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中雜記(一)
來了加拿大不生個老二,好像是件挺吃虧的事,吃虧的事誰願干,所以儘管當初是在那份<<終身(生)只生一個孩子決心書>>上簽了字才為老大上了戶口,但當人在加拿大後,再看那份決心書,卻有點兒黑色幽默的味道,怎麼也看不出作為>應該有的嚴肅性,全文引用如下:
終身(生)只生一個孩子決心書
為了加快四化建設,我們家庭經過充分商議,決心終身(生)只要一個孩子,堅決不要二胎,特作如下保證:
一、 如果節育措施失敗而懷孕,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絕不以任何藉口生育第二胎。
二、 如果人工流產超過規定次數,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 如果生育第二胎,願退回已享受的一切待遇,按有關規定處理。
請組織審查,並發給獨生子女證。
女方簽字: 男方簽字:
女方單位核實意見 (蓋章) 男方單位核實意見了(蓋章)
不知這份決心書出自街道辦事處哪位文官之手,錯別字也赫然在目,可如果不在這份決心書上簽字,就拿不到獨生子女證,沒有獨生子女證,就沒法給孩子上戶口。
所以,幽默感的培養是需要環境的,當初,我並沒有覺得這有什麼好笑,因為這是必須要完成的手續,是周圍初為人父母者都要經歷的,因此也就把它看成是很理所當然的一件事。其實,在過去的生活經歷里,有很多事我們都把是它們當作理所當然而全盤接受,從沒有考慮過它是否合理。比如,結婚時需要雙方單位開介紹信(可喜的是,現在這一條已經廢除了),還比如,結婚時在街道辦事處辦理結婚證,辦事人員讓我們參加他們舉辦的世紀婚禮,我們因為要外出旅行無法參加,便被要求交三百元才給發放結婚證,當時很生氣,可想想結婚要圖個喜氣,也就乖乖地交了。
其實,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我們都是一介螻蟻之民,也都是守法居民,給我的就享受,不給我的不強求。我從小就知道計劃生育是基本國策,常常坐車行駛在公路途中時,看到路邊的房屋牆上刷着醒目的諸如“只生一個好”,“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種樹”,“大力提倡晚婚晚育”等等耳熟能詳的計劃生育宣傳標語,說實話,我也是從心裡接受並支持計劃生育政策,人太多了,生存空間狹小,生活質量自然也就難以提高。
只是,後來,我發現,即使是金科玉律的計劃生育政策,在執行過程中,也存有不少彈性而有失公正。
我單位的一位女同事,與前夫育有一女,因孩子有病,所以有生二胎的權利,兩人後離異,各自成立家庭,又各生一孩子,女方第二胎生了一女,而此次所嫁男方本身也有一女兒,按照政策,兩人不具有再生孩子的權利,但女方因這次所嫁為有錢人,一心想生個兒子鞏固地位,所以又懷一胎,因為女方在本地比較有名氣,是市上某領導子女,向來占盡風光與便宜,因此這件事很受關注,但單位開始卻佯裝不知,直到有人舉報,無法交待,才發出要求其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的公文,但該女很有本事,挺着大肚子找來醫生證明她未孕,單位竟然接受了這一證明,女方繼續挺着肚子招搖過市,直到後來產下一子,後又有人向單位反映情況,於是單位就下發了開除公職的通知,但該女子神通廣大,卻使單位接受了她停薪留職的申請。
現在,這樣的事在國內似乎並不新鮮,生二胎已經和原來擁有毫宅名車一樣又成了一個人有本事的象徵,其實,有錢人多生幾個孩子也並非一無是處,就像某些人所說,這樣也可以分化富人資源,為社會多造些有用人才,孩子是社會的,是國家的,這個觀念在加拿大就體現得淋漓盡致,但問題是,既然國家制定了這一政策,又有賞罰標準,那麼你違反了就應該付出代價,或交罰金,或開除公職,卻不能既多生了孩子卻仍然不陶腰包還保住公職,什麼便宜都占盡,這就要不得了。
在單位呆了多年,看慣了許多對人不對事的現象,政策也好,規定也好,雖然是白紙黑字地寫着,卻總是有空子可鑽,有彈性可發揮, 這些現象不由地讓人生氣失望,卻又無可奈何。守法的,老老實實的員工往往是吃虧的,占便宜的卻總是那些善於投機取巧之人。不走正門,走偏門,走後門仿佛是一種潮流。往往是,一部新規章出台,只是又為一些人創造了發揮其本事的機遇,讓他大顯自己能耐而後快。總之,“老實人吃虧”,“餓死膽小,撐死膽大”已成了共識,這也是促使許多人遠走他鄉的原因之一吧。
人生若是一部戲,多幾個舞台背景總是會耐看許多,現在,平凡如我的小女子又有幸把自己的人生舞台搬到了加拿大,在這裡獲得新的體驗,譬如現在,正體驗着在加拿大孕育孩子的經歷,我相信,這將是一個值得記敘的歷程,雖然瑣屑如塵埃,於我卻是一筆財富。
懷孕了,更想家,每天上網,也總還會是到國內的網站上出出進進很多次,就像離家的孩子熟門熟路地奔向自己的家,仿佛已是本能,那是我的祖國啊,我希望她好,真的,因為我也是她的一個孩子。可她也會受傷,有些傷口還很深,看着讓人心痛,從來不是一個心懷千秋,憂國憂民之人,只是平凡地過着自己的生活,而現在遠離那片熟悉的土地,才知道有些情感已滲透到血液里,所以就盼望着,有一些腫瘤能被根除,讓她好起來,真正地好起來。
200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