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使徒行傳16:31的解經--玉舟請進 |
送交者: 懶羊羊 2010年05月21日10:48:3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神所願意的得救是以家為單位的。“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我們的得救不該小於神所允準的,我們該憑着神的話所帶來的信心向神禱告,要我們的家人一同蒙恩。 使徒行傳的這段經文不能簡單地解釋為“以家為單位”。英文是household, & under authority,所以是在一個屋檐下一起生活的人中,不信的人雖然不信,但是出於對主人的敬畏,願意順從他/她所不信不明白的律例,這樣的人,神是施恩的。 重點是這裡的家不是隨從血統論的家,而是隨從屬靈的家。所以經文的內容不是說“只要這孩子是我生的,我信神,所以孩子不管怎麼樣悖逆神都仍然得救”,聖經沒有這樣的教訓。耶穌的問題“若大衛稱基督是主,怎麼又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就是要指明救恩是與肉身從誰而生無關,乃是在乎這個人的心靈對神的回應。 生在敬畏神的家庭誠然有很好的機會認識救恩,但這不是保障,基督在各各他山上成就的救贖才是保障。 另外,神學是“信仰尋求理解”,不是高高在上的一個概念,所以,認識真理不應當以牴觸神學研究的態度來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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