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當“地主(landlord)”之雜感—房地產投資經驗談(2)
本欲按部就班,把地主的酸甜苦辣說一說 (不止“佃戶”們要憶苦思甜,原來地主們也是要把一肚子的苦水倒一倒呀。)忽見木乃伊兄的留言,要聽聽租房收入在稅務上的影響。其實,不怕別人笑話,有些細節我自己也沒有認真搞清過—Turbo Tax 怎厶說,我就聽之任之,沒有好好深究一下。趁這個機會也給自己補一補課。
租房收入自然是要歸入“須納稅”的總收入,可是,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可以通過各類抵稅而不計算入內。各類抵稅項目中,很重要的一項就是作為出租房的房產“折舊”(depreciation)減免了。正是這個折舊減免,筆者沒有好好研究過,只是按照報稅軟件給出的數目去填表而已。
在網上搜索到有關的介紹,內容可謂詳盡清楚,特摘譯如下∶
Depreciating Your Real Estate Rental Property
Don't Forget to Take Out the Land by James Kimmons,
http://realestate.about.com/od/knowthemath/qt/rent_depreciate.htm
假設你的4單元出租房的購買價為 $325,000,其中土地價為$80,000. 美國國稅局原則上允許房產主們把出租房建誅的價值 (Building Value,此項房地產的購買價減去土地價所得的值)在27年半的時段內進行折舊抵稅∶
1. $325,000 - $80,000 = $245,000出租房建誅的價值。
2. $245,000 / 27.5 years = $8909 每年的折舊值。
再假設這所4單元出租房的年度租金收入為$38,508. 你全年付給貸款銀行的本金加利息為$23,316, 另有$3600 的房地產稅及保險費用。乍看之下,你的須納稅的收入額由於房租收入而提高了$38,508,實際上,很多費用是要一筆筆地扣除下來滴。
首先,$38,508 - 316 - $3600 taxes & insurance(房地產稅及保險) = $34,908
然後扣去折舊費 $34,908 - $8909 depreciation (折舊)= $25,999
此外,尚有月供的利息部分可抵稅,維修的費用,廣告的費用,管理的費用,等等。此文章用了4單元的出租房做例子,故房租收入較高。在本人實際的獨立房的情況下,房租收入要低很多,而折舊卻並不低多少。最後導致的結果是∶在有房租收入的情況下,通過折舊而得到的收入為負數。也就是說,這項房地產把你須付稅的收入額度拉低了。
明明是收入了房租 (正數),卻把須付稅的收入額度拉低了 (負數),聽起來很上算?可是這種划算並非是平白的。當你最後將此房產售出時,歷年來所得到的折舊好處要統統加起來,算作資本收益(capital gains)來計算所需納稅的額度。
該文章最後說,賣房時這種折舊好處算作資本收益產生的稅額,還是有辦法避免的。其具體方法是通過1031 Exchange (簡單說,就是將賣出租房的所得,轉而投向類似的投資,譬如買了一所類似或更大的出租房,這筆資本收益產生的稅額將暫時不必計算,或者說將被推遲計算。)其依是美國稅務法第26款,第1031節,故稱“1031交換法”。這裡面自然還有具體時段,投資方向的標準,要求,但這已經超出本篇拙文的要求了。 (disclaimer:美國稅法繁瑣已極,本文基於http://realestate.about.com/od/knowthemath/qt/rent_depreciate.htm
如有錯訛,歡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