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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評王怡牧師《關於版權的經驗主義反思》一文(ZT僅供參考)
送交者: nngzh 2016年09月13日07:26:1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簡評王怡牧師《關於版權的經驗主義反思》一文

字數6382            閱讀898            評論0                      

昨天有弟兄轉發王怡牧師(以下簡稱王牧)《關於版權的經驗主義反 思》一文於我,並詢問我看法。說來不好意思,看第一遍沒看懂,接連看了幾次,才算看明白一點,可能因為本就是講話錄音而不是專題文章。我個人對於含有專業 術語的文章向來生疏。最重要的原因是,從小到大我的語文成績總是徘徊在及格線邊緣,課外閱讀也以通俗易懂的武俠小說為主。

王牧此文發於小驢磨坊微店,該微店賣正版書籍。但此文似乎要根本否定版權制度。這樣否定版權制度的文章出現在賣正版書籍的微店,是個讓人詫異的事情。前不久麥種傳道會追查和打擊盜版,最後查到的幾位都是自稱改革宗的信徒,不知他們是否曾受到同為改革宗王怡牧師此文的影響。根據小驢磨坊微店發文的標題,這篇講話稿是王牧2013年的,與最近麥種追查盜版一事並無直接關聯,但不知道現在發這篇文章是否與此事有關。

前不久剛寫過一篇文章《關於盜版,不得不說》,既然已經談開了盜版,所以也想針對王牧此文寫點評論,與各位同道一起探討盜版問題。以下全篇引用王牧文章。每一段落後黑體部分為我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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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版權的經驗主義反思(王怡牧師2013年)

關 於知識產權,很多人會有道德壓力。比如許多人會從網上下載沒有許可的資源,你們的生活是否充滿了被稱為盜版的一些行為?你們良心裏面是怎樣看待這種行為? 你們是把它正當化還是認為這個事情雖然不對,但是沒辦法。你們怎麼看呢?——下個電影,下個電子書——沒有意識到知識產權,也沒有任何付費意識。你良心上 會說這是不對的,但不去管他。我不想區分這個道德上的,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評論:這第一段我到現在也沒有看懂要表達什麼。暫時不評論。

近 代以來我們對知識產權的理解方式也是形而上理解方式。無形產權跟有形產權不一樣,有形財產有個特別之處,具有物質形態,占有一定物質空間和時間,它的占有 狀態跟使用狀態是完全合為一體的。比如你心裡想着我這個杯子,但沒有侵我的權;你一旦碰了它,拿了它,我就拿不到,有形財產是獨占的。如果沒有打破這個獨 占,你就不可能侵權。所以西方傳統資本主義非常強調一句話,英國帶來的偉大的自由傳統是國王的權利到我的鼻尖為止——你不能侵犯我的自由,你可以拿把刀晃 來晃去,但你一旦碰到我這,就侵權了。還有國王的權利到我的籬笆為止,我們家的籬笆你不能碰。你碰得合法的收藏證,那我就要限制公共的權利,兼顧每一個私 人的權利。而私人的權利是有一個明確範圍和借鑑的。有形財產一定有個界限,籬笆也好、鼻尖也好,它都有一個非常明確的界限。

但是無形資產不 一樣,你不需要去獨占它,就有可能分享它的權利。從經濟學來講,它的外部性非常高。就是你分享了他人的利益,但實際上你對他的利益沒有任何影響。有沒有這 種情況?在無形資產中,是有可能的;但有形資產是不可能的。權力與權利的界限,保護和尊重的界限,是非常明確的。無形資產沒那麼明確,它有很大的彈性空 間。

評論:王牧談到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區別:有形資產是獨占的,它的占有狀態跟使用狀態是完全合為一體的;而無形資產則不同,我們 不需要獨占它就可能分享它的權利,而且未必會損害利益方的權益。無形資產一詞太廣,王牧的文章主要講到盜版軟件、盜版書籍和盜版電影,為了方便討論,我暫 時把無形資產限定到這個範圍。對於這些盜版,是不是如王牧所言,它們的資產界限並不明確?我們可以看到絕大部分的國家,包括盜版盛行的中國,都已經明確軟 件、書籍和電影的版權,也清晰列出何為盜版。也許某些其它無形資產的權利界限並不明確,但具體到軟件、書籍和電影的權利界限,應該來說是清晰的。具體到這 些方面,是不是我們盜版了,實際上對權利方的利益沒有任何的影響?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針對無形資產,我想舉一個例子。不知道你們喜 不喜歡看周星馳的電影,我們那一代是很喜歡看的。周星馳的《少林足球》當時創國內票房的新高,賣了一億多。它為什麼能賣一億多?我媽都知道周星馳,我們樓 下看自行車的也知道他。實際上周星馳的正版電影從來沒有在國內影院上映過,所有人都是通過盜版光碟看的。但是它之所以可以賣一個多億,正是因為這些盜版光 碟。互聯網時代越發看重這一點,如果你能夠以低成本的方式獲得點擊率和知名度,那就是你的量,是你你盈利的基礎。而這個量在今天甚至有人願意貼錢去取得這 個量。所以無形資產在共享的時候不會損害權利人的利益,反而會增加權利人的利益。它的利益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共享的基礎上。共享的規模越大,將得的利益就 越大。還有周潤發,我媽也知道他。你憑什麼知道周潤發呢,周潤發演的電影沒有在國內公映過,所以他沒有在這個版權收到收入。但我記得十幾年前,周潤發第一 次做廣告,就是潤發露,是八百萬的廣告費,創國內新高。當時別的明星都不可能拿到八百萬。同樣,你們看了周星馳這麼多年的盜版電影,人家一次就拿回去了。 人家拍個一分鐘的廣告,就全部收回去了。

評論:王牧為了支持其盜版不影響權利方的利益之說,舉周星馳和周潤發的例子。因為國內盜版猖 獗,客觀上讓周星馳和周潤發在國內享有極高知名度,所以周星馳的《少林足球》大賣,而周潤發的廣告片酬也極高。王牧這樣的表述,凸顯盜版不僅無害反而有功 於權利方。但這個邏輯似乎站不住腳。第一,周星馳和周潤發在國內享有極高知名度,似乎不能只歸功於盜版。那些一直看周星馳盜版電影的人,也不一定會去電影 院付錢看《少林足球》,這些人更有可能仍舊看的是盜版的《少林足球》。王牧似乎認為既然他們倆的電影之前都沒有在國內影院上映過,所以知名度只能來自於盜 版電影。但王牧似乎忘了電視。三四十年前,我們這一代人就在電視上看周潤發的《上海灘》,之後通過電視,VCD和DVD等多種渠道更多地接觸到周潤發、周 星馳等香港藝人。另外,王牧這樣的觀點估計連周潤發和周星馳也不會同意。香港演藝界有過兩次集體的大遊行,第一次是反黑社會,第二次是在1999年。這次 遊行比第一次遊行更厲害,因為它的殺傷力更大,比黑社會更大,就是盜版,影響很大,令電影走下坡,所以整個電影圈的人出來遊行,反盜版,那就是說香港電影 的衰落,早期受到黑社會的影響,後期受到盜版的影響,所以這是香港電影在九十年代面對的困難。王牧說,人家(周潤發和周星馳)一次就收回去了(盜版的損 失)。這個說法估計他們也不會同意,太低看他們的身價了。也經常有人說,微軟在中國的成功就是因為中國盜版Windows盛行,所以盜版不僅無害,而且對 微軟有功。這個有點強盜邏輯。在其它全民反盜版的歐美,微軟照樣也成功,windows也一樣壟斷個人電腦,windows的成功是因為它在市場上最好地 滿足了需求,否則,為什麼國內不盜版別的。盜版間接提高知名度所以盜版沒有問題,這個邏輯不成立。不能說,猶大賣主間接地成就了耶穌要被捉的計劃,所以猶 大無罪甚至有功,神可以使用罪人的罪行來成就祂的計劃,但並表示罪就不是罪。

所以無形資產,它的標準不是那樣子的。共享是非常重要的。換言之,在今天我們的產權制度,公眾的共享權利跟權利人自己要保護的權利之間,公眾跟這些大家之間在立法上的角逐是完全不對等的。所以它整個的體制,是過分地保護了權利人,而限制了公眾分享的狀態。

評論:王牧舉了盜版電影的例子,就開始下結論無形資產的標準跟我們所想的不一樣,共享很重要,目前產權體質過分保護權利人而限制了公眾分享。如前面所說,盜版電影的例子很弱,然後又倉促下結論,顯得沒有說服力。

但 實際上,隨着互聯網最近十年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看到這種模式並不有利於經濟的發展,並不有利於互聯網時代的創新。所以你在網上會看到越來越多的自由 軟件,說是要反對版權包袱,反對微軟所代表的封閉源代碼的包袱,然後開放性的源代碼開始成為一個。當然你說他怎麼賺到錢?慢慢地,你今天在美國就會看到。 去年美國國會討論一項法案,關於加強互聯網下載的保護法案,但該法案沒有被通過。這反映出整個互聯網開始推動知識產權越來越走向開放和開放。很多東西開始 回到非營利,甚至通過一部分非營利,然後取得利益的過程。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本來我們從成本和收益來講,買這個杯子的時候,你的價格包含了杯子的所有 成本,每一樣的東西不管它怎麼計價的,總之都計價進去了,你是全部付了費的。但是在無形資產里就不一樣。

評論:王牧說現在越來越多的 自由軟件,越來越多的人認為產權保護不利於經濟發展和創新,互聯網越來越開放。我一個做軟件的人並不同意這樣的看法。越來越多的自由軟件,並不表示他們反 對版權。最支持開放的facebook開源了眾多基礎軟件,但並不是所有。微軟也開源了許多軟件。自由軟件多,有幾個方面的原因。第一,有人願意無償跟其 他人分享他的成果。不能因為他無償分享了某個軟件,就表示他必須無償分享他所有的軟件產品,也不表示所有其他人也必須分享他們所有的軟件產品。不能因為今 天我免費給一個人麵包,就認為我必須每天都免費送麵包,也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要免費送麵包。絕大部分自由軟件的作者,也會開發封閉源代碼的軟件並得到相應的 報酬。第二,眾多商業公司期望推出免費軟件提供公司知名度,以便在其它產品和服務上盈利。可見,這是一個商業策略。IBM從前售賣軟件,現在慢慢傾向於售 賣服務。這是商業策略。蘋果桌面系統以前收費,幾年前開始免費,蘋果通過出售蘋果電腦、手機和手機應用提成來牟利。

我寫一篇文章應 該有版權對不對,我可以得到一個稿費和版權收入。但是我並沒有為每一個漢字付過費。我在這篇文章引用了李白,也沒有付費;引用了某個弟兄說的一句話,也沒 有付費;我引用了哪一個思想家的話,也沒有付費。從某個角度來講,你當然可以說這篇文章是我寫的。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講,我怎麼可能離開人類的知識說我是獨 創呢?我有一個部分是獨創的,就是那些字都是我把它們拼在一起的,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我有創新。可是整篇文章內容和價值領域,可能只有有百分之十是我的, 百分之九十是人類共同的財富。這是一個基本的謙卑態度。說這東西是我獨創的,因我從小交了學費的。但交學費,是付的那個老師教你的勞動費用,我們從來沒有 為知識本身付過費。對不對?一加一等於二,你為這個付過費嗎?沒有。你只是為那個老師教你的勞動付費。你所取得的人類知識都沒有付過費。你買的那個杯子你 可以說百分之百是我的。之所以有這個杯子出來,是因人類財富的積累。可是,你每一樣都付過費的,這二十塊錢已經包含一切了,是合理的定價。可是在你的智慧 產品裡面,你沒有為最重要的知識本身付過費,所以你不可能把一個文化產品當作絕對的所有權。因為所有的文化產品,當然我知道它有時間限制。你把它當作一個 絕對的所有權的話,你就扼殺了它當作人類所有知識的共享。還是那句話,你沒有承認到你的無知,你沒有以你的無知和基本的謙卑作為你的出發點。所以,所有的 知識產權都不可能是完整的產權,所有的知識產權你都沒有為它付過所有的成本。你之所以會有成果出來,都是建立在共享的基礎上,所以你必須要讓它共享。必須 接受,我們一定會劃一個部分使他得到收益。你必須接受整個人類對它的共享。而且你如果沒有這種共享的話,你還要影響到什麼?

評論:王 牧的意思是我們一切所做的都是基於別人的免費共享,所以我們也要免費共享我們的。我很盼望王牧做個表率,踐行自己的觀念,不要賣書,所有的書提供免費電子 書。John Piper就免費提供他部分書的電子檔,也有一些是需要購買的。王牧的邏輯是,我們沒有為知識付過費,所有不可能把文化產品當作絕對的所有權,所以只能共 享。這樣的邏輯我們也可以應用在任何領域。農民也不應該賣農作物,因為陽光、雨水和土地都不是屬於他的,他也沒有為他所從前輩先人承繼過來的種植經驗付過 費。我們會發現,任何領域都承繼了整個人類一代又一代的積累和共享,按王牧的邏輯,任何領域的任何人都不應該宣稱對他所投入勞動的成果有絕對所有權。王牧 這是要徹底否定私有制,跑步進入共產主義嗎?我不認為目前的產權制度很完美,但也不會覺得在這個罪惡的世界徹底否定產權制度是可行和有益的。另外,講到版 權,一定是說到有個權益人。如果沒有權益人,我們當然可以自由使用。但不能因此說,有些東西是免費的,所以所有東西必須是免費的。

我 再舉一個例子。這種產權制度會影響到思想的自由,會影響到言論和批評,甚至是人類更多的精神性的權利。我們教會之前有個弟兄是做計算機的,他第一次來我們 教會就說:“我覺得我們教會都很好,但是有一點很不好。”我說:“怎麼啦?”他說:“為什麼你們教會還在用windows呢?我沒想通啊。Windows 嚴重地影響了基督教教育,影響了自由教育。”我回覆:“我沒聽過這個說法,你可不可以跟我解釋一下。”原來他強烈地主張自由軟件,在這個行業有幾個猶太 人,基督教會的猶太人,有聖經的背景下,他們提出來一個所謂宣言,我也不太清楚。他們非常強調自由軟件,他說中國所謂自主開發公司,自主知識產權,大量使 用了別人共享的東西,所以你使用了別人共享的東西,你就不能說你擁有所謂的自主,你就必須使它共享。他們強烈反對這一點。他說,對於微軟來講,我們使用了 他一個界面功能,可是不知道他背後是什麼。他背後是關乎人類非常重要的、今天已經構成我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就像高速公路一樣重要的基礎設施、重要的生活平 台、學業平台,但這些東西是私有化的。背後的東西是掌握在私人手中。如果有孩子求知問你說:“這個是怎麼回事啊?這個是怎樣的?”如果你告訴他,這東西第 一你不知道,第二你無權知道,你想知道的話將來只能去微軟工作。意思就是這東西對大眾就像魔法極大地阻礙了你的自由教育和學習。他說教會應該用開放的軟 件。

評論:我們買一個東西,會一定要求廠家告知這個東西是如何如何被生產出來的嗎?為什麼用軟件就一定要求軟件公司開放源代碼?如果 我們買一個汽車,你會要求汽車公司告知汽車製造的每一個細節,否則你就不購買嗎?這裡插一點,教會不是應該用開放的軟件,而是應該用正版軟件,許多教會大 量使用盜版軟件。開源界有GPL協議,意思說它這個源代碼是開放的,但如果你使用它,你也要開源你的軟件。國內不少公司用別人GPL的東西,但自己又不開 放自己的源代碼,國外將不少這種公司列入恥辱榜。開源界除了GPL協議,還有很多其它協議,比如更加寬鬆的MIT協議:採用MIT協議的軟件代碼,可以被 自由地使用在開源或者閉源的軟件中。

我沒有明白他這種強烈的自由軟件立場。但我舉一個例子來說比如周星馳,從文學角度來說他有很多 手法,所謂的戲仿手法,他會把別人的東西拿來,用開玩笑的方式、解構的方式把它來戲仿。還有國內的另外例子。大概十年前,上海有個劇團,他們把《沙家浜》 ——文革時的樣板戲,很革命的意識形態戲,用現代解構的方式把革命部分全部解構了。中國的藝術里也存在這種現象。有一種政治波普藝術,他們就是用文革時所 有的原材料進行創造。他們有幾幅重要作品,比如一副工農階級那樣舉着手的圖片下面打一商標:可口可樂。那是一幅很著名的政治波普作品。他把它拼接,把傳統 的代表意識形態的東西跟商業的東西拼接在一起。他來解構你,用這種方式來表達它的言論、思想和批判。我沒看過那個劇團的戲,不知道他們是用無厘頭的方式還 是哲學的方式來處理沙家浜,總之是解構,其實是一種批判。《沙家浜》的作者是前幾年才去世的著名作家汪曾祺,他就起訴劇團侵權,不允許自己的作品拿去亂弄 甚至解構。可是當作品成為公共產品,成為影響社會、每個人甚至時代的東西的時候,難道我們沒有權利去使用嗎?難道沒有權利說,《沙家浜》私人版權的作品,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必須要承認它是社會公共的財富。它深深地影響了每一個人,至少是那代人的思想。

所以你發現,某種程度上,現在對版權的維護侵犯了言論自由。它已經傷害到了這個社會的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這是從經驗主義的角度來理解自由。

評論:不認為目前的版權制度是完美的,裡面許多細節還有很大討論和調整的空間。基本上每個國家的版權法都會定義合理使用的條款,在保護版權所有人權益的同時一定程度上允許最大限度的言論自由。

——2013年王怡牧師於成都講《我的學思歷程》部錄音整理文字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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