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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小要理問答四
送交者: 誠之 2008年02月13日09:33:2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威敏思特小要理問答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 (WSC)

第一部 我們當信什麼
一、神是怎樣的神

問4:神是怎樣的神?
Q. 4. What is God?
答:神是個獨特的靈:祂的存有、智慧、權能、聖潔、公義、良善、誠實(或作真理),都是無限的、永恆的,不變的。
A. God is a spirit, infinite, eternal, and unchangeable, in his being, wisdom, power, holiness, justice, goodness and truth.

第四問是整個小要理問答第一大部分的開始,是關於什麼是我們所當信的。
首先從神是怎樣的一位神開始介紹。

Charles Hodge 說,這個問答對神所下的“定義”,是人所曾寫下來的,最精要的回答。
而根據當時 (小要理問答是1647年完成的) 的會議記載,這個定義是一個牧師 (George Gillespie) 在禱告時對神的頌讚。當他們正在絞盡腦汁,找不到好的定義時,想不到這個牧師在禱告中就自然流露出這個對神的屬性的頌讚,後來就成為這個回答的主要內容。
這個問答對神的屬性的介紹非常值得背誦,其中的每個屬性都值得我們仔細默想。
接下來幾天讓我們深入察看這個問答中對神的屬性的定義。

約翰福音4:24說: 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這裡告訴我們,神是靈(God is spirit),這是說到神的屬性,祂的本質,完全是一個靈體,是我們用肉眼或任何感官所無法看見、觸摸、檢驗到的,只能用神給我們的靈來察覺到祂的存在 (林前2:11)。
1Co 2:11 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

祂不像我們有形體,有頭,有臉,有身體,有手腳,等等。經文中很多地方說到神的面光,神的手,等等,那是一種“擬人法”,是用人有限的語言來描述神的文學手法。

如果神是靈,那麼,我們如何知道祂的存在呢?我們只要查看這個世界的秩序,自然界的奧妙,人的莊嚴,就可以知道有神。所有被造物的美善都反射神的榮耀,祂的本性。當然,這需要聖靈的幫助,我們才能領受這個真理。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如果沒有聖靈的幫助,仍然會拒絕承認這個明明可知的真理的。

明天我們再來思想祂其它的屬性。

參考經文:
Joh 1:18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1Jn 4:12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
Isa 40:18 你們究竟將誰比神,用什麽形像與神比較呢?
Isa 40:26 你們向上舉目,看誰創造這萬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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