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友討論:剛信主弟兄/姐妹與不信主的男/女友 |
| 送交者: 坐看雲起 2010年03月15日14:50:5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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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討論:剛信主的弟兄/姊妹,如果他們有不信主的女友或男友 對於剛信主的弟兄/姊妹,如果他們有不信主的 girlfriend/boyfriend ,你們會勸告他們分手嗎?如果他們有不信主的 potential interest,你們會勸告他們放棄嗎? —————————————————————— 職老: do not advise anybody if 送交者: 職老 2010月03月13日21:21:0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再問一個問題 由 mean 於2010-03-13 21:17:15 you are NOT the one as it should be. —————————————————— 得勝: why don't 勸告他們信主? —————————————————————————— 思齊: 1.不會 2.看情況而定 如果他們有不信主的 potential interest,你們會勸告他們放棄嗎? 看情況而定,如果不信主的那位potential interest對基督信仰有興趣(不是為了與他交往才裝作有興趣),這可以是一個領她信主的好機會。否則的話,還是趁早放棄,別陷進去了,免得收穫傷心。 那倒是,有些基督徒還不如非基督徒 在相互吸引的基礎上,婚姻對象最主要還是看品格,性格是否配對。共同的信仰共同的背景共同的觀點共同的愛好越多,越容易相處。在婚姻方面,“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不是誡命,乃是保護性的建議。 ———————————————————— 白鴿子: 會先勸他們持守聖潔,再考慮分不分的問題。 再幫助他們分析潛在的信仰差異,在未來交往和婚姻過程中產生的矛盾與衝突,如時間、金錢分配,如果他們需要聽成熟基督徒的建議。 如何處理矛盾和差異,即便是基督徒婚姻里,也是非常實際的事兒。共同的信仰使得處理矛盾有更多的價值觀念根基、約束力和團體支持的力量,但也不保證基督徒就不會離婚。 嚴重同意,保護性建議。 個別基督徒玩起火來,是讓人匪夷所思的。 某些人確實是因為無知,缺乏教會這方面針對性很強的教導, 還有成長的空間; 而有些則是把婚前同居、玩火的身體接觸, 言辭和身體暴力, 同時向幾個人放電, 這些兩性關係的大忌當作兒戲, 教導了也進不到心裡去。這樣子和信的人也沒法同負一軛, 結了婚遲早也得散夥。 倒有一個見證,2000年生之追尋福音營上聽到的 美國弟兄喜歡一位台灣女孩子,弟兄非常愛主,他也知道最好是選擇一起信仰上帝的人生伴侶。不過他的表達方式讓我非常很感嘆,某些華人教會在處理情感上僵硬的教導。他是這樣對台灣女孩子說的(大意):我很愛你,我希望把我生命中最寶貴的,對上帝的信仰和你一起分享。你願意嗎?台灣女孩子很被他的真誠所感動,回答說:我願意。由此他們一同信靠基督、服事教會,成了一對很幸福的基督徒夫婦。 反觀我們某些不大明智的情感處理方式:先是不了解對方,也不了解自己對別人的感情;翻開聖經,指着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意思是你信你才有資格追上帝的公主,不信就一邊呆着去。或者,先開始交往看,把信主當成結婚的條件,於是對方要麼出於功利性目的假意受洗,要麼自尊受挫傷遠離上帝。 ———————————————————— candle: 吃飽撐的,哈哈,管得太寬了,雖然是以屬靈的名義 照這麼管起來,多少人都被關到基督門外,比如這網上的小夫,就不能通過太太信主抱得美人歸,雙贏. 己所勿欲,勿施於人.與其人為定框條,不如多為孩子 禱告,教他們如何把自己的大小事交託給主,跟隨主意,並培養他們正直優秀的品格及洞察事物和人的能力,和人交往相處的EQ.授人魚,不如授人以漁. 喜歡得不能自已就追,相處了才能知道合不合適, 空對空的談理論嘛用也沒.戀愛要戀要愛,談戀愛還要談的.雅歌咋說的?'我屬於他,他也戀募我.' 愛起來是不是老房子都一樣,只要着火就完蛋廖,'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哈哈 幹嘛沒開始就先斤斤計較撥算盤,愛先算計還能是純愛嗎?切,累不累啊. ———————————————————————————— caleb: 要先問一個問題 神要配合的,你就站一邊惦惦. 神要分開的,你就叫知音去干. 我覺得教會的長輩們都是為了後輩好 後輩們私底下都有自己的小算盤. 神讓這一切互相效力. 我當年追LD的時候,她是基督徒,好象也沒記得她向我傳過福音,只是她每次都去查經班,去教會,去夏令會,那我自然就跟去了.第二年結婚的時候,我也差不多受洗快一年了. 雖然我自己不符合條件.可是,想到以後自己的兒女如果找另一半,我還是會堅持他們在基督徒裡面找.我覺得,老一輩的態度上的堅持對後輩是一種保護. 這對後輩們是起了很好的看管作用的,所以我覺得也是好的. 都有自己的角色和本份.互相效力. 後輩有自己尋求的自由,可是長輩們敬畏神的心和一些大原則中體現出來的精髓是對後輩有益處的. 後輩也不能太Lawless. ———————————————— 背纖 : 也許並非笑話;有一非基督徒男生向他心儀的女基督徒說: “耶穌在昨晚的夢裡告訴我,你將會是我的太太,所以我們應該開始約會交往!” 但那女生淡淡地回答:“真的嗎?可是我信的神在聖經中教導我們基督徒應該要和信徒結合,所以要等你成為基督徒以後再說吧!” 大家覺得這是一個笑話嗎? 湊個熱鬧,我會 privately 忠告他們:將來成家立業的 parter 一定要是主內的; 我會建議他們在成家以前,須要安靜地再三再四地確認,愛他/她嗎?為什麼?愛他/她的什麼?你確認嗎? 當然,聽這話的一定是我夠的上說話“距離”的人......; 還是當然,老實說,很多人對此並不以為然,認為理智抹殺了愛情,以至後來有了許許多多的黑白不分的故事...... 如果我說為着主耶穌而careful;這是否似乎不太人本呢? ———————————————————————— 無為: 這方面沒有任何建議。但是我們能做的很多: 就是堅定這位信主的兄弟/姐妹的信心,1,可以通過這些信心來影響 他/她的另一半,2,在遇到極端情況下,被拋棄的時候,可以想到主還在看顧。這樣一來可以回頭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我們互相鼓勵,以神的話互相教導。 誰知道神會怎樣安排呢? 總要把最好的信息傳給每個人,希望每個人得到真理。 ———————————————————— 風影: 雖然還不是夫妻, in a wider view, 或可參考 哥林多前書7:12-14 。。。倘 若 某 弟 兄 有 不 信 的 妻 子 , 妻 子 也 情 願 和 他 同 住 , 他 就 不 要 離 棄 妻 子 。 7:13 妻 子 有 不 信 的 丈 夫 , 丈 夫 也 情 願 和 她 同 住 , 她 就 不 要 離 棄 丈 夫 。 7:14 因 為 不 信 的 丈 夫 , 就 因 着 妻 子 成 了 聖 潔 。 並 且 不 信 的 妻 子 , 就 因 着 丈 夫 成 了 聖 潔 。。。 —————————————————————— 克己復禮: 這是個有關於宗教排他性的問題。 信的人,能否容忍其他人不信。 很多人把握不准。 赫赫。。。 其實一個人信仰什麼是個人和上帝的關係,和他人關係不大。 在夫妻男女朋友方面,更多的是屬世,形而下的價值觀,世界觀而已。 也就是:文化方面,相互的信任,良心道德行為,等等。 按照宗教,神的眼裡,並沒有什麼完美的人, 但這是神看人。 在人看來,總有好人壞人。 赫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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