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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基督徒的敬虔生命(方镇明牧师)
送交者: 诚之 2008年05月05日11:36:25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加尔文:基督徒的敬虔生命
Calvin: Christian Piety

方镇明牧师

〈加尔文:基督徒的敬虔生命〉。原刊于《基督教周报》,2099期至2103期。2004年11月4日至12月12日。 “Calvin: Christian Piety” Christian Weekly (Nov 4 to Dec 12, 04) From #2099 to #2103.


促进敬虔的生命

传统以来,福音派神学指出神学是一种铸人之学,一套好的神学必须能够建立敬虔的生命,亦即是说,神学必须能够帮助人对神存着真正的敬虔,并促进人在生活中过着敬虔的生活,这种生活能够使人得益、蒙神喜悦和荣耀神。究竟人可以怎样得着敬虔的生命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必须了解敬虔(拉丁文是 pietas,英文的翻译piety和 godliness)是甚么。

宗教改革家加尔文(Calvin)在他所写的基督教神学著作《基督教要义》中,对「敬虔」有精确的了解。这著作最原初的题目是:「敬虔的总纲和救恩教义中必须知道的」(“the whole sum of piety and whatever it is necessary to know in the doctrine of salvation”)。在《基督教要义》的最后拉丁文版本中,加尔文指出他努力写这书的目的,是要「通过维持纯正的敬虔教义,让教会得着益处」,换言之,加尔文写作这本系统神学的书籍,并不仅是要让人在理智上或内在意识上认识教义的内容,更是要召唤那些阅读这些教义的人,产生敬虔的意向,从而归向神和从神那里得着益处,成为「更好的人」,在信靠神、顺服神和敬拜神的层面上,更上一层楼,基于这个「更好」的目标,加尔文称呼他向读者阐明的教义为「敬虔的教义」。

基于以上的理解,加尔文并没有像中世纪神学家亚奎拿(Thomas Aquinas)那样,称呼他的系统神学著作为「神学大纲」(summa theologiae),他选择以「敬虔大纲」(summa pietatis)为题,去介绍他的著作。这表达出他的写作动机与亚奎拿是很不同的。对加尔文来说,神学必须在思想和生命中实践出来,神学知识与敬虔生命是不能分隔的:不敬虔的生命会引致不敬虔的神学;相反,敬虔的生命当然会影响人的理智思想能力(特别是关于神的知识的辨思能力)。

由于敬虔与知识的关系这样密切,加尔文指出敬虔是一种备受赞赏的心态,它是任何正确认识「神的知识」的先设条件,只有存着敬虔的态度,人才能够正确和安全地谈论神。也因为这样,加尔文使用「敬虔大纲」形容正确的神学知识,是最适切不过的。

生出敬虔的心

既然敬虔对认识神的知识这样重要,信徒可以怎样生出敬虔的心呢?加尔文解释,敬虔的心是人活在神的爱之中孕育出来的,他说敬虔的心是由爱慕神而产生出来的,「敬虔往往与神的爱相联在一起,这爱是人认识神给我们的益处而引发的 」。

近代神学之父士来马克(Schleiermacher, 1768-1834)认同加尔文的见解,但是他把这种爱慕神说成是一种「绝对依靠神的情感」所产生出来的敬虔经验,他这样说的目的是要指出敬虔的心是单单从人对神的「经验」、「情感」、「感受」或「意识」而产生的。

加尔文并不认同这种过分主观的主张,他强调敬虔的心是同时从「经验神」与对神的应许的「知识」而产生的,以下让我们探讨加尔文如何解释敬虔和「知识」的互动关系:
从对神的应许的知识----到真正的敬虔

一方面,敬虔是人对神的正确认识而产生的,在《诗篇注释》119:78f中,他说:「除非在神的学校受过教导,没有人当然地事奉神。」在众多知识中,我们对神的那些知识最能使人产生敬虔呢?加尔文指出,人认识神是主权和公义的法官,并不能使人产生敬虔,这只会使人感到惧怕和神的愤怒。然而,每当人认识自己的有限,并且从信心中真正认识神是人的「天父」、神是「一切好处的源头」(“fountain of good”),便能发现信徒是神所收养的儿女,这发现会使人产生敬虔的心,在《使徒行传注释》18:22中,加尔文解释,当人在信心中「认出他所有的都是出于神、他被神那种父亲式的照顾所滋养、及神是他所有好处的『源头』」,这人便会对神存着一种极认真的心态,这心态称为「敬虔」。简言之,当人通过信心而获得真正的教导时,这人的内心才会产生真正的敬虔,真正的敬虔是一种感谢天父的意向,从这意向中,人会随从圣灵带领,在生活中实践敬虔的生活,加尔文解释「基督徒的整个生活必须是一种敬虔的实践,因为我们都是被呼召去成圣的」。

真正的敬虔——到神的应许的知识

另一方面,当人存着敬虔的心,这人对神的知识便得以提升,他或她会「在任何事情上认同神的权威、敬畏神的尊严、关心如何推展神的荣耀及顺从神的命令。」在《耶利米书注释》10:25,加尔文指出神的知识是敬虔的开端,在《教义问答书》(1537年),他指出「任何人被赐与敬虔后,他们都不敢鲁莽地为自己制造一位神,相反,他们会从神那里寻求真神的知识,并根据神对自己的彰显和宣讲而构想神。」简言之,当人对神存着真正的敬虔,这人才能够正确认识神或神的知识,从这角度而言,敬虔是认识神的必要条件。

基于敬虔和神的知识的互动关系,加尔文倡议神学(作为一门研究和认识神的科学)和敬虔生命是互相联结的,神学不仅是一种帮助基督徒「在理性上」认识神的启示,更是要帮助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表彰敬虔的生命。因此,基督徒在研读神学时,并不要单单期望满足理性上对神或神的知识的渴求,更要在属灵上更新个人对神的敬虔态度和经历。事实上,研读神学可以有很多目的,其中必须关注的,是研读神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培育人得着敬虔的心,好叫人能够「通过和在基督里」(through and in Christ)不断成长,达致基督徒的完全,亦即是圣经所说的敬虔生命(godly life)或圣洁生命。

加尔文形容这种从敬虔的心发展出来的敬虔生活,是一种在神的创造和救赎恩典之下,一种感恩图报的生活(林前6:19-20)。当人对神敬虔时,就会从内心感到一种「爱的责任」,这责任感使他或她知道,基督徒的生命并不是属于自己的,乃是属于神的,因此愿意把心奉献给主,把自己的生命适切于神对神的子民的意愿,这意愿就是为了爱神而「背上十架」,和为了爱邻舍,而「舍弃自己」。凡是对神存有敬虔的心的信徒,必然经验一种无可避免的挑战,就是要活出以上这种「爱的责任」或「敬虔的生活」;事实上,只有那些对神存着敬虔的心的人, 才能够和愿意在动机上,满有「爱的责任」,而在行动上实践敬虔的生活。
活出敬虔的生命

为甚么信徒愿意在生活中实践敬虔的生活模式呢?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第三卷第九至十课澄清,人愿意活出敬虔的生活模式是基于两种原因:

1)首先是由于人认识我们的救主耶稣的爱的榜样,并愿意在生活中跟随祂的榜样(提2:11-14)。我们怎样才能正确认识和跟随祂的榜样呢?乃是借着灵修、读经或研经的努力,通过这些努力,神的话或神的真理便能进入我们的心灵,再通过圣灵的光照,人便能确实了解耶稣的爱的榜样。加尔文继续解释,由于耶稣在世上的榜样,并不是一种否定世界的苦修式修道主义。基督教的敬虔并没有否定物质的世界,相反乃是绝对肯定和欣赏神所创造的物质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简言之,当今日的信徒尝试学习耶稣舍己的爱的榜样时,必须明白舍己的爱并不是负面的,也不是一种「绝对贫穷」的生活,乃是要让「爱神爱人」的信徒得着真正的益处。

2)另一个原因使人愿意活出敬虔的生活,是基于人内在心灵对基督的爱的感觉,和对将来祝福的盼望而引发的。我们怎样才能够获得这感觉呢?乃是借着祈祷、默观或安静思想神的生活。中世纪的神修人仕会同意我们的见解,认为祈祷能够使人心灵感觉神的爱,只有通过这种心灵对上帝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一种对神的认识),人心灵里的痛苦或疾病才会得着神的医治。

我认识一些朋友,他们曾经经历儿女的夭折或亲人的离世,这些人都是在祷告中经历神的爱而得着医治的,结果,他们的心灵能够再次强壮起来,甘愿为了神的爱而过一种「舍弃自己」(self-denial)和「背上十架」的敬虔生活,并且感到这种生活就是他们生活的意义和目的 。

个人敬虔生活的反省

以上我们指出读经和祷告这两种途径,可以帮助人认识神的爱的榜样,和感觉神的爱,从而活出「敬虔的生命」,而「敬虔生命」的核心乃是一种为了爱人而 「舍弃自己」(self-denial),和为了爱神而「背上十架」的敬虔生活。

很可惜,教会中有些人把「途径」和「核心」混淆了。当他们量度「敬虔的生命」时,往往根据外在的读经和祈祷生活,去衡量一个人的生命有多敬虔或多属灵,他们以为在祷告会中经常开声祷告的是最属灵的,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读经、在崇拜会中大声唱诗的信徒,都是比较属灵的。这种心态疏忽了一个事实,就是量度敬虔最重要的不是「外在」的途径,乃是为了爱神爱人而甘愿「舍己背十架」的实际行动,这行动才是敬虔生命的核心。

在这里我们并不是要贬低信徒读经和祷告的操练的价值,事实上,读经和祷告是圣经所认同的,它们是使人在生活中活出「舍己背十架」的敬虔生命的原动力。当神要使用人时,圣灵会经常感动人,激动他们读经和祷告,以致心里的属灵能力强壮起来。然而,严格来说,敬虔生命的核心并不是读经和祷告,乃是因着爱神爱人的缘故而具体地实践「舍己背十架」的敬虔生命。

耶稣提出好撒玛利亚人的例子(路10:32-35),就是要说明耶稣所注重的敬虔生命,是一种怎样的生命。耶稣认为值得赞赏的并不是祭司和利未人,乃是为了被强盗打伤而「动了慈心」的撒玛利亚人。

祭司和利未人在当时的文化,是一些在读经、祷告和其他宗教操练上,都尽上本分的人仕,特别是祭司更被人看作是敬虔的人。然而,他们为了自身的安全和益处,并没有在实际行动上帮助那位被强盗打得半死的人,只有撒玛利亚人愿意「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

在当时的文化中,撒玛利亚人被犹太人视为不属灵的,但是耶稣公开表明欣赏这位撒玛利亚人。为甚么呢?耶稣的答案是,真正敬虔的生命或敬虔的核心,并不会停留在祷告经验和读经知识上(这是故事中祭司和利未人的情况),乃是以实际行动向邻舍活出「舍己背十架」的敬虔生命,让他们得着益处(这是故事中撒玛利亚人愿意做的)。

认识敬虔生命的本质

虽然这位撒玛利亚人的敬虔生命是值得信徒学习的,但是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这种敬虔生命的本质的。潘能伯格(Pannenberg)指出「真正」的敬虔生命,与中世纪天主教那种「忏悔式」敬虔(penitential piety),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建基于神的恩典,而后者是建基于人的感觉或人的善行。

「忏悔式」敬虔是建基于一种「由于罪的缘故而与神分隔的感觉(awareness)」,每当信徒在罪中跌倒而产生这种感觉时,有罪的信徒必须在神父面前实行「忏悔式」认罪(penitential confession),亦即是把自己的罪行重复向神父描述,然后祈求神父为他或她祈祷赦罪,期望能够「从新感觉」神恩典的临在。神父听了罪人的忏悔,按他们的罪的大小,要求他们作出补赎的行动(例如要求信徒回家每天念玫瑰经一百次),然后才为他们祈求神的赦免,好使他们感到神的赦罪恩典。

由此可知,「忏悔式」敬虔是建基于人的感觉的。神学家潘能伯格(Pannenberg)指出这种「忏悔式」敬虔在后改革时期(特别是基督教敬虔运动的传统中)再次出现, 并且被18世纪的复兴家(revivals)所普及化 。

复兴家教导人如果感到罪已经把自己与神隔绝,这人便要严肃地「默想」自己的罪疚和罪过,当他感受到罪的可怕后,「祈求」神的赦免,神便会赦免他们的罪。然而,由于信徒活在世上难免再次被罪所胜,这种「先默想后祈求」的经历便在信徒生活中不断重复,并且这种经历渐渐被理解成一种属灵的外在主义(spiritual extrinsicism),这种外在主义是一种感到律法与福音这两种完全对立的内在力量在信徒生命中不断争斗,以致产生一种张力,结果信徒被困在一种不断被自我隔绝的状态之中,面对信徒的困惑经验,复兴家鼓励他们,并向他们指出如果信徒曾经经历「一次即成」(once-for-all)的悔改和重生经验,又或者是曾经经验一些在基督里的新的生命所经历的,便能不断得着神的赦免;进而言之,复兴家强调克服被自我隔绝的状态乃是依靠人对神的一些经验。

然而,在宗教改革时期,改革家马丁路德和加尔文极力反对这种「忏悔式」的敬虔,认为这种敬虔生活轻看神的应许,并过分高举信仰经验和实际的善行,误以为人能够通过自己的敬虔经验和行动而满足神的要求,路德本人就曾经有这种误会,结果引致属灵的破产。

路德解释这种「忏悔式」敬虔严重扭曲神的应许的真正意思,他们提出圣经中「因信称义」的理据去反驳「忏悔式」的敬虔的观点,并且指出人称义并不是建基于任何信仰经验与实际善行,相反,乃是单单依靠神的应许神的思典。换言之,人无需过分看重一种借着经验或善工而得来的「证据式」敬虔(empirical piety),这些证据事实上是无用的,因为人的经验和善工(从外在角度而言)都是不完全的;除了路德之外,加尔文同样指出那些建基于人自己的内在经验或外在善功而产生出来的「忏悔式」或「证据式」敬虔是不正确的。

在这里,我们必须澄清路德和加尔文并没有看轻经验和善工在信徒生活中的重要性和人要活出敬虔生活的责任,他们只是指出真正的敬虔的本质并不是建基于任何经验和善工之上。真正的敬虔的本质乃是一种通过信心「与神联合」而涌流出来的一种享受神不断赦免罪过的体验和认信,这种体验和认信是这样──虽然知道自己信主后仍然是一位罪人,需要神不断的赦免和接纳,但是基于信主的人相信「与神联合」的应许,他们对神「外在的义」(即律法式的称义)充满信心,知道神的义能够帮助人享受神和被神接纳。

换言之,真正的敬虔是建基于「与神联合」的基础之上,「与神联合」是一种属灵生命的内在基础,这基础是单单借着神的恩典(或神的应许)而建立的。借着这「恩典」的基础,信徒能够在百般困难和罪势的影响下,仍然被神赦免和接纳,以致在生活中勇于活出为了爱邻舍而「舍弃自己」和为了爱神而「背上十架」的敬虔生活(生命)。

我们认为以上这种「舍己背十架」的实际行动,是蒙恩的信徒心底里很自然和甘心乐意向邻舍表现出来的,使徒保罗强调这种实际的行动是敬虔生命所必须的,当他解释敬虔生命的本质时,说:「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这等人你要躲开。」(提后3:5)这番话暗示那些在教会中经常只讲敬虔,但是在生活中却不愿意行出真正的敬虔生活的人,他们是最不「敬虔」的。

一套好的神学必须提升人对神的敬虔的生命

以上我们探讨过路德和加尔文如何解释「与基督联合」是敬虔生命的唯一基础,藉此说明真正使人以实际行动活出敬虔生命的模式,并不是从人自己的内在经验或外在的善功引发出来的,乃是通过神的祝福而来的,并且神的祝福是给与那些对神存着敬虔的心的人,这些人之所以获得神的祝福并不是由于他们在「舍弃自己」和「背上十架」的行动上有卓越的成就,乃是基于「与基督联合」而产生的真正敬虔生命而引发出来的 。

根据以上的讨论,我们发现一套好的基督教神学必须能够适切地推动人在每一天的实际生活中对神存着真正敬虔而不是「忏悔式」敬虔,只有存着真正的敬虔,真正的圣洁生命才能够建立起来,相反,没有对神存着真正的敬虔,人并不能过一个真正「舍弃自己」和「背上十架」的生活。然而,加尔文认为以上的境界并不是容易达至的,我们都像朝圣者一样,这最终的境界只能借着我们的救赎主基督第二次降临在世上才会得到完全的实现,但是我们的努力是不会徒然的(参帖前3:5),必蒙神的赐福。

敬虔生命与社会责任

然而,有些人把以上注重个人敬虔生命的观点误解,他们错误地以为基督教信仰与马斯洛(Marslow)的心理学观点相似:马氏认为每一个人都追求满足自己,最低层次是满足个人物质上的需要,最高层次是把自我充分实现出来,马氏的观点并没有明显注重或关心社会整体的需要。照样,基督教信仰也只是一种以个人为中心的信仰,只关心个人敬虔生活的问题,而不注重社会伦理和社会责任。

然而,基督教信仰绝对没有放弃社会上的责任,加尔文清楚指出世界每一个层面都是属于神的主权影响的范围,基督徒需要在每一个层面作盐作光,见证神的主权。另外,当加尔文说基督徒最要关注的是敬虔的生活,这论调并不是要否定基督教信仰必须注重社会责任,事实上,他的《基督教要义》分为四个部分,最详细讨论的神学课题并不是神观和救赎观,乃是关于第四部份的基督徒生活,当中更花了很大的篇幅讨论信徒与社会及政治等问题,由此可知,加尔文高举信徒的敬虔生活或行动时,并不是要排斥信徒在社会上的责任,乃是要人注意只有在对神存着敬虔的心(亦即是存着爱神的心),人的生命才能更懂得以实际行动活出社会上的责任,而敬虔的心与社会责任并不是互相对立的,乃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这两面就是耶稣在福音书吩咐我们要爱神爱人的意思,当我们依靠神的灵的引导,便能在生活中实践爱人爱神的行动,结果,我们的「自我」也能够充份地实现出来,而这种「自我」并不是自私的,在对神存着敬虔的亮光之下,这种「自我」乃是「以基督为中心」的(christocentric),而基督所关心的不仅是要速进敬虔的生活,也是把人从社会上不公义的压迫中得着释放。

本文摘要

我们指出福音派神学注重以实际行动去培养人的敬虔生命,神学家加尔文对「敬虔」有深入的了解,他认为敬虔是从人对「神的爱」和「神的知识」孕育出来的,那些存有敬虔生命的人是一些愿意「舍弃自己」和「背上十架」的信徒,这种活出敬虔生命的动力并不是建基于人的主观经验,乃是建基于神的应许或「与基督联合」的恩典之中,而一套好的基督教神学必须是一种能够提升人对神的敬虔生命,并在实际生活中向邻舍实践出来。然而,有些人误以为信徒的敬虔生命与社会责任无关,这是不正确的。

来源:海外神学院
http://www.otseminary.org/chunmingfong/article/30

http://peddrluo.ccblog.net/archives/2008/29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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