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王怡牧师《关于版权的经验主义反思》一文(ZT仅供参考) |
送交者: nngzh 2016年09月13日07:26:11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简评王怡牧师《关于版权的经验主义反思》一文昨天有弟兄转发王怡牧师(以下简称王牧)《关于版权的经验主义反 思》一文于我,并询问我看法。说来不好意思,看第一遍没看懂,接连看了几次,才算看明白一点,可能因为本就是讲话录音而不是专题文章。我个人对于含有专业 术语的文章向来生疏。最重要的原因是,从小到大我的语文成绩总是徘徊在及格线边缘,课外阅读也以通俗易懂的武侠小说为主。 王牧此文发于小驴磨坊微店,该微店卖正版书籍。但此文似乎要根本否定版权制度。这样否定版权制度的文章出现在卖正版书籍的微店,是个让人诧异的事情。前不久麦种传道会追查和打击盗版,最后查到的几位都是自称改革宗的信徒,不知他们是否曾受到同为改革宗王怡牧师此文的影响。根据小驴磨坊微店发文的标题,这篇讲话稿是王牧2013年的,与最近麦种追查盗版一事并无直接关联,但不知道现在发这篇文章是否与此事有关。 前不久刚写过一篇文章《关于盗版,不得不说》,既然已经谈开了盗版,所以也想针对王牧此文写点评论,与各位同道一起探讨盗版问题。以下全篇引用王牧文章。每一段落后黑体部分为我的评论。 ------------------------------------------------------------------- 关于版权的经验主义反思(王怡牧师2013年) 关
于知识产权,很多人会有道德压力。比如许多人会从网上下载没有许可的资源,你们的生活是否充满了被称为盗版的一些行为?你们良心里面是怎样看待这种行为?
你们是把它正当化还是认为这个事情虽然不对,但是没办法。你们怎么看呢?——下个电影,下个电子书——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也没有任何付费意识。你良心上
会说这是不对的,但不去管他。我不想区分这个道德上的,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评论:这第一段我到现在也没有看懂要表达什么。暂时不评论。 近 代以来我们对知识产权的理解方式也是形而上理解方式。无形产权跟有形产权不一样,有形财产有个特别之处,具有物质形态,占有一定物质空间和时间,它的占有 状态跟使用状态是完全合为一体的。比如你心里想着我这个杯子,但没有侵我的权;你一旦碰了它,拿了它,我就拿不到,有形财产是独占的。如果没有打破这个独 占,你就不可能侵权。所以西方传统资本主义非常强调一句话,英国带来的伟大的自由传统是国王的权利到我的鼻尖为止——你不能侵犯我的自由,你可以拿把刀晃 来晃去,但你一旦碰到我这,就侵权了。还有国王的权利到我的篱笆为止,我们家的篱笆你不能碰。你碰得合法的收藏证,那我就要限制公共的权利,兼顾每一个私 人的权利。而私人的权利是有一个明确范围和借鉴的。有形财产一定有个界限,篱笆也好、鼻尖也好,它都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界限。 但是无形资产不 一样,你不需要去独占它,就有可能分享它的权利。从经济学来讲,它的外部性非常高。就是你分享了他人的利益,但实际上你对他的利益没有任何影响。有没有这 种情况?在无形资产中,是有可能的;但有形资产是不可能的。权力与权利的界限,保护和尊重的界限,是非常明确的。无形资产没那么明确,它有很大的弹性空 间。 评论:王牧谈到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区别:有形资产是独占的,它的占有状态跟使用状态是完全合为一体的;而无形资产则不同,我们 不需要独占它就可能分享它的权利,而且未必会损害利益方的权益。无形资产一词太广,王牧的文章主要讲到盗版软件、盗版书籍和盗版电影,为了方便讨论,我暂 时把无形资产限定到这个范围。对于这些盗版,是不是如王牧所言,它们的资产界限并不明确?我们可以看到绝大部分的国家,包括盗版盛行的中国,都已经明确软 件、书籍和电影的版权,也清晰列出何为盗版。也许某些其它无形资产的权利界限并不明确,但具体到软件、书籍和电影的权利界限,应该来说是清晰的。具体到这 些方面,是不是我们盗版了,实际上对权利方的利益没有任何的影响?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针对无形资产,我想举一个例子。不知道你们喜 不喜欢看周星驰的电影,我们那一代是很喜欢看的。周星驰的《少林足球》当时创国内票房的新高,卖了一亿多。它为什么能卖一亿多?我妈都知道周星驰,我们楼 下看自行车的也知道他。实际上周星驰的正版电影从来没有在国内影院上映过,所有人都是通过盗版光碟看的。但是它之所以可以卖一个多亿,正是因为这些盗版光 碟。互联网时代越发看重这一点,如果你能够以低成本的方式获得点击率和知名度,那就是你的量,是你你盈利的基础。而这个量在今天甚至有人愿意贴钱去取得这 个量。所以无形资产在共享的时候不会损害权利人的利益,反而会增加权利人的利益。它的利益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共享的基础上。共享的规模越大,将得的利益就 越大。还有周润发,我妈也知道他。你凭什么知道周润发呢,周润发演的电影没有在国内公映过,所以他没有在这个版权收到收入。但我记得十几年前,周润发第一 次做广告,就是润发露,是八百万的广告费,创国内新高。当时别的明星都不可能拿到八百万。同样,你们看了周星驰这么多年的盗版电影,人家一次就拿回去了。 人家拍个一分钟的广告,就全部收回去了。 评论:王牧为了支持其盗版不影响权利方的利益之说,举周星驰和周润发的例子。因为国内盗版猖 獗,客观上让周星驰和周润发在国内享有极高知名度,所以周星驰的《少林足球》大卖,而周润发的广告片酬也极高。王牧这样的表述,凸显盗版不仅无害反而有功 于权利方。但这个逻辑似乎站不住脚。第一,周星驰和周润发在国内享有极高知名度,似乎不能只归功于盗版。那些一直看周星驰盗版电影的人,也不一定会去电影 院付钱看《少林足球》,这些人更有可能仍旧看的是盗版的《少林足球》。王牧似乎认为既然他们俩的电影之前都没有在国内影院上映过,所以知名度只能来自于盗 版电影。但王牧似乎忘了电视。三四十年前,我们这一代人就在电视上看周润发的《上海滩》,之后通过电视,VCD和DVD等多种渠道更多地接触到周润发、周 星驰等香港艺人。另外,王牧这样的观点估计连周润发和周星驰也不会同意。香港演艺界有过两次集体的大游行,第一次是反黑社会,第二次是在1999年。这次 游行比第一次游行更厉害,因为它的杀伤力更大,比黑社会更大,就是盗版,影响很大,令电影走下坡,所以整个电影圈的人出来游行,反盗版,那就是说香港电影 的衰落,早期受到黑社会的影响,后期受到盗版的影响,所以这是香港电影在九十年代面对的困难。王牧说,人家(周润发和周星驰)一次就收回去了(盗版的损 失)。这个说法估计他们也不会同意,太低看他们的身价了。也经常有人说,微软在中国的成功就是因为中国盗版Windows盛行,所以盗版不仅无害,而且对 微软有功。这个有点强盗逻辑。在其它全民反盗版的欧美,微软照样也成功,windows也一样垄断个人电脑,windows的成功是因为它在市场上最好地 满足了需求,否则,为什么国内不盗版别的。盗版间接提高知名度所以盗版没有问题,这个逻辑不成立。不能说,犹大卖主间接地成就了耶稣要被捉的计划,所以犹 大无罪甚至有功,神可以使用罪人的罪行来成就祂的计划,但并表示罪就不是罪。 所以无形资产,它的标准不是那样子的。共享是非常重要的。换言之,在今天我们的产权制度,公众的共享权利跟权利人自己要保护的权利之间,公众跟这些大家之间在立法上的角逐是完全不对等的。所以它整个的体制,是过分地保护了权利人,而限制了公众分享的状态。 评论:王牧举了盗版电影的例子,就开始下结论无形资产的标准跟我们所想的不一样,共享很重要,目前产权体质过分保护权利人而限制了公众分享。如前面所说,盗版电影的例子很弱,然后又仓促下结论,显得没有说服力。 但 实际上,随着互联网最近十年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看到这种模式并不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并不有利于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所以你在网上会看到越来越多的自由 软件,说是要反对版权包袱,反对微软所代表的封闭源代码的包袱,然后开放性的源代码开始成为一个。当然你说他怎么赚到钱?慢慢地,你今天在美国就会看到。 去年美国国会讨论一项法案,关于加强互联网下载的保护法案,但该法案没有被通过。这反映出整个互联网开始推动知识产权越来越走向开放和开放。很多东西开始 回到非营利,甚至通过一部分非营利,然后取得利益的过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本来我们从成本和收益来讲,买这个杯子的时候,你的价格包含了杯子的所有 成本,每一样的东西不管它怎么计价的,总之都计价进去了,你是全部付了费的。但是在无形资产里就不一样。 评论:王牧说现在越来越多的 自由软件,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产权保护不利于经济发展和创新,互联网越来越开放。我一个做软件的人并不同意这样的看法。越来越多的自由软件,并不表示他们反 对版权。最支持开放的facebook开源了众多基础软件,但并不是所有。微软也开源了许多软件。自由软件多,有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有人愿意无偿跟其 他人分享他的成果。不能因为他无偿分享了某个软件,就表示他必须无偿分享他所有的软件产品,也不表示所有其他人也必须分享他们所有的软件产品。不能因为今 天我免费给一个人面包,就认为我必须每天都免费送面包,也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要免费送面包。绝大部分自由软件的作者,也会开发封闭源代码的软件并得到相应的 报酬。第二,众多商业公司期望推出免费软件提供公司知名度,以便在其它产品和服务上盈利。可见,这是一个商业策略。IBM从前售卖软件,现在慢慢倾向于售 卖服务。这是商业策略。苹果桌面系统以前收费,几年前开始免费,苹果通过出售苹果电脑、手机和手机应用提成来牟利。 我写一篇文章应 该有版权对不对,我可以得到一个稿费和版权收入。但是我并没有为每一个汉字付过费。我在这篇文章引用了李白,也没有付费;引用了某个弟兄说的一句话,也没 有付费;我引用了哪一个思想家的话,也没有付费。从某个角度来讲,你当然可以说这篇文章是我写的。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我怎么可能离开人类的知识说我是独 创呢?我有一个部分是独创的,就是那些字都是我把它们拼在一起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我有创新。可是整篇文章内容和价值领域,可能只有有百分之十是我的, 百分之九十是人类共同的财富。这是一个基本的谦卑态度。说这东西是我独创的,因我从小交了学费的。但交学费,是付的那个老师教你的劳动费用,我们从来没有 为知识本身付过费。对不对?一加一等于二,你为这个付过费吗?没有。你只是为那个老师教你的劳动付费。你所取得的人类知识都没有付过费。你买的那个杯子你 可以说百分之百是我的。之所以有这个杯子出来,是因人类财富的积累。可是,你每一样都付过费的,这二十块钱已经包含一切了,是合理的定价。可是在你的智慧 产品里面,你没有为最重要的知识本身付过费,所以你不可能把一个文化产品当作绝对的所有权。因为所有的文化产品,当然我知道它有时间限制。你把它当作一个 绝对的所有权的话,你就扼杀了它当作人类所有知识的共享。还是那句话,你没有承认到你的无知,你没有以你的无知和基本的谦卑作为你的出发点。所以,所有的 知识产权都不可能是完整的产权,所有的知识产权你都没有为它付过所有的成本。你之所以会有成果出来,都是建立在共享的基础上,所以你必须要让它共享。必须 接受,我们一定会划一个部分使他得到收益。你必须接受整个人类对它的共享。而且你如果没有这种共享的话,你还要影响到什么? 评论:王 牧的意思是我们一切所做的都是基于别人的免费共享,所以我们也要免费共享我们的。我很盼望王牧做个表率,践行自己的观念,不要卖书,所有的书提供免费电子 书。John Piper就免费提供他部分书的电子档,也有一些是需要购买的。王牧的逻辑是,我们没有为知识付过费,所有不可能把文化产品当作绝对的所有权,所以只能共 享。这样的逻辑我们也可以应用在任何领域。农民也不应该卖农作物,因为阳光、雨水和土地都不是属于他的,他也没有为他所从前辈先人承继过来的种植经验付过 费。我们会发现,任何领域都承继了整个人类一代又一代的积累和共享,按王牧的逻辑,任何领域的任何人都不应该宣称对他所投入劳动的成果有绝对所有权。王牧 这是要彻底否定私有制,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吗?我不认为目前的产权制度很完美,但也不会觉得在这个罪恶的世界彻底否定产权制度是可行和有益的。另外,讲到版 权,一定是说到有个权益人。如果没有权益人,我们当然可以自由使用。但不能因此说,有些东西是免费的,所以所有东西必须是免费的。 我 再举一个例子。这种产权制度会影响到思想的自由,会影响到言论和批评,甚至是人类更多的精神性的权利。我们教会之前有个弟兄是做计算机的,他第一次来我们 教会就说:“我觉得我们教会都很好,但是有一点很不好。”我说:“怎么啦?”他说:“为什么你们教会还在用windows呢?我没想通啊。Windows 严重地影响了基督教教育,影响了自由教育。”我回复:“我没听过这个说法,你可不可以跟我解释一下。”原来他强烈地主张自由软件,在这个行业有几个犹太 人,基督教会的犹太人,有圣经的背景下,他们提出来一个所谓宣言,我也不太清楚。他们非常强调自由软件,他说中国所谓自主开发公司,自主知识产权,大量使 用了别人共享的东西,所以你使用了别人共享的东西,你就不能说你拥有所谓的自主,你就必须使它共享。他们强烈反对这一点。他说,对于微软来讲,我们使用了 他一个界面功能,可是不知道他背后是什么。他背后是关乎人类非常重要的、今天已经构成我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就像高速公路一样重要的基础设施、重要的生活平 台、学业平台,但这些东西是私有化的。背后的东西是掌握在私人手中。如果有孩子求知问你说:“这个是怎么回事啊?这个是怎样的?”如果你告诉他,这东西第 一你不知道,第二你无权知道,你想知道的话将来只能去微软工作。意思就是这东西对大众就像魔法极大地阻碍了你的自由教育和学习。他说教会应该用开放的软 件。 评论:我们买一个东西,会一定要求厂家告知这个东西是如何如何被生产出来的吗?为什么用软件就一定要求软件公司开放源代码?如果 我们买一个汽车,你会要求汽车公司告知汽车制造的每一个细节,否则你就不购买吗?这里插一点,教会不是应该用开放的软件,而是应该用正版软件,许多教会大 量使用盗版软件。开源界有GPL协议,意思说它这个源代码是开放的,但如果你使用它,你也要开源你的软件。国内不少公司用别人GPL的东西,但自己又不开 放自己的源代码,国外将不少这种公司列入耻辱榜。开源界除了GPL协议,还有很多其它协议,比如更加宽松的MIT协议:采用MIT协议的软件代码,可以被 自由地使用在开源或者闭源的软件中。 我没有明白他这种强烈的自由软件立场。但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比如周星驰,从文学角度来说他有很多 手法,所谓的戏仿手法,他会把别人的东西拿来,用开玩笑的方式、解构的方式把它来戏仿。还有国内的另外例子。大概十年前,上海有个剧团,他们把《沙家浜》 ——文革时的样板戏,很革命的意识形态戏,用现代解构的方式把革命部分全部解构了。中国的艺术里也存在这种现象。有一种政治波普艺术,他们就是用文革时所 有的原材料进行创造。他们有几幅重要作品,比如一副工农阶级那样举着手的图片下面打一商标:可口可乐。那是一幅很著名的政治波普作品。他把它拼接,把传统 的代表意识形态的东西跟商业的东西拼接在一起。他来解构你,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它的言论、思想和批判。我没看过那个剧团的戏,不知道他们是用无厘头的方式还 是哲学的方式来处理沙家浜,总之是解构,其实是一种批判。《沙家浜》的作者是前几年才去世的著名作家汪曾祺,他就起诉剧团侵权,不允许自己的作品拿去乱弄 甚至解构。可是当作品成为公共产品,成为影响社会、每个人甚至时代的东西的时候,难道我们没有权利去使用吗?难道没有权利说,《沙家浜》私人版权的作品,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必须要承认它是社会公共的财富。它深深地影响了每一个人,至少是那代人的思想。 所以你发现,某种程度上,现在对版权的维护侵犯了言论自由。它已经伤害到了这个社会的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这是从经验主义的角度来理解自由。 评论:不认为目前的版权制度是完美的,里面许多细节还有很大讨论和调整的空间。基本上每个国家的版权法都会定义合理使用的条款,在保护版权所有人权益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允许最大限度的言论自由。 ——2013年王怡牧师于成都讲《我的学思历程》部录音整理文字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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