩班占領前台,而至於極具表演性質的舞動搖擺,更不太能夠接受。但另一方面,作為個人靈歌,表達個人的情感,只要是出於“心靈和誠實”,都沒有足夠的理由加以反對。因此我把小敏的部分歌曲(比如“我屬良人”等)以及CCM的絕大部分作品,歸入靈歌範疇。這些歌曲多不太適合用在公共崇拜儀式里,但在小規模聚會或個人敬拜中,沒有理由阻止。當然我知道這兩造的界限不總是壁壘分明的。而且,這僅僅是我個人的看見,不想勉強別人。願神與你們同在。
任不寐2010年02月02日
2010’“不寐之夜”博客讚美詩精選
http://blog.ifeng.com/article/4218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