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教情操真伪辨 |
| 送交者: 以勒123 2007年01月13日12:16:57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
引 言 爱德华滋必须在两个战场上作战:一方面,他必须与那些将整个复兴运动视为一种愚蠢的、歇斯底里症的人辩驳;另一方面,他也必须反对另一群人,那些人以为在复兴中所发生的任何事--不拘这些事是如何怪异、粗野或不平衡,都是「从神来的」。这两个极端的反应听起来是否很熟悉? 为了要在这两个相当而又相反的极端之间开出一条中间的路线,爱德华滋面对了一连串的基本问题:作一个基督徒是什么意思?基督教只是关乎头脑的事么?论到愿望、情感与经历又如何呢?归正是什么?我们怎能知道人们已经悔改信主了?我们应当如何试验表面上的归正是否真实?对得救的确知在基督徒的经历中占什么地位?什么样的宗教经历是我们应当鼓励的?什么样的宗教经验又是我们应当劝阻的?我们如何测试自己信仰的真诚与真实性?宗教上的虚假与妄想是否有些什么标志? 也许我们并没有生在一个大复兴的时代当中,但这些问题以及爱德华滋对这些问题的回应,对今天我们这些人是相当重要的。我们这个时代的基督徒,对于情感与经历是相当重视而且热烈追求的,结果往往失去平衡、毫无分辨,这在属灵方面是有损无益的。因为出于反 在爱德华滋这部著述中,我们将会发现「困惑中的一个指引」--一个清晰而又合乎圣经与属灵健全的声音,带领我们安全脱离本时代的困惑迷宫。 我承认有些事情是非常神秘的,教会中有好也有坏都混淆其中!就象个别基督徒生命中也是如此。但这些神秘的事并不新鲜。在复兴时会有虚假宗教的盛行,或在真信徒有假冒伪善者,这些都不是什么新事。在约西亚时代的大复兴中就发生过,这可参看耶利米书三章10节至四章4节。在施洗约翰时也是如此,约翰籍着他的讲道兴起了所有的以色列人,但大多数人不久就退后了,约翰福音五章35节:「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但基督传道时情形也是如此,一时之间许多人都钦佩,但至死忠心的并无几人。当使徒传道时情形也真是如此,我们从使徒时代困扰教会的异端与分裂上可见一斑。 真伪宗教的混淆向来是撒旦抵挡基督最大的武器,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学习如何区分真伪宗教--也就是区分真正从救恩而来的情感与经历,和外表看起来很吸引人、很合理,但实际是错误的仿冒。 在真伪宗教之间若未能予以区分,就会产生可怕的结果,例如: 当基督徒见到虚假宗教被认为是真宗教的可怕后果,他们的心就游移不定。他们不知道何去何从,不知道该如何思想。许多人便怀疑在基督教中究竟是否还有真理。于是异端、不信与无神主义信仰就开始滋长茁壮。 为此之故,我们应当仅可能的了解真宗教的本质,这一点实为重要。否则,我们不要期望复兴持久,而且我们从宗教的讨论与辩论上也得不到什么益处,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所辩为何! 我的计划是尽可能从本书提供对真宗教的了解。我的目的是要表明出圣灵使罪人归正之工作的性质与标志;我也要试图表明我们如何区分何者是圣灵的工作,何者不是得救的真实宗教经历。如果我作得到,我盼望这本书能对基督教的扩展大有助益。 愿神接纳我诚恳的努力,并愿跟从那温柔、慈爱、神之羔羊的真信徒,用敞开的心与祈祷来接受我的奉献!
第一部 情感的本质,以及其在基督信仰中的重要性 开场白--关于情感 宗教的情感可能源自天性,也可能源自精神层面。这两者在未得救者身上都会发生,同样地也会发生在真信徒身上。本书的第二部分,将讨论一些在本质上,既不证明这个情感是属灵的,也不证明非属灵的经历。换言之,我们要来注意这些并不能明白指明那情感是属灵的,或是非属灵的经历。 即使我们的情感是很强烈的,也不能证明它是属灵或非属灵的。 彼得前书一章8节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就表达出来强盛热烈的情感;的确,圣经常常要求我们要有强烈的情感。在第一,也是最大的诫命中,圣经用尽各种辞汇来表达我们应该爱神的深度:「你们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十二:30)。圣经也吩咐我们要大大的快乐:「唯有义人必然欢喜,在神面前高兴快乐」(诗六八:3)。圣经也常常要求我们对神的慈悲要深深地感谢。 圣经记载一些最杰出信徒的经历时,常常会表达出他们热烈的情感。就以诗篇作者为例,他说到对神的爱时,好象难以用言语说得完全:「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诗一一九:97)。他描写心灵中极度的渴望:「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诗四二:1)。他说到为自己和别人的罪而悲伤:「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如同重担叫我担当不起」(诗三八:4),「我的眼泪下流成河,因为他们不守你的律法」(诗一一九:136)。并且他也表达热情的灵里喜乐和赞美:「因你的慈爱比生命更好,我的嘴唇要颂赞你。我活着的时候,要这样称颂你,我要奉你的名举手。……我就在你翅膀的荫下欢呼」(诗六三:3~4,7)。 由此可以证明,高昂的宗教情感不必然是狂热的表现。所以,如果我们只因某人的情感是强烈的,而指责他为狂热者,就犯了相当严重的错误。 但另一方面,我们热烈的情感,并不能证明它们真是属灵的。圣经明白显示,一些没有真正得救的人,也会非常热衷于宗教。譬如,在旧约中,以色列民在出埃及时,神所赐的恩惠,大大地激起了他们的情感,于是他们歌颂赞美他,这记载在出埃及记十五章1~21节;然而,很快地,他们就忘记了他的作为。神在西乃山颁赐律法时,他们再一次被激励起来,看似充满了圣洁的热诚,呼喊着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十九:8),然而不久之后,他们却去拜金牛犊! 在新约中,耶路撒冷的群众,对基督公开颂扬、高声赞美:「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高高在上和散那!」(太廿一:9),但是这批人里面,真正基督的门徒,何其稀少啊!不久之后,这同一批的群众又喊叫:「把他钉十字架!把他钉十字架!」(可十五:13~14)。 所有正统的神学家一致同意,有些情感是可以对基督教信仰非常强烈,但却没有真正得救的经历。 即使我们的情感对身体产生很大的影响,也不能怎么它是属灵或非属灵的。 先知哈巴谷看到神的威严时,就对他的身体造成极大影响,他说:「我听见耶和华的声音,身体战兢,嘴唇发颤,骨中朽烂,我在所立之处战兢」(哈三:16);诗人也有同样的经历:「我因惧怕你,肉就发抖」(诗一一九:120) 圣经中有很多神荣耀显现的记述,而这对那些看见神荣耀的人,都产生了强有力的身体影响。例如,但以理就说:「我见了这大异象便浑身无力,面貌失色,毫无气力」(但十:8)。这也是使徒约翰看见异象时的反应:「我一看见,就仆倒在他脚前,象死了一样」(启一:17)。如以为这些只是外观可见的现象,不是属灵的神荣耀的显示,因此而表示异议是没有道理的;这外在的荣光,就是神属灵荣耀的象征,但以理和约翰都明白这一点。这外在的荣光不仅因其有形的光辉而使他们感动,更因为它是神无限属灵荣耀的象征。若说在我们的时代,神从不把他荣美和庄严的属灵异象向信徒显现,以至引起类似的身体影响,这也是太冒昧了。 另一方面,产生这种身体影响的情感,也并不能证明就是属灵的。不是源自属灵的强烈情感,也能产生很大的身体影响。所以我们不能只以身体的影响作为证明,就说我们的经历是从神来的。我们还必需有一些别的方法,来检查我们情感的本质。 - × - × - × - 注:爱德华滋在这一章中,花了极大的篇幅讨论属灵情感会对身体产生巨大影响(并不总是或经常如此)。但我们必须记得,他是在教会历史上一次为人所熟知的大复兴的背景下写出此文,那时人们在神话语强有力的宣讲下,极易于发生晕厥、哭泣、和震颤等现象。爱德华滋所关切的是要为这次复兴的纯正性作一番辩护,以对抗那些说这种身体现象,只是歇斯底里症的指控。但若身处在我们这个时代--不是大复兴的日子--爱德华滋多少应该会修改他的重点,而强调在敬拜中身体的激烈表现,并不保证那敬拜是真实的,或者是有圣灵同在!--缩编者 第三部 真实属灵情感的明显标志 现在,我要指出一些事项,使你可以从其它种类的情感中,区别出真实属灵情感。但首先我要先说明下列指导原则: 一、我并不是要帮助人,去在别人身上毫无错误地判断其属灵情感的真伪,我曾谴责过这样的企图是自大傲慢的。论到辨识别人的光景,基督只给我们足够保守自己安全的规则,为避免我们误入歧途。在圣经中,他也给我们许多规则,而这些规则使教会领袖能有效地辅导会友的属灵光景;可是,神并没有使我们能在所有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中间,正确地区分出绵羊和山羊,他把这个权力保留给自己。 二、我也不是要帮助哪些属灵光景刚硬冷淡的基督徒去获知救恩的确据。我已讲过,神的计划并不使这样的基督徒能有保证;除非他们先从属灵冷淡的光景中出来,否则神不要他们有得救恩的确据。我们得到确据是因着行动多于自我检讨。使徒彼得叫我们要在所蒙的恩召和拣选上坚定不移,第一步不是自省,而是要我们在信心上加上德行,又要加上知识,又要加上节制,又要加上忍耐,又要加上虔敬,又要加上爱弟兄的心,又加上爱众人的心(彼后一:5~7)。属灵光景冷淡的基督徒,当他还继续在这种光景中时,不要期望获得帮助,以便明白自己的救恩,乃该先实行彼得的教诲。 三、我们不要期望能找到一些规则,使这些受了假想启示和虚伪情感所欺骗的假冒伪善的人得到改变,他们已在虚伪的保证里被定型了。这样假冒伪善的人是多么自信他们的智慧,并被狡猾的自义伪装得很谦卑,其实他们是瞎了眼,他们总以为不须悔改。然而这些规则,有助于判知他类的伪善者,并可帮助真伪情感混淆不清的真基督徒。 开场白 13 行为是标记 对他人而言,基督徒的行为是表明归正者真诚的主要标记。 新约其他的地方也说到同样的事情。例如,在希伯来书,我们读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滋味……等等的人,竟离弃真道(来六:4~8)。随后在第9节说:「亲爱的弟兄们,我们……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为何作者对希伯来人有如此的信心?相信「他们的」信仰是真实的,而且「他们」不会背离真道?那是因为他们基督徒的行为,看第10节:「因为神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作的工,和你们为他名所显的爱心,就是先前伺候圣徒,如今还是伺候。」 在雅各书我们发现同样的教导:「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雅二:14)。雅各是在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没有籍着好行为来表现我们的信心,光「说」自己有信心是毫无用处的。我们所说的一切,若不是有行为的肯定就毫无价值。有关我们的感情、经历的个人见证或故事--若没有善行和基督徒行为,一切皆无价值。 这的确只是常识,每个人都知道,「行动所说的比言语还大声」,这种说法除了用在一般的领域,也可应用在属灵上。请你想象有这么两个人:一个谦卑在神和人面前,过一个能表达出他忧伤痛悔之心的生活;在困苦中他顺服神,虚心温柔对待他的同伴。另一个则谈及他是多么地谦卑,多么地相信自己有罪,在神面前他是如何地躺卧在尘埃中等等;但他的行为却表现出,他好象是这个城中所有基督徒的头,他很霸道,自以为了不起,无法忍受批评。这两者中,那一位最能证明他是一个基督徒呢?不是籍着告诉别人我们自己的事来证明自己是基督徒。言语是廉价的,只有籍着付代价、舍己的行为,才能表明信仰的实际。 当然,我是假设这种基督徒的行为,存在于那些说他相信基督教信仰的人。毕竟,我们所要查验的是那些宣称他们是基督徒的人的真诚程度。一个人不能只宣称是个基督徒,而不宣称他相信某些事情。我们不会--也不应该--接受任何否认基本基督教教义的人作为基督徒,不论他看起来是多么善良与圣洁。有基督徒的行为也必须要接纳福音的基本真理,这包括相信耶稣是弥赛亚,他的死为满足神的公义以及其他教义。这些说他们相信这些真理的人,基督徒的行为就是他们得救与真诚的最佳明证,但对于否认这些真理的人,行为对其得救却不能证明什么! 我要补充一下早先所说的(第二部十二章),外在的表现不是归正「无误」的标记。基督徒的行为,虽是证明自称为基督徒者是否为真基督徒的「最佳」证据,它使我们不得不相信他的真诚,并且接受他成为基督里的弟兄。但即使如此,它仍旧不是百分之百无误的证明。一开始,我们无法看见一个人所有的外在行为,有一大部分是隐藏不为人所知的;我们也不能看透人的内心和他的动机;我们无法确定一个未转变的人,在基督教外在表现上能走多远。虽然如此,可是如果我们能看见一个人的实践,就如看见那人良心所知那么多,或许那可以是一个代表其状况的无误标记。这个真理将在下一章显明。 对自己的良心而言,基督徒行为乃是一个人确信改变的标记。 基督徒的行为当然不仅指外表身体的动作。顺服是一个全人的行动,包括灵魂与身体。事实三,顺服是真正、确实地灵魂行动,因为灵魂统管着身体;因此基督徒的行为更多地指向灵魂内在的顺服,而非身体外在的行动。 基督徒的灵魂可以朝两个方向行动: 一、灵魂可以纯然向内行动而不导致外在的身体动作。当我们单单默想神的真理时,我们的心思就安住在那真理上,而不会越过它走向一些外在的行动。 二、灵魂也可以用实际的方式行动,这就会导致外在的身体动作。例如,怜恤可以促使我们把一杯凉水给基督的门徒(太十:42),或一个人对基督的爱可以使他为基督的缘故忍受一切的迫害。这就是灵魂的顺服在身体的行动中发挥它的力量。 圣经说基督徒行为能成为别人认识我们信心的证明时,是指着别人所能见的表现--我们外在的身体动作。但当圣经说基督徒行为能「向我们自己」证明自己的信心时,其所指的表现是--我们所能看见之外在行动背后的内在动机。因此,基督徒判断他自己的行为表现,不是只凭他身体的外在所行,而是凭控制他身体动作之灵魂的内在动机。这也是神判断我们的方式:「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十七:10),「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肠的,并要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启二:23)。如果神只按外在行为判断我们,他为何要察看肺腑心肠呢?因为神所关心的,不只是我们的行为和工作,更是在它们背后的灵。 上面所说的一切,并非要人认为动机是最重要的,而我们身体外在所行是无关紧要的。绝非如此!我们不能这样分开灵魂与身体,灵魂是统管身体的,圣洁的动机产生顺服的生活型态。因此,一个在外表过着罪恶生活的人,不能以他的心是正直的来作为藉口。当一个人的脚带他进入妓院时,他的心不可能是纯净的!基督徒的行为包括两者--内在的动机和外在的动作,我们要通过这两方面的考验。外在的善行没有内在圣洁的动机,就不是基督徒的行为,我们也不能假设属灵的动机不会产生实际身体的顺从。 基督徒的行为对信徒自己的良心是真信心的最佳证明。我们不该放太多的信心在宗教经历、确信、安稳、喜乐或那些内在的默想上,这些都不会导致实际的顺服。让我提供六个论证来证明我们主要还是必须从基督徒的行为中来获得确据! 一、我的第一个论证是来自一般常识。一个人喜好某事的一个证据,就是他会去做那件事。当某个人有说话或沉默的自由时,能证明他比较喜欢说话的证据,就是他开了口而且说话了。当某人有走路或静坐的自由时,能证明他比较喜欢走路的证据,就是他起身而且行走。同样地,一个人比较喜欢顺从神过于悖逆,其证明就是他顺从了神。因此任何人假装他有好心肠,却过着不顺服的生活是荒谬的,他想要愚弄神吗?全地的审判者不会被伪装所嘲弄的:「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七:21~23)。不论我们有多少宗教经历,甚至我们能行神迹,都无法向我们的审判者隐瞒悖逆的生活。我们无法以任何的藉口打动他或愚弄他,毕竟,即便是凡人的主人,也不会抬举一个对主人声称有大爱及忠诚,但却拒绝顺服他的仆人。 二、我的第二个论证是来自神的护理。神使困难和试验进入我们生活中,来察看在行为上,我们是否喜爱他胜过其他的事物。有时我们发现自己落在一个状况中:神在一边,其他的东西在另一边--而我们无法两者兼得,我们必须作一选择。我们在这些情况中,实际的选择,就显明我们是否爱神超过一切:「你也要纪念耶和华你的神在旷野引导你,这四十年,是要苦炼你,试验你,要知道你内心如何,肯守他的诫命不肯」(申八:2)。 这些试验是为了我们的好处,而不是神的好处,他已知道我们的内心。他带我们走入试验的情况,使我们能够知道自己的内心如何。神在教育我们,而非他自己!籍着这些,神教导我们认识自己的内心,这证明了我们的行为是测试真诚度的证据。 三、基督徒的行为带领新生的人走向完全。雅各说亚伯拉罕实际的顺服,使他的信心得以完全:「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二:22)。约翰也说我们实际的顺从完全了我们对天父的爱:「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约壹二:4~5)。 因此,基督徒的行为成全了信心和爱心。它们就象是一颗种耔,种耔被种在地里并不因此而得完全,生根发芽也不会使它得完全,窜出地面、长叶开花也不会使它得完全。然而,当它结出好的、成熟的果实时,它就变得完全--它已实现了它的天赋本性。信心、爱心以及其他的恩典也是同样的,在基督徒行为的美好、成熟的果实中它们得以成全。那么,行为必定成为有这些恩典存在的最佳证明。 四、圣经强调行为过于其他得救证据。我希望这一点现在已很清楚了,我们必须继续强调这一点。强调圣经并未强调的事情是很危险的,如果我们强调没有实际顺服的感觉和经历,我们会失去圣经的平衡性。神知道什么对我们最好,而且他也强调某些必须被强调的事情。如果我们漠视神这么明白强调的基督徒行为,而去强调其他的事物作为真诚的测验,那我们就是走在错谬的想法及伪善的路上。 五、圣经非常清楚地谈到基督徒行为是测试真诚度的确实方法。它不象一些艰涩的教义,只在难懂的经节里提到几次而已。假设神今天给我们一个新的启示,宣告:「藉此你会认识我的门徒,籍此你会知道你有真理,籍此你能晓得你认识我」--然后给我们一个特殊的记号或标记。难道我们不会把这个记号看做真诚与得救的一个清楚、明显的测试方法吗?就是这样!神已自天说话--在圣经里!他一再的告诉我们,基督徒的行为是真信心最高与最佳的证明。试看基督在约翰福音十四章如何一再重复这个测试方法:「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15节),「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21节),「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23节),「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24节)。在十五章:「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8节),「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14节)。在约翰壹书我们也同样发现:「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二:3),「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二:5),「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三:18~19)。 六、在审判之日,神会按我们的行为表现审判我们。不会要我们作个人见证,他也不会检查我们的宗教经历,这位审判者接纳或拒绝我们的根据是我们的行为表现。当然,这些证据不是为了神,他知道我们的内心。即使如此,因为最后审判的公开性,他会陈列我们行为表现的证据:「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如果我们的行为表现,是神在审判日所采用具决定性的证据,那这样的测试在今世我们也应该运用到自己身上。 从这些论证,我认为基督徒的行为(就如我所定义的),不论是对自己或对别人而言,都是证明我们是否为真基督徒的最佳证据,这件事是很明白的。 当然,当一个人刚归主时,他没有机会去行出一个圣洁的生活。他可能有一个纯粹内在情绪经历的得救确据,但那不可更改的事实是:个人得救的最佳最稳靠之证据,乃是顺服的实际生活表现出来的。一个人可能愿意经历危险的旅途,来到一个遥远的国家,他也可能十分确定已预备好自己去忍受所有的艰难、牺牲;但是,对他自己或对别人而言,证明他的确实愿意,而且已预备好了的最佳证据,就是他实际出发前往了。 人们会提出两个主要的反对意见,反对我说说的。 第一个反对意见是:属灵的经历才是我们为真基督徒的证明,而不是行为表现。这种反对其实误会了我所说的,它将属灵的经历和基督徒的行为当成两回事,这是全然错误的。基督徒的行为是属灵的行为。身体并非无意识地动作,乃是灵魂与身体一起行动,并且由灵魂统御身体。因此,基督徒的行为并不排除属灵的经历。没有灵魂的属灵动作,我们一点也表现不出真正的顺服,对神爱的情感是一种属灵的经历,因为它有外在舍己的行动表现。 单有外在的宗教行为,而无内在的经历是毫无益处的。然而,单有宗教经历,而没有什么表现、没什么基督徒行为,却比毫无益处更糟。真正的宗教经历是我们爱神,我们的爱使我们选择他、顺服他,在任何困境与试炼中都站在他那一边。人与人之间的友情,主要由内在的感情组成,但当他们的感情真正带领他们愿为彼此去赴汤蹈火时,那就是友情的最高证明。 第二个反对意见是:强调行为是守律法的--它把注意力过分集中在行为上,因此会领人偏离唯独因信称义的伟大教义。 这简直是无稽之谈!我从未说我们的行为表现是神恩惠的代价,我乃是说那是神恩惠的标记。如果我给一个乞丐一些钱,而这个乞丐把这些钱当做是我对他的爱的记号,那是否会毁坏我的爱的自由?当然不会。同样的,如果我们把神放在我们里面的顺服看作他爱的记号,顺服也不会损毁神对我们爱的自由。 神对罪人白白恩典的教义意味着:在我们里面毫无我们可藉之赢得或承受神恩典的良善。神自由地全凭他的主权、他神圣本性的无限丰富来爱他的选民,而不是看到选民身上有任何的美善。同样地,不靠行为称义意味着:在我们里面没有可爱的品质或行动能够赎我们的罪。神接受我们为义,是因为基督的顺服,而不是我们自己的顺服。而当圣经把信心和行为作对比时,它意谓着罪人不是因为他们的美德或善行,或他们的感觉,或任何在他们里面的东西,而与基督联合!信心使我们与救主联合,这与它可能拥有的任何美善完全无关。为什么?只因为信心意味着领受、接纳,以及灵魂安住在基督身上。 我们要清楚明白这件事。如果是在我们里面任何的可爱和优秀使我们与基督联合,那就毁坏了神恩典的自由。对神的爱、属灵的喜乐、舍己、经历、感觉、行为--不论这些事是多么好,它们的美善也不会使我们联结于基督。我从未做这种的教导!我所教导的是:这些事物是我们与基督联合的记号,它们正表示出我们是唯独因着信与他联合。 对善行抱漠不关心的态度,因为它们并不能使我们称义,这和对所有的顺服、圣洁、属灵的心思漠不关心并无不同--因为它们都无法使我们称义。然而,有什么基督徒会说为顺服、圣洁和为属灵之事大发热心,是与因信称义相悖呢?圣洁的行为表现是信心的象征,就如活动举止是生命的象征一样。
|
|
![]() |
![]() |
| 实用资讯 | |
|
|
| 一周点击热帖 | 更多>> |
| 一周回复热帖 |
|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热帖 |
| 2005: | correction: so he is NOT in debt him | |
| 2005: | 我觉得你理解得还是有些极端 | |
| 2004: | “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 致 | |
| 2004: | 弟兄的挑战我可以明确地回答 | |
| 2003: | 我有一个梦 | |
| 2003: | [利未]当初信的火热渐渐消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