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我们的道就是上帝,是有生命有位格的,也是一切生命位格的源头,不是思想界、文化界里面至高的理念。
如果我们是要借着行律法来称义,用我们的行为来蒙上帝的悦纳,那我们是建立在自己的善行上,恩典就不是恩典了。在罗马书三章很清楚的否定靠行为称义的可能性,而这个可能性已经在神的恩典中失去地位了。
非基督教是把他们的行为当做一个很绝对的前提,一个可以使他们得到他们宗教所应许的好处的必然条件。我们则是借着神的道所产生的信心来到神的面前被神称义,我们是恩典里面的蒙恩者,在我们的信仰里面,神是主体,我们以神为中心,靠着圣灵顺服上帝。
基督教没有反对行善,没有反对基督徒要有好行为。基督教是反对人可以靠着行为来达到蒙上帝悦纳的那个可能性。
圣灵的本质是圣洁的,圣洁的神住在我们里面(这是何等大的事),人怎么可能自由的犯罪呢?
那我们都不会犯罪了吗?不是的。我们还在肉体中活着,里面还是有罪性的存在跟引诱,身体的得赎必需等到耶稣再来才能完全被成全。加尔文说「圣人不是不犯罪的人,而是对小罪有大敏感的人。」得救的圣徒是渐进式的成圣,不是立即式的成圣。我们还是要靠着圣灵与罪恶争战,与自己的邪情私欲争战。
如果我们把行为当做是得救的先决条件,那我们就可以靠自己的功劳到上帝的面前,我们就是废弃神的恩了,基督也白白的钉在十字架了。
这世界是莫衷一是,众说纷云的世界。我公司一贯道的同事看我吃肉是很罪恶的事,我看他拜偶像是很严重的罪;不同的是,我是以神的权威看他,他是以人的权威看我。
善的标准在哪里?源头在哪里?只有我们的信仰明确的提出来了。我们也确信我们所信的对象是真的,是绝对没有错误的,感谢上帝,一切都是神的恩典,出乎主,也属乎主,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