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與基督聯合 |
送交者: 誠之 2004年04月24日07:26:2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與基督聯合 這本書的每一個主題,都旨在讓讀者更深、更清楚認識成為上帝家中一份子的意義。身為基督徒,這是我們必須認清的事,我們要清楚看到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是何等榮耀尊貴,而且這樣的確據是真實的。大多數信徒常遇到的危機是,我們覺得這救恩對我們好像沒有產生作用,我們還不是會跌倒、犯罪、大大虧負那在基督里屬乎我們的至高呼召?聖經鼓勵我們從新的角度,更寬更廣地認識上帝為我們已經成就的,以及他正着手在我們裡頭成全的。 在這一章里,我們來思考一個信仰生活的核心教義,這教義也是與我們前面所講過的每個教義密切相關的,它好像一個扣環,在中間把所有其他的教義都和諧地串連在一起。新約聖經,在講着講着的時候就會回到這個主題上來--基督徒是與主基督聯合了。
與主聯合常被形容成「在基督里」。保羅稱他的收信人為「聖徒」--被上帝、也是為上帝分別出來的,而他也總是同時稱他們是「在基督里」或「在基督耶穌里」(林前1:2;弗1:1;腓1:1;西1:2;帖前1:1;帖後1:1)。與此平衡的另一方面,就是要強調基督也在信徒「里」(參羅8:10;加2:20;西1:27)。這些表述都顯示出我們的主與他子民之間的聯合是何等的密切。這是福音啟示給人最大的奧秘之一(西1:27)。這也只有透過上帝的啟示才能夠了解。 與基督聯合是所有屬靈經歷和屬靈祝福的根基。這一切是「在基督里」賜予我們的,也只有「在基督里」的人才能經歷得到。保羅對這一點的強調尤見於以弗所書1:3-14,(這在前面第二章講到救贖計劃時已經提過了。)這12節經文在希臘文原文裡實際是一句很長的句子。保羅寫的時候,被上帝這般豐富的福份所吸引,以至他連停一停筆的機會也沒有。他說,我們在基督里得到了祝福,例如在基督里我們蒙上帝揀選(第4節),得恩典(6節),蒙拯救(7節),與上帝和好(10節),蒙他預定將來(11節),以及受他印記(13節)。基督徒的生命由始至終都是以基督為中心的,並且我們也要不斷地仰望他來支取我們一切的需要。所有的屬靈福份都在基督里,只有當我們(用保羅的話來說)「在基督里」,這些本來在基督里的福份才會被我們在實際經歷中體驗得到。
「與基督聯合」這個概念是如何成為保羅神學的中心思想呢?曾經有學者辯論說,這個概念是保羅從異教「神秘」宗教中套用過來的。但是,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多方流露出他切切想見主面的心情,而且他的書信多以舊約為背景,我們若忽略這些因素不看,就斷言他的思想是受了異教影響,這是個武斷。畢竟,經文的前文後理已經可以提供足夠的背景了,並且要找出這個背景也絕非難事。 請大家注意一件事,契合(Union)與相交(Communion)是舊約上帝與他百姓之關係的中心。用來表達這個觀念的比喻之一就是婚姻。上帝與人立約就等同於夫婦的婚約,並且上帝也常用婚約來解釋他與人所立的約。在以賽亞書裡有一段感人的描述,先知講到以色列的創造主,向他不忠的妻子呈明他自己的信實(賽54:5-8);耶利米也提 到上帝是他百姓的丈夫(耶31:32);何西亞書也是建基在同一個概念上的。 舊約聖經也常提到一個代表性 (Representative) 或者合 共性 (Corporate) 的概念,就是說一個人代表許多其他人站 出來作一件事,或者眾人被視作聯合起來成就某一人要成就的,一人得勝,眾人得勝;一人失敗,眾人失敗。這個原則表現得最顯著的,是在大衛擊敗歌利亞一事上(撒上17章),在那裡,少年大衛的得勝,很明顯被視作是整體性的而不是個人性的。他的勝利就是他整體民眾的勝利,也是他們追趕及擊敗非利士人的基礎(撒上17:51)。在舊約,其他人物也用來闡明這個代表性的原則,他們所成就的,都可以歸給他們所代表的那群人身上。例如但以理書7:13,14,22中所說的人子,即有個別性也有合共性;在獻祭的規矩中,大祭司獻祭牲、禱告,是以代表性的身份為全體百姓行的,百姓每人都與他所作的有份;在以賽亞書有關僕人之歌的篇章里(42章;49章;50章;52-53章),提 到那義者承擔了眾人的罪,他所成就的也歸於眾人,因為這僕人和眾人之間有契合。 在新約聖經里,這樣的教導在約翰福音表現得最明顯。馬可樓上,耶穌好像就是圍繞着這個中心思想不斷加重語氣,當他向上帝坦然禱告時(約17章),他就把他為自己與門徒所建立起來的這種合一,用很優美的話表達出來了。他提到門徒之間的合一,就好像他自己與父上帝的合一同樣地緊密,因為這合一是建立在各人與他合一的基礎上(約17:23,26)。再看他先前提到的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約15:1-11),我們不難看出,主對門徒的教導是有一 個中心思想的--正如一條抽枝接插到葡萄樹上,從樹上吸取營養一樣,門徒是「在基督里」的,因此從基督那裡支取所有屬靈的好處。 保羅根據這些初期的教導,在他的書信里使之進一步得到發揮。事實上,保羅的教導乃進一步發展了基督在大馬士革路上對他最初的啟示。在大馬士革的路上,耶穌對保羅所講的話,正正是從他與信徒合一這個角度出發的。掃羅那時以為自己不過是在迫害基督徒,但主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迫害我?」(徒9:5,參22:8;26:14)。由於基督與教會之間建立了這一奧秘的聯合,掃羅所迫害的乃是耶穌自己了。保羅在後來的書信中,用了各種的比喻來表達這個屬靈真理的能力,例如有婚姻上的聯合(弗5:32)或者頭與肢體的聯接(弗4:15-16)。他教導說,凡 是與基督聯合的,就是「在基督里」的。可是我們要問,這種聯合究竟是甚麼性質的呢?又有哪些層面的含意呢?
這種聯合有時被稱為「神秘的聯合」。這不是聖經的話,而且這樣形容太過含糊,不足以明確表示「在基督里」是甚麼意思。「神秘的」常常帶有合併融匯的味道,好像說一個人與上帝融為一體了。 從以下這幾方面來思考與基督聯合的含意,也許會有助理解。 (i) 聯盟性的結合 神學家曾經常提到的一個名詞,就是「工作之約」(Covenant of Works),指在這個約里,所有的人類都與他們 的代表亞當聯合在一起,因此亞當一人的過犯,也叫所有人跟他一起墮落了(羅5:12-21)。保羅把人與亞當之聯合 和人與基督之聯合作了平衡對比。基督以「反面的亞當」(Adam is reverse)出現,把亞當做錯的解除掉,把亞當 失去的復收回來,把亞當喪失的恢復給人。因此保羅說,借着基督的順服,基於與他之間盟約的關係,恩典蓋過我們的過犯,稱義變成一個事實,信徒重獲新生。這一切只因一人的義(羅5:18-19),但若非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是個 事實,這是不可能臨到我們的。 這種聯盟的結合,是在人外面、在基督裡面生效的。 (ii) 肉身的聯合 (iii) 信心的聯合 那麼,我們如何「進入基督里」呢?聖經說:借着信!在我們平常講台上的教導,常常會忽略這一點的重要性,這裡所強調的是從己身中出來,進到基督里。有時新約聖經也會說,作基督徒就是接待基督,邀請他進入我們心中。但我們在這裡要講的,就是從這個「我」中間出來,從罪中出來,而在「基督里找到自己」。這就為與基督聯合一起帶來一個很實際的透視層面。我們再不只是以主觀經驗往裡面看、往下面看,相反,我們要抬頭往上面看、往外面看,把注意力集中在上帝兒女所得的榮耀的釋放上。因此,在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里(約15:1始),枝子或插枝最大的需要,就是接在葡萄樹上,完全依靠它來提供營養。 (vi) 在靈里的聯合 (v) 廣泛的聯合 有多處的經文,例如羅馬書6:1開始;加拉太書2:20;歌羅西書2:20-3:4,都指出這種聯合有多麼深遠的含意。如果我們與基督聯合,我們會分享他的生、他的死、他的埋葬、他的復活、他的升天、他的榮耀,以及他的再來。這種聯合廣泛到一個地步以至保羅會說,基督就是「我們的生命」(西3:4)。所以衛斯理的詩歌講得不錯: 我今願跟主腳蹤, 既與基督有如此深廣的聯合,我們就會問衛斯理到底是想說,我們來歌頌主的得勝呢,還是我們在得勝中來歌頌這位與我們永遠聯合在一起的主? (vi) 生命的聯合 看完這幾方面的聯合之後,你也許會覺得,我們大概要在靈程路上掙紮好些年才能進到這些層面里去吧!不!你這樣想就錯了。這些不是信心漸漸栽培出來的果效,而是在我們信主的那一刻就賜予我們的福份。如果我們是基督徒,這一切對我們每一個人每時每刻都是真的。當基督屬於我們的時候,他是在永恆里屬於我們的,以便在我們裡頭成全整個救恩。而這就是我們一直在講的這個聯合的最終目的。
我們已經談過了,與基督聯合後,一切屬於他的,借着道成肉身,因着信,都成為我們的了。他的舍己變成我們死了,以致我們的罪得赦免;他順服的生命成為我們的了,以致我們可以獲得上帝后嗣的新位份;但當我們和他聯合的時候,這裡頭還有一重意思,就是他的生命和能力成為我們的了,以致可以更新我們的生命。甚至可以說,當我們與基督聯合以後,基督所有過去的生命都成為我們的了,不單是藉赦免之恩補償了我們的過去,並且確確實實地潔凈了我們現在的生命,以致我們的過去,無法再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生命有必然的支配權。這一群在過去曾經玷污扭曲過上帝形象的人,現在可以定睛於基督的慈容,在他臉上找到能力和聖潔供我們飲用,因此,過去罪的勢力不再足以毀滅今天的我們。所以,伯克富(Louis Berkhof )寫了這樣一段概括性的話: 透過這種聯合,信徒按照他的人性,被改造成基督的形象。基督在屬他的人身上所作的,可以說是以曾經在他身上所作的為模子,為他們造了複製。這復製品不但是客觀地相似,而且也要主觀地相似揪他們要受苦,背負十架,被釘死,死而復活,擁有基督的新生命。主所經歷的,他們也要有份經歷:太16:24; 羅6:5; 加2:20; 西1:24; 2:12; 3:1; 彼前4:13。 與主聯合要付的代價:這話的含意是非常深遠的。與基督聯合即表示與基督一同受他所受過的,這也等於表示委身於一位被釘死而後復活的主。在主的傳道生涯中,這正是他一切信息的中心。若有人要作他的門徒,就必須天天背負起十字架來跟從他(太16:24;可8:34;路9:23)。這一點,新正統派神學家潘霍華用了很優美的話來表述: 十字架是落在每一個基督徒肩上的,第一個基督所受的苦楚,也是每個信徒要經歷的,就是拋棄世俗享樂的挑戰,也就是與主相遇後對舊人的治死。當我們願意成為主的門徒,我們把自己交付給基督,與他的死聯合--我們也把自己交給了死亡。因此,我們先要死。十字架不是一個敬畏上帝喜樂生命最後才會遇到的恐怖結局,而是在我們與主交往的第一步就要面對的。當基督呼召一個人的時候,他吩咐他來,來受死。 換句話說,與一位復活升天的主聯合,與一位把豐富屬靈福份澆灌與我們的主聯合,這一切權利的背後有一個條件,就是它不能與受死的基督分開,與他的死聯合,我們必須要向自己向世界死。保羅在加拉太書提到有關十字架三樣事情時,特別指出了這一點。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釘,透過這十字架,世界對我們來說已經被釘死了,也因為這十字架,我們對世界來說也是被釘死的了(加6:14)。只有當我們進入與基督更深的契合,我們的生命才越髮結出果子。當保羅形容他在基督的受苦中有份時,他說他自己四面受壓,心中作難,受到迫害,被擊倒(林後4:8-9) 。為甚麼原因呢?「我們身上常常帶着耶穌的死,好讓耶穌的生也在我們身上顯明出來。我們這些活着的人,為耶穌的緣故常常被人置於死地,好讓耶穌的生也在我們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在我們身上運行,生卻在你們的身上運行。」(林後4:10-12)。正是這樣,保羅認 識到基督的復活,並在與主契合中,在主的受苦上也有了份。 與主聯合所結出的果子:十字架的另一端是復活,這是一個不變的定律。透過與基督的聯合,必須帶來與他復活的聯合,並且在他的得勝上有份。叫他從死里復活的能力,也是他用以在我們身上運行的能力(弗1:18-21)。如果這 是真的話,保羅說基督徒可以有榮耀的得勝(羅8:37)就不足為奇了。我們可以從不同的方式經歷到這種得勝的榮耀: (i) 認識與基督聯合能帶給我們極大的尊榮 (ii) 知道我們與主聯合能帶給我們禱告的信心 (iii) 知道我們與主聯合能夠保護我們免受誘惑 這也是保羅用以指正哥林多教會,要他們正視他們不以為然的罪所用的論證:「你們豈不知你們正在把基督拖進你們的罪中嗎?」(林前6:15-20)。我們現在藉恩典已 經獲取的身份和地位,永遠是我們用以防衛自己的盾牌,以免再度滑進天生舊我的光景之中。 在我們所講的所有關於信徒生命的教義中,這一條,這最叫人自豪的一條,乃是最實用的一條。不過,也許你會感到驚訝,原來在新約聖經中,揀選的教義竟然也是同樣的實用。在下一章里,我們就來談談這個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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