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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背叛弟兄:一個基督徒的泣血控訴!
送交者: laotian1989 2014年02月28日02:20:3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H弟兄、Y姊妹:

      謝謝你們前天給王牧師和我一個機會,和你們進行了長達兩個小時的溝通。不過,會議雖然提出了3個方案,作為關鍵人物的你們否定了前兩個方案,對最後一個方案說是“考慮考慮”,等於也是否定。這裡我想問:你們到底是怎麼決定的呢?其實,我問不問都無所謂,還是寫完這封信吧。

我能理 解你們的心和你們的邏輯:當初你們找我,因為覺得是熟人,是朋友,是教會弟兄,好使喚啊!用起來更方便啊!更可靠啊!你們後來決定甩掉我,必定是這樣想的:“你們做經紀人的不是經常白幹嗎?為什麼就不能給我們白干一場呢?再說,是我們買房,我們當然可以想怎樣就怎樣,想找誰就找誰,只要我們能省錢、能賺 錢就行!你們不斷地申辯說:也許你們讓人覺得出賣了朋友、背信棄義,可那100%是我的錯,不是你們的錯。但是,你們無法否認這個事實:的確是你們自己決定甩開我,繞開我,找了賣方經紀。不是我推開你們,也不是那個經紀強迫你們;是你們自己為了自己的好處和利益而決定那樣做的。116日,因為你們要看房,我雖因故不能親自出馬,但還是為你們服務了,費盡心機叫賣方經紀帶你們看成了房。我知道有可能發生--你們直接繞開我與賣方經紀聯繫--的危險,所以我特地要老黃保證只找我出offer。老黃說:沒問題,你放心,我們不是那種人!考慮到認識你們那麼久了,又一直為你們服務,再說你們也是教會的弟兄姐妹,還會出什麼岔子呢?在你們看完房後,我立即打電話詢問你們是否喜歡,要不要出offer。老黃說不喜歡,又說價錢太貴,所以不出offer。我哪裡知道,你們那時正在我背後和賣方經紀勾勾搭搭呢?我125日才回國的,你們通過賣方經紀做的offer正好在那時達成協議。就是說,116日至125日之間,你們對我密不透風,正忙着與賣方經紀談生意呢!記得我回國前還給你們打了個例常電話,你們敷衍了一下,不讓我知道一丁點你們正在做的交易。你們一直把我蒙在鼓裡,在我回國之前就已定下了這筆交易的大局!後來你們總算用電郵通知了我一下。到我217日回來向你們詢問時,老黃還表現得似乎並不滿意這筆交易,覺得房子毛病蠻多,你們有可能會下決心退出,即使損失一千元押金也無所謂。可現在你們又說很喜歡這個房子,已經決定close了。不知老黃告訴我的那些話,是糊弄我呢,還是想穩住我?

老實 說,如果我能預料到這樣的結果,我從一開始就不會摻和到你們的事中,絕不會同意多次(4次,每次跑200公里以上)跑那麼遠的路帶你們看房!還要接送你們!我以為可以相信你們是溫莎教會的弟兄姐妹,以為可以相信你們的為人和王牧師的推薦。在你們家的這個會上,我自始至終沒聽到你們表示任何任何歉意或遺憾。你們也許並不覺得你們的所作所為有什麼不對。你 們真的讓我好失望!你們明明白白地知道:我為你們半年辛苦白幹了,損失了8000多元的收入!王牧師說:按照聖經,做工的應得工價。我為你們做了那麼多工作,如果按時間算,至少有200300小時花在你們身上。你們肯按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給我酬勞嗎?我知道你們不肯。我也能理解你們的心思和想法:“憑什麼要我們給他報酬啊?那不是我們要損失了嗎?他應該做的是忘記沒做成的生意,‘買賣不成仁義在’嘛,就當什麼都沒發生,繼續做我們的朋友,期待我們給介紹生意。”請問:你們是這樣想的吧?難道不是嗎?我想是的,但卻難以接受。我覺得,你們並不在乎我掙不掙到賣方付的佣金,那對你們無所謂。你們甩開我,是由於你們的利益心驅使,因為你們覺得那樣可以得到最多的好處;你們並不在乎我這個全心全意為你們服務的弟兄是否得到報酬。

剛發生 的這件事對我傷害很大,讓我覺得即使對朋友、對教會的弟兄姐妹,也必須有戒心,要接受人家的忠告:不可相信表里不一的中國人!我做房地產快有三年了,看到最多的是人心的黑暗和詭詐。在利益面前,人們會脫下光鮮的外表偽裝,展露出貪婪、自私、唯利是圖的本來面目。連教會的信徒都不例外!在利益面前,友誼是個 屁,信仰是個屁,忠誠沒位置。這樣的人也許敬畏世俗的法庭,卻並不在意道德的法庭會有什麼話說。背信棄義又如何?出賣朋友又怎樣?良心算老幾?一切都是為自己的利益和好處,那才是他們人生的中心!為他人利益着想?那是別人應該具有的品德,與我無關。“咱只要不犯法,管它什麼道德不道德!”這就是為什麼中國人不信任 中國人,教會內部不太平,即使在朋友之間也如此。在利益面前,弟兄姐妹也會相互明爭暗鬥,因為人人都有私心。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是人的本性,連信仰都難以使人違背自己的本性。

耶穌 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十三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H弟兄、Y姊妹,在你們處理這件事的過程中,我可是看不到你們有絲毫愛弟兄的心。你們做的相當絕,卻一點都不覺得內疚,一 點也不覺得對不起朋友,反而認為都是我的錯!事實是,你們被賣方經紀收買了,因此而出賣我的利益。是啊,誰能抵擋那些誘餌呢?那個經紀讓出5700元佣金使你們以為得到較低的房價,又返還3000元買通房主接受你們的出價,再給你們500元現金以得到你們在驗房結果上讓步,還說要給你們修噴灌系統:這些對你們都太誘人了!而他正好把可能被我掙到的那筆佣金全部用來收買你們和賣主!這他媽哪裡是公平做生意啊?所以,我理解你們為什麼會中槍,並且不在乎別人會怎麼想,不在乎別人是否會背後戳你們脊梁骨,罵你們賣友求榮、背信棄義。不過,你們大概是想避免挨罵,心裡僅有的一丁點良知使你們決定給我個說法,所以要和王牧師與我溝通。 可是,你們只是想讓我接受現實、接受已經造成的傷害,並不認為自己有不對的地方。你們以為吃頓飯就能挽回朋友、就能挽回弟兄的心。你們以為做些虛無縹緲的許諾就能讓我忘記所受的傷害和損失,而在實際利益上你們絲毫不讓,決不肯有任何損失。我覺得,你們並不在乎別人是否有損失、被傷害,你們只在乎你們自己的 利益,哪怕微不足道的利益也要維護。

我想,也許你們不怕什麼道德法庭,可是,如果你們還是基督徒,將來有一天要到耶穌面前交代一生,你們將如何解釋你們的所作所為呢?


田弟兄


主歷 201422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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