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但一定要附加條件。 壞事讓百姓承擔,利潤 |
送交者: 水滴~ 2008月09月21日15:13:18 於 [股市財經]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如果你是大笨或大泡,你又會怎麼做呢? 由 6degrees 於 2008-09-21 12:19:32 |
銀行拿走的先例不能開。到底需要多少錢,錢怎麼花出去等,一定要有監督機構,不能完全交給銀行本身和財政部。將來局勢穩定了以後,壞賬賣出去的利潤,應該回到百姓手中。前提是政府不能讓銀行自己給定價。否則他們一定會利用這個機會,敲百姓一大筆竹槓。既然要搞社會主義,為什麼政府不能用700B擁有銀行的股份? 為什麼AIG的股份可以拿,而投行的股份不行?
我是外行。只是gut feeling.覺得這樣要錢的方式,對百姓是凶多吉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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