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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溫州護教之道zt
送交者: msc 2014年07月06日20:50:5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再思溫州護教之道 2014-07-07 顏新恩 文化守望 我的前一篇“再思”被人解讀“屬靈-屬世”二元論之嫌,這篇不是為了反駁,只是希望略進一步解釋,同時對“護教”再盡反思綿力。 1.護衛十字架重要,神學反思更重要,尤其是我們處於每天需要對一個艱難的情況做出判斷與反應的特殊時候。因此,我再呼籲同工們需要安靜下來禱告尋求上帝的心意,坐下來做些研究沉思的功夫。路德開始每天的爭戰前,都先安靜至少2小時。如果無法深入研讀討論,我們可能不是接近失敗邊緣,而是已經失敗。 2.加爾文禁止教堂有任何“聖像”與“聖物”(包括十字架),只有一個簡單的空間;路德早期幫腓德烈一世設計教堂時,刻意把尖頂的十字架改為公雞。這些在崇拜學上,當然都有討論的餘地,但我們最好不要賣弄三腳貓的神學,什麼十字架的象徵意義之類,二位祖師爺他們難道不比我們懂?何況我們都是他們的屬靈子孫。我的意思不是死板地復古,也把十字架改為公雞,而是給建築物一個恰當的地位。 3.我們相信,上帝創造的萬物都是善的(good),善惡聖俗之分不是因為物質與屬靈(靈界豈不也有邪靈嗎?),而是當我們迷戀或尊崇被造之物超過其應有的地位,就是拜偶像,就是惡,就是滑入與上帝敵對的世俗現象中(奧古斯丁)。如果我們把十字架和教堂上升為信仰,就是拜偶像。我們的信仰不是教堂,也不是教堂頂上的十字架。薛華在《理性的規避》中指出,中世紀教會墮落的最大原因之一是模糊了“啟示與理性/恩典與自然”之間的界限。把超越性的事物逐漸塵世化,又把一般性的事物神聖化。[1] 4.政府是上帝的用人,教會有責任在某些方面順服政府。建築規模即是一例。但宗教建築的符號不得干涉。不讓寺廟有香爐,不讓清真寺有新月,不讓基督教有十字架則是屬於干涉宗教傳統。因此,抗議強拆十字架,恰恰是政教分離的表達,不抗議則是認同政府管理宗教(符號)的權力。我們承認,如果教堂建築違法,政府是有權力拆的。除非你能論證那法律本身是惡法。但是,即使政府有權力拆除,也必須按法律程序執行,而教會也有依法申訴的權利。因此,教會應當成立教產管理小組,聘請專業律師維護教會合法權益,而不是讓牧者或堂務主任以“屬靈方式”應付,其實就是業餘操作(精於法政者例外)。如果教會最終沒有保住十字架和建築,也不是屬靈上的失敗。教會違法自然無話可說,而如果因為對方是一個不講法理的惡政就更不必在意“失敗”。教會禱告的重點不是“力保”教產,首要是祈求教會復興。 5.抗議強拆建築是一個合理訴求,這是對公民權利的爭取。換言之,這是一個政治問題。那麼,是否意味着抗爭沒有意義?絕不是如此。許多基督徒錯解“政教分離”的含義,認為宗教和政治應該徹底隔絕(傳統重洗派觀點),事實上,它的核心含義是指政府與教會的權力不能混淆。舉例來說,總統所在的教會牧師不能用屬靈權柄威脅總統任命他所喜歡的人,而總統也不能用權力干涉教會的人事任免。雖然政教分離是現代思想,但在舊約已經有這個原則:君王、祭司、先知的平行。君王治理國家但不能擅自獻祭,祭司教導王室律法但不能“垂簾聽政”,先知則是“在野”的聲音(先知既不是官銜也不是宗教職位,不像祭司領俸祿)。根據常識可知,教會不可能脫離政治,因此,唯有盡力對政治問題做出合乎聖經的反應而不是逃避。但這是一個沒有簡單答案的問題。有人以登山寶訓支持“非暴力不合作”(唯愛社),有人以羅馬書十三章支持武力(“不是空空佩劍”)。如果說,中國教會神學薄弱是事實,那麼政治神學也許是最薄弱的。我的意思是,不要簡單化政治問題,也不要絕對化自己的政治觀點。我們需要留意,東西方教會的觀點是極為不同的。尤其需要警惕的是,不以一般政治手段對抗(例如唯愛社),而是“耶穌政治”。 6.對早期基督徒而言,雖然作為猶太人被羅馬殖民,但卻沒有爭取一般性的自由,因為已經自由了。即使在逼迫的壓力下,教會應該宣講的,應該做的從不忌諱。保羅尤其如此,監獄也囚禁不住他自由的生命。他勸阿尼西姆要在基督里向着他肉身的主人“自由地為奴”,是這種超越性自由的經典表達。在路加筆下(當然有保羅神學的影響),教會就是上帝的新子民,這群體在耶穌的帶領下“出了埃及”(林前5:7;10:1-4清晰有力解釋了這一點),已經不在“法老”奴役之下。今天以出埃及為維權典範的解釋者需要再思(包衡,《聖經中的政治》解釋這一敘事部分也有些許反思):這段經文是否被解放神學家和馬丁路德金過度解讀。我的意思不是維權缺少一般性正義(普世價值?),而是“出埃及”的預表——在基督里救贖性的自由——才是重點,也就是“新出埃及”(Neo-Exodus)。這一自由,主要透過福音宣揚表達出來。與“出埃及”的路程相仿,使徒們通過“行走”表達敬拜上帝的自由。即使面臨牢獄之災,也無法阻擋他們的腳步。在使徒行傳中,基督徒就是指行走一種道路的人(“這道”,οδος,the way,中文翻譯或許讓人以為是“道理”),如果從路加福音-使徒行傳來看,就是十字架道路。英語世界路加著作研究泰斗之一Darrell Bock概括路加兩卷書的敘事線索:耶穌上耶路撒冷,門徒離開耶路撒冷。可謂極具眼力!什麼是自由?就是你明知會遭遇囚禁或生命危險,也不畏懼退縮,言所當言行所當行,直到殉道為止。基督徒如何活出自由?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此外別無他途。你要的自由又是什麼? 7.不要諷刺、為難那些對強拆妥協的教會。或許大家目標是一樣的:抗爭是為了教產,妥協也是為了教產。只是有人“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有人則是“委曲求全”。除非抗爭的人有更超越的出發點。我們對妥協者的批評往往伴隨着動機方面的判斷為前提,例如害怕、為自己利益、沒有信仰立場,甚至沒有生命等等。不見得都是事實。雖然我不同意“自拆”和不抵抗,但我們必須公正地說,同意拆建築也不能以“猶大”論之。[2]何況即使是彼得三次不認主,早期的門徒也沒有多為難他,在他迴轉過後,仍然以他為教會最重要的領袖。我們不如多省察,恐懼戰競做成得救的功夫,因為人不是在這方面軟弱就是在那方面軟弱。 8.比起我們下面要討論的問題,政府對建築的管制簡直不值一提。政府對教會的控制,最大的代表無疑是“三自”組織。教會可否加入三自與基督徒入黨是一樣的道理,都是效忠於誰的問題。我們必須清楚,加入三自就是意味着認同政府對教會的管制,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甚至國策國情為最高權威而不是聖經。例如神職人員的認定(一群出賣信仰的敗類易如反掌獲得聖職,體制內忠於聖經反三自的傳道人有幾個被按立牧師或能在教會內部機構基督教協會擔任高職?更別提還有安插的假牧師領導教會)、宣教的界限(聖經的教導是傳到地極!)、隔絕全球教會的肢體情誼、講道與社會主義相適應等等等等。溫州教會也許認為在講道上還可以自誇按着聖經,而不是按着“要求”。大家仔細想想,你多久在教會講道中沒有聽過對時政的批判?好不容易偶爾有人講,也被批評“不講聖經講政治”。我們幾十年講着“沒有先知書的聖經”而不自知!今天很多三自教會人多財旺,你去調查一下他們宣教的工作,真的和地區限制無關嗎?而且中國教會長期缺席全球基督教會議。這樣嚴重的問題,大家卻不認真對待。為什麼不退出三自?我不否認有英雄,因為我2000年前後也是有這情結。但也可能有人因為各種恐懼與妨礙而妥協。而且,只要一天不退出三自,地方教會就沒有自主權,就沒有法人地位,因為你已經被兩會代表了。我再次重申,“三自”是一個信仰問題,教堂則是一個產業問題。 9.抗爭最好簡單而持久,壯烈通常只能偶爾用之。教堂平常鎖上門開啟防盜錄像,如果對方敢破門而入非法偷拆強拆,一是起訴,二是重新裝上十字架就是。這是教會的私有地方,沒犯任何法。甚至可以在院子,門口,外牆多弄幾個,木頭,布條,氣球…汽車、衣服、帽子裝飾……當然教會有權利組織抗議強拆,教堂被拆也可以舉行露天聚會或轉向建立家庭教會。 10.外面的抗議歸抗議,教會內在建造不可荒廢,否則保住建築也沒有多大意義。溫州教會對教堂的崇拜與依戀是不爭的事實。我們應該反思教會的治理秩序以及事工優先次序。我們不能僅是一些意識,更要痛下決心革新教會體制,調整事工的主次。如果我們承認教會必須是以聖道建造治理,那就應該尊崇以“祈禱傳道為事”的牧者的權威,讓他們有實際的權力帶領教會。如果我們認為教會在地上只有一個使命(太28:18-20),[3]那麼我們就必須全力去完成。我最近在想:如果強調“內在十字架”的這班同工像守護十字架的這群弟兄姐妹一樣全心投入“無形十字架”的顯揚,而守護十字架的弟兄姐妹為福音像為守護十字架一樣堅定火熱,何愁教會不興旺? [1]例如當時在神學上,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的著作如果不是和聖經等同(理論上當然不是),但也主導着對聖經的解釋。又例如建築和不計其數的聖物。 [2] 聖殿被毀,除了耶穌預言,新約對這一段歷史隻字未提,難道不讓人奇怪嗎?約翰福音和保羅書信,耶穌身體-教會就是聖殿提供了解答。耶穌更宣稱,聖殿也罷山上也罷,敬拜地方已無足輕重,只要真理與聖靈(約4:24)。我們要深思啊! [3]一個使命,三項內容。一個主要動詞(“使人做主門徒”)和三個分詞:去(宣講)、施洗(建立教會)、教導監督(牧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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