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不能说说“亚当堕落的确是在神的计划当中”和“亚当堕落
的确是在神的预定当中”有什么区别?
在我看来是一回事,所以我不依不饶地要你澄清。如果我确实冤
枉你了,我立刻道歉。只是请你直接了当地回答,不要再旁征博
引。
对了,巴刻那篇文章我认真读过了,再次坚固了我原本的信念,
那就是“神预定万事”和“神没有预定人犯罪”是可以同时成立
的(二律背反嘛,巴刻语〕,而不必像你如下的推论:
但是,如果我们说亚当犯罪不在神的计划(Plan A〕内,我们的
推论就会变成:亚当犯罪(not in Plan A)之后,神才开始再想
另外一个计划(plan B〕。
还有,你下面的话真的没有根据啦,
你们的预设就是神“预定”亚当犯罪,因此亚当就“不得不”犯罪。
所以亚当没有责任。
再说一次:这是阿民念主义的哲学预设。
别急着扣帽子嘛,我什么时候这样预设了?我是根据你们“亚当堕落
的确是在神的计划当中”这样的说法,顺理成章地得出结论说,那必
将导致说“神预定亚当犯罪”这样的胡说八道。我还要再次告诫被某
种“主义”,“教条”所捆绑的弟兄姐妹,不要把圣洁公义的神和罪
拉扯到一块儿,圣经岂非没有说“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
有什么相和呢?”
再兜回来说,“亚当堕落的确是在神的计划当中”和“亚当堕落的确
是在神的预定当中”到底有什么区别?难道神会计划一件事却不去完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