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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反对”预定论的几处经文之三——浪子的比喻
路加福音15章11—32节,这是耳熟能详的故事了,在无数的福音聚会中都曾经听过。讲员视还没信主的朋友为小儿子,强调小儿子的犯罪,父亲的耐心与恩慈,呼召还没信的朋友效仿小儿子的行为回家 (信主),就能立刻得享天父为我们准备的衣服、装饰与牛犊。自然,福音聚会是不讲预定论的,因此你没有听说过多少这个比喻如何反对预定论。但是如此运用这个比喻却隐含着反对预定论的重要因素,因为小儿子是在没有任何父亲呼唤的情况下,主动回想起父家的美好而回到父亲那里去的。如果这个比喻对应了得救的过程,那么两个要点是不言而喻的:1) 人自己的转变促成了信主;2)更重要的,人有能力自发从罪中回到神那里。这就与预定论的一些最基本要素相抵触了,比如神的拣选才是最关键的,人完全败坏无法自发悔改信主等等。
对此我们要仔细审视这个比喻究竟在讲什么。很遗憾,由于把这个比喻习惯性地称为“浪子的比喻”,在很多人眼中这个比喻不是到15章结尾才结束,而是到24节就结束了。即便有些人把大儿子也考虑进去,因为“浪子”的标签影响力实在太大,因此把大儿子也算到“浪子”里面,声称大儿子也要悔改。然而这样解释这个比喻难逃断章取义之嫌。
这个比喻中大、小儿子究竟起到什么作用,最佳的评判标准无疑要靠联系上下文来判断。15章一开头说“众税吏和罪人”接近耶稣要听他讲道,而法利赛人和文士却对耶稣亲近罪人议论纷纷,因此几乎完全没有理由来反对理解耶稣在15章接下来的三个比喻 (迷羊、失钱与浪子) 是针对法利赛人和文士这样的议论而发的。如此,解释这三个比喻的最大关键在于它们如何回应了法利赛人和文士的议论,所有细节都要为这个主题服务。
那么“浪子的比喻”怎样才回答了上述议论呢?显然最直接的解释就是小儿子代表“众税吏和罪人”,大儿子代表“法利赛人和文士”,前者曾经迷失,但是现在回归 (“挨近耶稣要听他讲道”),后者不应该对此持否定态度,而是要“欢喜快乐”。
到这里先停一停,反思一下,这样的解释合理吗?很难看出有什么明显的漏洞。但是再仔细想想,这么四平八稳的解释似乎与更大的上下文不符。为什么会有人认为“大儿子”也是浪子需要悔改呢?因为福音书里面法利赛人和文士基本上是耶稣的敌人,如果耶稣完全代表父神,那么法利赛人和文士显然也与父敌对。可是比喻中父亲却说:“儿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15:31) 难道那些私下议论耶稣的法利赛人和文士竟然是常与父同在,要承受父一切所有的大儿子吗?
恐怕少有人会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么如果此路不通,我们就认为大儿子不代表那些法利赛人和文士吗?作这样的否认似乎也很困难,因为从15章本身所讲的内容来看,如果大儿子不代表他们,整个比喻就更难解释得通了,读者几乎就不知道应该拿大儿子代表谁才能完满回应那些法利赛人和文士的私下议论。
这样也不行,那样也不行,到底怎么样才行呢?至此有一个常识需要提醒注意。比喻之所以是比喻,就在于拿把两件不一样的事情放在一起比,比喻的成功与否不在于两件事情哪里不一样,而在于它们一样的地方究竟是不是真的像预期那样地一样。回到我们的例子,从上下文来看,那大儿子比15章一开始的法利赛人和文士是最贴切的,至于从更广范围来考察他们跟耶稣的关系则是次要因素,如何摆平两者的关系跟比喻本身的关系不大。
(注:这里牵涉另外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就是如何理解福音书中耶稣跟其他犹太人领袖的关系。深挖下去会看到常规简化的犹太人与耶稣之间的敌对关系是极其不准确的——因此父可以对大儿子说那样的话。但这并不是本文的中心,跟我们要谈的预定论关系不非常直接,因此就不展开讨论了。好在比喻作为修辞手段在精确度上有很强的弹性,我们可以忍受不仔细研究耶稣与犹太人领袖之间的关系所造成的缺陷。)
在这样的认识下,我们反过来看比喻前半段关于小儿子的描述。我们要追究的是关于小儿子的言行如何对应15章的大环境,就是他跟文首的“众税吏和罪人”像在什么地方。除非在某种理解下所得出的结论 (比方说悔改的细节) 会威胁到小儿子跟“众税吏和罪人”的相似性,否则我们不能强下任何更多的结论。
如果是这样,那么本文一开始所提的对小儿子经历的常见运用就向经文要求过多的东西了。比喻中的小儿子的悔改不在乎悔改的动力在哪里 (如果可以,我想再重申一下预定被拣选者的悔改在外在行为表现上是有其主动性的),而在于悔改前背叛期的堕落与没有出路,以及——更关键的——悔改后父因他悔改而促成的全家欢乐。这才是符合15章上下文的要点。
如果对照前两个比喻,这点就更加清楚。迷羊与失钱显然没有任何主动悔改的可能,这两个比喻完全在于失主巡回它们之后的喜悦。有的人会进一步探讨三个比喻之间更细微的差别,就是三个比喻讲了三种悔改的经历:迷羊表明有的人知道自己迷失,但不知道怎么找回家;失钱表明有人压根就不知道迷失,全靠主人找回来;小儿子代表那些知道回家的路,并且愿意主动回来的人。这样的理解加强本文一开始的叙述,就是至少有一部分人可以主动悔改得救。
然而这样的解释是经不起严格推敲的。首先,经文没有任何地方暗示那迷羊是想回家却回不了家的,无论那只羊是否想回家跟比喻的相似要点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其次,即使迷羊即使真的是想回却回不了,那么照完全无知,到部分知道,到完全知道的顺序,似乎三个比喻更合理的顺序应该是失钱、迷羊与浪子。目前经文里的实际顺序更表明失落者的主观感受根本不在耶稣比喻的考虑之列。这就是前面提到的,这三个比喻只关心三个失落者失而复得,并且大家应该因此喜悦,至于这三样是不是自己想回来,谁管那么多?
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合理的,必须要照顾到,就是既然三个比喻在讲一个意思,那么为什么要三个比喻,反正是讲一个意思,只要一个比喻不就行了吗?这就要求我们再细察这些比喻之间的差别在什么地方。上面对于三个失落者主观性的讨论是对要三个 (而不是单单一个) 比喻的一种解释,但是这样解释不通。那么还有其它什么解释呢?我想以下两点可能更为合理。
首先,虽然浪子的比喻在正确理解上下文的基础上,一样可以推出如何回应法利赛人和文士对耶稣接近众税吏和罪人的态度,但是在迷羊和失钱这两个比喻的对照之下,浪子的比喻更容易被看清真意。某种程度上说,否定浪子的比喻在教导浪子知道如何主动悔改的功课就是靠前两个比喻,就像我们刚刚看到的那样。这不是说浪子没有主动改变,而是说浪子是否主动无关痛痒 (不怕麻烦,我再重复一次,预定论不排除人回应的部分,只不过不认为这是最关键的部分)。在解释浪子的比喻时把注意力放在浪子的主动性上,甚至认为这是他得救的关键,往往都是忽略了前两个比喻 (仔细想想,有多少福音信息在谈浪子比喻的时候是认真结合前两个比喻一起看的),因此前两个比喻绝不是多余的。
其次,我们可以注意到前两个比喻在结构上的遣词造句高度平行,而跟浪子的比喻则相去甚远。这进一步说明把三个比喻放在三个独立的层次上来看是不准确的 (因此平行的三个悔改动机之解释不妥),而更应该把前两个放在一组,合在一跟第三个对照着看。
当然,如果一定要讲动机是关键,这样分段同样可以把前两个归在没有动机,而第三个有动机,从而产生递进效果。但是这样的递进比起另一个递进来则差得太多。如果我们从15章整体要回答的问题着手,不难看到如下的推理。羊跟钱的价值比起儿子来那是差得太多了,如果找回迷羊跟失钱都值得如此欢喜快乐,那么儿子失而复得则更应该快乐得多。因此大儿子的反应不可理喻,从而那些法利赛人和文士的态度便错得没边了。这同样是一个递进,以前两个比喻为铺垫来突出浪子比喻的显著性,相比空穴来风的“主观性”上的递进,显然这样来理解前两个比喻跟浪子比喻的关系合理得多。
顺便提一句,如果从“主观性”上来理解递进,那么还有一个可能性是圣经暗示主动悔改强于被动受迫悔改,因为浪子的比喻是三个里面最重要的。可是圣经要传递的信息显然是无论怎样悔改,我们都要欢喜快乐,因此绝不能从动机上来理解。难道不知不觉被神救了的应该比自动找神的在经文要求的喜悦上要差劲一些么?所以最后的结论只能是排除主被动性在这些比喻中的位置。
总结一下,不是说浪子比喻中小儿子的悔改与告白有任何不对,而是如果对此理解不当,甚至得出有部分人的得救关键在于他们主观性这样的结论,那么显然是不合理地拔高小儿子的动机与悔改的经历了,圣经的上下文拒绝这样的解释,因此浪子的比喻丝毫没有否定预定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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