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佑之 教會詩歌今昔談 |
| 送交者: 诚之 2005年10月15日09:24:35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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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诗歌今昔谈 「今代」是指「流行」﹙pop即普遍﹚。「基督徒的音乐」应与一般的音乐一样,有吸引力,领唱是为表演娱人﹙entertainment show﹚。传统的音乐﹙即以长期使用的赞美诗集为代表﹚已经过时﹙﹚,可以完全丢弃了。这是教会音乐的方向?是面向新的世纪应有的蜕变与突破,才是教会更新的突径?弃旧更新,原是救恩的内涵。 倡导今代教会音乐的得力人士中,有一位名Lyle Schaller,他也是极力推行小组教会的作家。九五年接受杂志社﹙Worship Leader﹚访问,公布于七、八月合刊。照他的分析这是一种运动,在过去廿五年以上,已有两三波的进展,下列是他提出的特点。 一. 今代教会音乐是从欧洲的崇拜传统,转型至美国的方式,不着重形式,不崇尚固定的形态,更多自由,更加自发,强调看得见的传播﹙visual communication﹚。 二. 这种音乐是具有戏剧化的功用,深入人心,以崇拜的经验为中心主题。 三. 讲道者在讲坛可自由活动,不必只拘泥在一处,可在台上走动自如。 四. 虽遭受极大的反对,但逐渐替代传统的诗班、指挥和司琴。现在可组成一小队敬拜的主领人,共同负责计划与引导会众。 一. 聚会不再呆板,已由枯燥乏味进入生动活泼,极有吸引力。 二. 从会众被动至参与。以前只坐着静听,现在可以积极参与,即使不起立挥手,仍感到参与感。 三. 重点在看得见的传播,好似看电视一般。 今代教会音乐演变至今日的实况,需回溯六十年代。六十年代的科技发展使普遍流行的文化﹙pop-culture﹚越来越世俗化与多元化,这是外面的现象。教会里面的情况有两股力量,一种是天主教的革新,第二次梵蒂冈会议﹙一九六三年﹚之后,崇拜及宗教活动世俗化,以求普遍。另一种力量在美国西岸「耶稣运动」﹙Jesus Movement﹚,在音乐方面极受英国披头歌唱家﹙The Beatles﹚影响。大众传播中,将乡村音乐以及流行的民俗歌曲更加广泛渗透在每个角落,再加上非洲的击鼓方式进入黑人的音乐之中。 六十年代的所谓「青年意识」﹙youth consciousness﹚,青少年的反叛心理与行动。照纽约《华尔街时报》的报导,这种意识发展至今,成为「性、暴力与录影带」﹙sex, violence and video tape,九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还有一种教会的力量,是在灵恩派的进展。灵恩教会倡导的「赞美短歌」﹙Praise Chorus﹚与「福音诗歌」﹙Gospel songs﹚,几乎与流行歌曲﹙folk-pop﹚并驾齐驱。电视中的灵恩方式的传道常有这些节目,吸引很多观众。 提到福音诗歌,可回想摩迪布道运动中孙基﹙Ira D. Sankey﹚的诗歌,那是十九世纪末。今世纪的五十年代,谢柏来﹙George Beverly Shea﹚在葛培理布道大会唱的,应属于当时的「今代教会音乐」,但是那时这些福音诗歌对传福音以及造就教会,是今日教会中流行的歌唱所没有的。这就十分值得商榷与省思了。 质疑性质与价值 今日在教会中流行的音乐,不仅中年以上的信徒感到困惑,我们不能只看他们过于怀旧、保守、顽固不化,他们的见解仍不容忽略。再转向教牧同工、神学家以及教会音乐,他们也提出质询。 宗教固然是有情绪的成份﹙灵恩派特别偏重﹚,但是信仰是全人的,应是整个人格的回应。崇拜是神的启示,以及人的回应。有情绪,更有理智﹙悟性﹚及意志。小说家Berthold Auerbach曾说:「音乐将日常生活的尘埃,从心灵里洗除。」﹙圣乐家Donald P. Hustad引用﹚教会音乐有净化心灵的作用,但今代流行的音乐有这作风吗? 今日教会盛行的歌简单易唱,但内容足够吗?作曲的是否真出于心灵深切的感受?短歌大多将一句话重复不已,几乎与其他宗教的咒文﹙incantation﹚相似,无怪有人认为流行短歌是崇拜文化,不是敬奉真神,有膜拜偶像之嫌。这会为撒但的作为,从通俗的音调,使人在心理上有不健全的发展,走向世俗,接近罪恶而不自觉。如果研究摇滚音乐的来由,与性有联想的作用。这是通俗文化带来的要素,但一般人怎有分辨的能力?有人描写世俗音乐由摇滚至敲打甚至扭曲(from pop to rock to rap to reggae)。娱乐性的因素(entertainment)似乎较浓厚,但教会是向神的敬拜,不是给人的娱乐。 再看流行音乐,包括教会中歌唱的已经供不应求,音乐制作成为极大的工业。《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在九六年五月二十日的那一期,特别访问那些流行圣歌的作曲家与这一行的从业员。他们认为这些音乐只是商业化、消费化、个人化﹙commercialism, con-sumerism, individualism﹚,为迎合顾客﹙醉心今代教会音乐的人﹚,推销商品不遗余力,竞争十分激烈。结果哪里有归属的团体?由于教会流行音乐畅销,音乐工业当然有兴趣,但他们的要求是「福音少,灵感多。最好不提耶稣,可提说神。」所以这些作曲家自感所作的歌不适切,也无意义﹙irrelevant and meaningless﹚。 教会的教牧同工,既不能完全倾向传统,也不能完全倾向新潮。他们不想失去青少年,也不愿使中年、老年人流失。他们就提倡崇拜综合化﹙the blended worship﹚。传统的诗歌不能弃绝,但也应有些流行的赞美短歌。事实上,从客观方面研究,六十年代以后的圣诗并非都不能用,这当视作者来选择,大多认为John W. Peterson,William J. & Gloria Gaither的,非但可以接纳,而且为保守者所喜爱。在八十年代一些赞美诗集中,将福音诗歌与赞美短歌纳入。有人作一番调查,至少有四十首的今代圣诗是大家都能接纳的,如My Tribute﹙ Crouch,1971,中文译为〈荣耀归神〉﹚,Seek Ye First﹙Karen Lafferty,1972,〈先求神的国〉﹚,Majesty﹙Jack Hayford,1981,〈敬拜主〉﹚。Worship His Majesty这首英文歌的歌词有问题,我们敬拜主,不是敬拜祂的华贵,中文意译就除去这句错谬的话。八六年出版的《崇拜庆祝赞美诗》﹙The Hymnal for Worship and Celebration, Word Music出版﹚,共六二八首,但其中今代作的流行歌九十九首,实际上只六.三五之一左右,以后的圣诗本可能还会增加若干。这种选择的综合为求平衡,应是正确的路向。 教会音乐何处去 教会仍应保持传统的圣诗,这些都已经过时间的考验,而且在产生的过程以及应用的时间内,有很多很深的经历,怎可舍弃? 教会对今代的「圣」乐过份世俗化,有纠正的必要。在形式上似加以谨慎与净化,并且多加强调敬拜的真义。我们的神不仅是贯乎众人之内,也是超乎众人之上。主是内贯的,与我们相近,并非说明我们可以随意的对待祂。祂是超越的,我们更应有十分的虔敬。「惟耶和华在祂的圣殿中,全地的人,都当在祂面前肃敬静默。」﹙哈二20节,在上下文来解释,虽将拜偶像与敬奉真神作强烈的对比,但肃敬静默表明虔敬顺服,却是圣经一贯之教训。﹚ 敬拜是庆祝,确表达在撒拉弗的歌颂中。但以赛亚所感受的,不只是一味地欢欣,而是有省察、有悔改:「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赛六5﹚惟有得着赦免之恩的,才可欢欣庆祝。当然蒙受赦罪的恩,不是一劳永逸的,每次在歌颂之前,都要省察,都要悔改。奉献尤其是崇拜主要的部份,不只是财物的捐献,应是全身的奉献。「燔祭一献,就唱耶和华的歌。」﹙代下廿九27﹚ 对今代流行的圣诗短歌,不需一概摒弃,但需慎加选择。第一,这些诗歌是否有属灵的内涵,合乎正确的信仰么?第二,音调方面是使人有默想,激发敬虔的心么?第三,价值方面,是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新歌不能立即接受,看过两年、五年之后的效果。所谓新歌不是诗篇中所提的,因为新歌是与新事相联,不是人作的新歌,而是神作的新事、大事,然后因感恩而化为歌颂。第四,这些歌有否渗入不健全的文化因素?任何世俗的成份都不健康。最后,这些诗歌是否真正能够表达崇拜颂赞的心? 教会必须虔心祈祷,以圣经真理多加思想,在圣灵的光照下,彻底省察。在廿一世纪新时代,教会崇拜的路不偏差。主指示我们走的是正路、圣路,专为赎民所预备。 ﹙本文作者为美国加州金门神学院荣休旧约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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