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一段 William Barclay 所著的《约翰福音注释》(梁敏夫译)中的文字,与大家分享:
起初耶稣弯着腰用指头在在地上画字。这样做是为什么呢?大约有四种可能:
(1)他可能借此拖时间,以便深思熟虑,不愿做决定.一面从容仔细思考,一面把这案情带到上帝面前。
(2)部分抄本还有这么一句:“他仿若没有听见他们所说的。”耶稣也许是故意让文士和法利赛人,重新控诉一遍,好在他们第二次按铃指控时,自己发现到本身的虐待狂的本质。
(3)西黎(Seeley)在《你们看这人(Ecce Home)》曾作有趣的推测:“那无法忍受的耻辱使耶稣不敢面对原告和众人,更不敢面对那妇人......在极其尴尬及惶惑的情况下,他弯着腰以遮掩颜面,并用指头在在地上画字。”也许是文士和法利赛人贪婪的嘴脸,寡妇的眼神,加上一堆看热闹的群众,妇人的羞耻这些因素交织着,使耶稣痛心疾首,而避不见他们。
(4)但最有趣的推测,则见于后来之抄本.比如,亚美尼亚(Armenian)版本如此记载:“他低着头,用指头在地上书写他们的罪行;他们就在自己手里所拿的石头上,看见了本身所犯的罪行.”这个版本推测耶稣在地上书写那些原告者所犯的罪行。这个解释也有几分道理。因为希腊文的 graphein 泛指一般书写,然而圣经却用 katagraphein 这字,意思是写下一些文字以控告人。kata 这字,亦含有“ 控告”之意,约伯记十三章二十六节,约伯说:“你按(katagraphein)罪状刑罚(刑罚或作控告)我。”因此,耶稣对付那些满有自信的虐待狂,只好一一列举他们本身的罪状,来击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