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诚之摘译
Lord’s Day 15 解说
我们的主的一生都与受苦有关。在创世以前,祂就与父同在。即使祂在亚当堕落前就成为人,也是一个自我屈尊的伟大行动。因为造物主“从天而降”,到与被造物同一个水平,本身就是一件令人惊讶的事,即使罪在当时还不存在。但是当基督事实上的确降临了,人类当时已经堕落了,罪和邪恶也已盘踞世界,然而,虽然如此,祂还是来临了。谁能明白这自我屈尊的程度是何等浩大呢?所有的人,在不等的程度上,都经历过悲伤和苦楚。但是,对我们来说,这不是出于我们的选择。我们的存在,不是出于我们自己的意志,而是出于他人的意志(我们的父母──说到底──神)。但是对耶稣来说,情况不是如此。祂降生成为人类,是祂自己的选择(虽然,也是出于神主权的意志),祂之所以这样作是为了处理我们与神隔离的原因。所有的人都是在亚当中被造的。他们也在他第一次犯罪中与他一同堕落了。因此,上帝的忿怒倾倒在所有堕落的人身上。
基督就是为了处理这个问题而来到世上的。祂是为了让自己成为祭物,满足神的公义而来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祂做了两件事:首先,祂提供了对神主动的顺服,就是完全遵守了神的诫命。祂在地上的日子,从起初到末了,都遵行了神的律法。祂的门徒在祂身上从来不曾发现罪。基督自己也从来没有承认祂有任何的罪。还不止如此:即使连天父在祂身上也没有看到罪,因为祂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7)耶稣所做的第二件事是提供了被动的顺服。这是说祂为祂子民的罪受了全部的刑罚。祂承担了他们全部的咒诅。祂在被鞭打、责罚、苦待──而且,最重要的,是当祂被钉十字架时,完成了这个任务。
须要特别注意的是基督的赎罪并不是毫无例外地临到所有的人。这不是要理问答说:“他……担当了神对全人类罪恶的忿怒”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神的怒气(那临到我们救主身上的),与临到那些在末日失丧的人的忿怒,不是不同的一个忿怒。不,那是相同的忿怒,是最终咒诅的忿怒。但是基督只为“全人类”的一部份而死──也就是那些天父所赐给祂的人。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个,是因为耶稣说的。在约翰福音17章中,我们所有的这个“大祭司的祷告”,是祂在上十字架前的祷告。在这个祷告中,祂清楚地说,祂受苦的目的不是为所有人的救恩,而是只给那些天父所赐给祂的一部分人类。祂是这样说的:“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第九节)基督是为这些人代罪而死的,不是毫无例外地为所有的人。这就是当要理问答说,祂受难,“以便……救赎我们的身体和灵魂脱离永远的沉沦,并为我们取得神的恩典,公义和永生”的意思。“我们”这个字,只是指神的子民──那些真的信徒。
“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根据使徒保罗(罗13:1),这句话的意思是彼拉多是神主权所指定的。罗马帝国统治以色列、神的儿子在这个政权下出生都不是偶然。耶稣在这个民政官面前受审,也不是意外。这个民政官本来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却把他交付人受残酷的刑罚──首先是可怕的鞭打,然后是更为恐怖的死刑。借着这个方式,全能的神,掌管地上所发生的一切的神,叫万事互相效力,来完成祂的旨意,把这些突出的事实摆在众人面前。这是关乎公众的记录,换句话说,耶稣基督没有罪过,但是祂仍然接受了死亡的判决,是为了罪大恶极的人。使徒保罗这样说:“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有罪的,使我们在他里面成为 神的义”(林后5:21,新译本)。
在旧约中是这样说的:“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申21:23)经文的背景是摩西说到犯了死罪的人被行刑之后,该如何处置。这个人的尸首不能整晚被挂在木头上,因为那会玷污了那地。也就是说,那会使得那地在神面前成为可憎。很显然地,那个邪恶的人,也就是因此而受刑的人,应该要从神的眼前移除,这才是正当的。而这是透过神的护理,使耶稣接受这些子民所应受的死刑。正因为我们在这整件事当中看到神的手,我们能更确信,祂是为失丧的罪人代罪而死。也因为知道这个,我们能放心地得到保证,祂为我们所作的,是绰绰有余的。
耶稣受难和死亡的目的不是为所有的人的救恩。但是我们必不可忘耶稣献祭的价值绝对是无限的。基督所受的苦远超过拯救全人类所需的。因为这个缘故,没有人会需要担心基督宝血拯救人的力量是否不足。它足以拯救即使是罪大恶极的人,因此,所有借着信心信靠耶稣的人,都会得到永远的救恩。
研习题
1. 在什么意义上,基督承担了“神对全人类的罪的忿怒”?
2. 什么样的错误,是我们常常会犯,有时会加在这些话之上,而须要避免的?
3. 基督主动的顺服的意思是什么?
4. 祂被动的顺服的意思是什么?
5. 请引用约翰福音17章的话,说明这不是基督的意图,或设计,要借着祂的死拯救所有的人。
6. 基督被公民政权处死的重要性是什么?
7. 祂被钉十字架为什么是必要的?
讨论题
1. 为什么许多人持有这个错误的观念,认为基督是想为所有的人而死?
2. 如果基督是想为所有的人而死,那么要不是祂没有完成祂心愿(因为有些人是失丧的),要不然就是所有的人事实上都得救了。讨论错误的观念所可能带来的后果,其意涵是什么?
3. 基督为信徒的死是有效的(也就是说,祂成就了祂所想的,即,真的救了祂的子民)这个事实,信徒从这个事实上可以得到多大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