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情場新鮮人常犯錯誤 |
送交者: 女人話中話 2009年06月13日08:49:25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如果愛情能夠像童話故事中一般,王子吻醒了睡美人,從此他們過着幸福的生活......
“愛是羅曼蒂克的,沒有人會理性地談戀愛。”是這樣嗎?事事無絕對,絕對感性的東西是不存在於這個世界上的。初涉社會的女性,少女時代看了太多的日劇、韓劇、情愛小說,現實中又沒機會演練,所以對戀愛積蓄了太多的憧憬。因為太渴望,會有誤收信號的可能性。心儀的對象略略示好,便搞不清楚友誼和戀愛的區別,方寸大亂。
深呼吸,談談情,跳跳舞
“每天漫無目地膩在一起,言不及意也覺得好有趣,走着坐着躺着趴着都形影不離,像是兩人三腳又像連體嬰。”黃舒駿的《戀愛症候群》這樣唱道。的確相愛時,希望每天第一眼看見的都是他。像連體兒一樣,唯有同居才能做到。可是柴米油鹽一地雞毛的生活,很容易擊碎新鮮人的愛情夢幻。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3.堅信你遇到的是最好的. 日本作家渡邊淳一郎,分析男女的性愛本能時,用了有趣的比喻:男人有狩獵本能,以征服女人的數量來獲取自信;而女人是安家本能,遇見愛的人,就覺得要和他組織家庭。年輕的女人容易把愛的男人當成最後,失戀後不能自拔,自我傷害,自甘墮落的女性不勝枚舉。《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中女孩情傷後的自我毀滅,《挪威森林》綠子無法從初戀情人的死亡中走出的悲劇,李厚霖事件中黯然神傷的秦海璐、當眾落淚的周彥宏......
愛,生命中可以承受的輕
4.不要當他的媽媽 “捉住男人的心,先要捉住他的胃。” 戀愛中的女人,自然而然從他媽媽手中接過照顧他的接力棒,從為他洗一雙襪子開始,發展到從洗衣、洗床單、打掃房間、倒垃圾、煮晚餐,最後升級為全職保姆。這樣一點點滲透到愛人的生活中,還真是需要不少犧牲精神。他離不開你的照顧,和你在一起,可是他會和那些不愛做家務會打扮的女人調情,他會欣賞那些不精於打掃房間但談吐優雅的才女。
生活,要兩個人一齊努力才精彩
5.以他為中心,忘記自己初涉愛河,最容易忘記的就是自己。 跟着他的喜、怒、哀、樂的情緒流轉,喜歡自己像咖啡伴侶一樣迎合着,配合着,交融着。想着他的想,愛着他的愛,感動着他的感動,情歌總是歌頌愛得忘我的人。忘我是一種難得的體驗,也是一種偷懶的行為。戀愛是需要兩個人來做的遊戲,兩人都要有創意。自己的想法是什麼?沒有,我只要他快樂,我就快樂!這樣的愛情,勢必相愛容易,相處太難。
親愛的,請做回你自己
6.不要着急見他父母 愛上他,就要緊緊抓住他,怎樣抓住他?對了,見雙方父母,確定戀愛關係。戀愛新鮮人,像天真的孩子,面對心愛的東西有種本能的不放手,而且會去冒冒失失地找尋保險。見父母,從某種意義上說,是雙方內心有婚嫁的意向。如果他還很年輕,他還沒有準備好,他的事業只是剛起步,他不想太早地穩定關係;你急着讓他見你父母,或者急着要見他父母,那只會讓這段感情提前說拜拜。 對症下藥 愛情既沒有保鮮,也沒有保險
7.性要水到渠成 愛情新鮮人面對性,會走極端,要麼是迫不及待地要嘗試,要麼就是一定要確立關係後才做。男性對自己在意的女性,會把持一段時間,他們喜歡有挑戰的追求遊戲。如果你主動送上門,說得難聽點,就是降低了你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兩人已經約會多次,每次的感覺都是那麼甜蜜,你們都相信自己是對方唯一的愛。可是你就是不願意多邁一步,去嘗試,久而久之,你發現他會對你持懷疑態度。到底什麼時候發生性愛最合適?
性不等於他要對你負責上帝讓亞當負責照顧夏娃,因為夏娃是亞當的一根肋骨,是亞當的私有財產,是亞當的責任擔當。這樣的古典論調,你相信嗎?你明明是父母所生,受過高等教育,在外企公司工作的優質小白領。你愛上一個男人,他一定要對你負責。呵呵,這樣的話,你一定不愛聽,完全歧視女性!你會發言:首先要更正的是,性不是一件男人占便宜的事,更不是一件女人很吃虧的事。難道女人都是受虐狂嗎?這麼喜歡那件受虐的事情。性是愛的升華,當你覺得你的身體可以接受他了,那就做吧。
8.問他你重要,還是哥們重要 喜歡他每天都陪着你,用你的柔情蜜意,試圖營造兩人世界。你的眼中只有他,你的愛情病不輕。你還要求他的眼中也只有你。不喜歡他的哥們,總是想帶他去泡酒吧,去那種地方,不是把妹,就是泡妞,看不出有什麼別的搞頭;聚會時,啤酒一瓶接一瓶的,煙一根接一根的,房間邋遢得像狗窩;世界盃期間,他索性同他的兄弟們同吃同睡,把你冷落在空房......“不行,在男朋友和我之間,你一定要決策。”你發出了最後通牒,而他還是我行我素。最後,你們只好說分手。
他們聚會時,你找你的姊妹淘
9.不敢將隱情說給他聽 雖然有處女情結的男人越來越少,但有愛情潔癖的男人依舊很多。不願意聽到心愛女人過去的情事,希望愛的女人都把他當初戀。當你說“你一點都不像某某(你的前男友),他從來不會朝我嚷嚷。”時,他眼中一定會燃燒着暴怒的火焰。愛情新鮮人喜歡做比較,而男人最討厭的是女人的比較。與其隱隱約約地說起往事,還不如讓他了解現在的你多一些。
說吧,記憶
他們長發飄飄,身上多處刺青,皮衣和破爛的牛仔褲一年四季地穿着;無證狂飆摩托車,而且獨來獨往,凡人不理,脾氣暴躁。他們會畫你看不明白的畫,一整個下午都可以用來演奏吉他,大聲唱歌,偶爾也在地鐵通道賣賣唱。他們很有趣,可是他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憐香愛玉,和他們在一起,只能過着混亂的狼狽的生活。女孩也喜歡那些富家男孩,把他們的出手大方,他們的見識當成個性。往往這類個性男孩都容易“始亂終棄”。還有一類,言語驚人,經常會整點神秘哲學,蒙倒你。往往他們不懂得愛人,只懂得亂放電,覺得能夠越多吸引女孩,自己就越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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