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兰,亚米纽斯(Jacobus Arminius)的跟随者,与加尔文派发生了争论。他们抨击加尔文对预定(predestination)及定罪(reprobation)的教训。于是国家首长于1618年召开会议,要解决这问题。但亚米纽斯没有出席答辩,反而聚集了一群抗辩者(Remonstrants)宣告其教义;但这些教义都被定为不当。此会议又重申《海得堡教义问答》及《比利时信条》。以下数点综合了在多特大会中被肯定的教条
关于神圣的预定:所有人都因亚当犯罪而有罪,活在咒诅之下;但神透过基督的死,为人预备了救赎。但由于神永恒计划的拣选及定罪,只有某些人得著信心的赏赐,而某些人却得不著。拣选是无条件的,它不是基于神的预知;而是神按至高的旨意,行使主权,去拣选某人得救,这是发生在创世以前,而且纯然是出于恩典,不被拣选的却要被定罪。然而,神却不是罪恶的源头者。
关于决定的死:基督的死具有无限的价值,足以拯救整个世界。但他代赎的死,只会临到被拣选的人。
关于人的败环及向神的回转:人是按神的形象被造的,但因著亚当犯罪,全人类都败坏了。罪已经传给全人类,所有人都生在罪中的,都是可怒之子。因为人不能自救,神就透过圣灵的工作,为每个被拣选的人完成救赎。那些在永恒中被选的人,神会按时候呼召他们。而认识救恩的信心本身已是一种赏赐。
关于圣徒蒙保守:神一定会释放他所呼召的人脱离罪的控制与奴役。因为神是信实的,所以他必一直保守信靠他的人。
这里的矛盾可能是,把神 “拣选是无条件的,它不是基于神的预知;而是神按至高的旨意,行使主权,去拣选某人得救,这是发生在创世以前,而且纯然是出于恩典,不被拣选的却要被定罪。然而,神却不是罪恶的源头者。”
神在创造时间(创世包括)之前,神当然是全知全能的神,这里为了推出神预定一部分人得救、一部分人不得救,硬是把“全知神”弄成“拣选是无条件的”神,而且完全违背了神宝座的根基是神的公义这一基本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