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圣经看“柴”、“远”事件应如何了断 送交者: 爱之歌 2015年01月15日13:51:53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前言:“柴”、“远”事件“发酵”,“膨胀”的势头至今有増无减,破,口越撕越大,到了该了断的時侯……应如何了断?“柴”,“远”既然是基督徒,就应该本着圣经的原则做一了断。堵住破口……今转发“马太亨利”的圣经注释林 林前六9一11节与众人分亨。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林前六9一11〈严厉的警 告〉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 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国。 你 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作娈童的、亲男色的、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著我们 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这里他借此机会警告他们不要犯过去曾犯过的大罪,
他向他们指示明确的真理,不容忽视的真理,就是这样的罪人不能承;也要知道,当中他们最不义的人也要知道,不能承受神的国(第 11节),不配成为地上教会的真信徒,
也不配为天上教会的光荣成员。一切的不义都是罪,而一切的大罪,就是故意犯的罪
和不悔都不能进天国。他具体提到几宗罪:违背第一和第二条诫命的有拜偶像的;违背第七条诫命的有奸淫的,淫乱的,作娈的,亲男色的。违背第八条,的有偷窃的,勒索的就是用暴力或欺骗来欺负自己的邻舍;违背第九条的有辱骂的,违背第十条的有贪婪的,因为醉酒之人令不得安宁。对我们的信仰略知一二的人都知道,天堂不是为这样的人预备的。地上的糟粕不配住天上。作魔鬼之的人不能领取神的工价,除非是死,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 (罗马书 6:23)
但是他警告他们不要骗自己,不要自欺一些人太熟悉前面所提的但却不见得会警醒自己。人总想自我安慰一番,以为神跟他们一样,以为他们可以在罪中活,然后总想
自我安慰一番,以为神跟他们一样,以为他们可以在然后在基督里死,可过魔鬼之儿女般的生活,且仍与神的儿女一同进天堂。这一切全是赤裸裸的欺骗。注意,世人不该在关乎灵魂的事上欺骗我们不能指望所种的是肉体,所收的是永生。
他要他们记住,福音和神的恩典如何改变了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第11)就是他历数的这些臭名昭著的罪。这里的希腊文用了“有些东西”,你们中间有些东西是禽兽,不是人。注意,有些在信主以后变得良善的人过去曾经是何等地邪恶。恩典能带来多么荣耀的改变!它能把最坏的人改变成圣徒,成为神的儿女。你们从前是这样,但你们不再是从前的你们。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著我们神的灵,已经洁净,成圣,称义了。注意,信主以前的罪恶不能阻挡人的重生,不能阻挡人与神和好。基督的宝血,重生的洗(提多书)能除去一切的罪和污秽。这里在自然顺序上有一个修辞学上的变化:成圣,称义了。成圣在前,称义在后:而使我们得以称义的基督之名,则放在使我们得以成圣的圣灵前面。我们称义是因着基督之功,我们成圣是因着圣灵之工:两者相辅相成。注意,罪得洗净之人,在基督里与神和好,人,也必是藉着圣灵成圣之人。在神眼中称义的人,也因着神的恩典而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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