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中說,“要愛你的仇敵,並且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 這樣,你們才可以做天父的兒女。因為,天父使得太陽照好人,同樣照壞人。降雨給行善的,也給作惡的。假如你們只愛那些愛你們的,上帝又何必獎賞你們呢? 就連稅棍也會這樣做。”
這裡,上帝並沒有說只愛那些要悔改的壞人。那麼,按照上帝的要求,作為基督徒是否寬恕六四屠城的罪犯,也就得到了回答。
寬恕六四屠城的罪犯與“殺人者償命”的神的規定矛盾,也是不矛盾的。
因為,首先,聖經不可能矛盾。殺人者償命,是每個人的權利,也是國家保護公民的生命的法律。這是上帝賦予的神聖人權,沒有哪個人或國家可以侵犯這一公民權利。柴玲等六四受難者們,當時也是這樣反抗的。 但是,從個人層面上,基督徒在譴責暴君的同時,要以和平方式抗爭。主耶穌基督就是這樣做的, 例如:保羅在反抗當局逮捕耶穌的時候砍掉了士兵的耳朵,卻被耶穌制止並把砍掉的耳朵復原。
其次,寬恕殺人犯,既使他們不悔改,也要寬恕他們。因為,只有寬恕敵人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寬恕。
再其次,寬恕他們,不等於違背了“殺人者償命”的法律。如果法律對於殺人犯維持原判,既使他被受害者寬恕了,要寬恕殺人犯的受害者也一定要服從法律判決。
最後,由於最後的審判在於上帝,所以,基督徒們就要把復仇,也就是不寬恕的權利全部上繳給上帝,儘管很多時候,我們很難做到寬恕敵人。
寬恕敵人,才能戰勝敵人。就中國的國情來講,也是這樣。寬恕鄧李和屠夫們,已經是對於他們的譴責,否則無罪何談對於他們的寬恕。其次,主耶穌基督以受難為人類贖罪,不是要懲治罪人,而是要懲治罪行,戰勝死亡。我們寬恕敵人,是因為耶穌以死為我們贖罪,我們才得以得到上帝的寬恕。可見,要戰勝敵人,不僅是對敵人實行法律,更重要的是按照上帝的計劃,愛敵人就向耶穌愛我們那樣,以實行上帝拯救人類,戰勝魔鬼的計劃。
不僅從聖經原則上講,基督徒們要寬恕敵人。就是講究策略,也不能跟中共硬拼。割斷歷史,把中共暴政的主義和責任一股腦地算在鄧李和屠夫們身上,導致他們拼死掙扎,只能給中共的政改派們造成更大的阻力,甚至失敗。
寬恕敵人,就是把懲惡的權柄交給上帝,那才是對於邪惡的真正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