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这样的争论在我们华人基督徒看来是没有多少意义的, 出于华人思维里的模糊和大而化之的毛病。 但西方近百年来在这方面有不少有益的争论和探究。 通过这些争论, 真理进一步得到揭示, 而各种观点的分歧在更深的层次上显示的更清楚。
至于关于约翰福音3:16的翻译, 这绝不是一个词的问题, 是加尔文和阿米年两大学派的交锋之处。 100年前B. B. Warfield(普林斯顿神学院, 加尔文派) 和 Charles Finney(OBERLIN College校长, 阿米年派)都撰文试图对这一经节进行解释。 了解一下别人的想法是有益的。 它会使我们对圣经的理解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华人教会深受敬虔派的影响, 不重视教义, 尤其是以聚会所谓代表的地方教会。 我在地方教会十几年, 深爱地方教会, 但也为其中的一些事情所困惑。 其中之一就是由于缺乏严格的教义, 不同的人对于真理的发表不同, 受到个人背景和经验的影响, 直接影响的真理的客观性和超越性。 由于在地方教会的时间, 即使在我离开了地方教会以后, 我仍然有非常强烈的反教义反神学倾向。
我真正的对教义的态度改变不是在我认同改革宗教义以后, 而是以前。 我用很长时间来研究山东的基督教历史, 主要是长老会和浸信会的历史。 使我态度改变的是我观察到的一个事实: 历时十年的浸信会参入的山东大复兴对于中国教会并没有留下多少痕迹, 而在长老会设在山东西部贫困地区的华北神学院则对中国的教会有着超过其声名的深远影响。 学校消失了, 但其影响还在。
我承认当我们读圣经时, 神的灵与我们同在。 但这不意味着我们的感觉都是对的,全面的。 除了我们自己直接向神求以外, 参考一下神赐给别人的话语也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