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的文章,“我噩夢般的面試”,發表兩天后,就去萬維網用同樣的網名“人參花”發文。赫然發現,有人發了同標題的文章。點進去一看,原來是我的文章,一字未改地抄了過去。
我在她下面留言:你抄作業了!請刪掉,我既往不咎。我的文章還在文學城一周熱點上面,可以查證。
於是我發了同標題的文章,後加兩個字,正版,“我噩夢般的面試 正版”,有點不倫不類,好像我的面試還有一回是不正版。當時在萬維網首頁,正版的標題和盜版的標題只間隔兩行字而已,有一種很夢幻的感覺。
我電郵給萬維網,第二天回復,說那個ID鏈接沒有東西,撤得一乾二淨。要我自己再仔細看看。好像我眼花看錯了誣賴人家。我回答,“多謝回復,我還以為網管撤了她,原來是自己撤了”。我雖然有截屏,但是無心戀戰。可愛的網管居然又回話,以後有情況及時聯繫他們。
萬維網的網管在24小時內回復,讚一個。我說了謝謝後,居然回話說,不客氣,很可愛。這還說明,網管是真人,不是系統在敷衍你。
朋友的反應亮了。居然祝賀我混成了網紅,人闊氣了才有人偷。宋丹丹說過,做女人難,做名女人更難,做名老女人特別難。我也偷偷高興了一會兒,真不知道老子啥時候段位升至網紅,出門走路都不清楚先邁左腳還是右腳了。
慶幸的一點是,那個ID懶得改標題,我還馬上過去看見了。如果我一周后過去,並不知道前面發生了什麼,用同樣的標題發自己的文章。那結果就像是我偷了別人的文章,渾身長嘴也說不清了。再說人們介意嗎?文章看過就行了,誰寫的有區別嗎?很多人都會覺得無所謂。你再發一回就有點煩人家了。
最關鍵的是,那個ID太噁心了。“忘年之戀”,頭像是個性感的女人,讓人浮想聯翩。我馬上想到的是,82/28之戀,仿佛人在街邊招手。
曾幾何時,假的比真的都真。真的還得和假的爭地盤。死乞白賴地說明那個別人的是自己的,還要提供證據,因為人家手快,搶占了山頭兒。
我在文城意見區看到過兩回,有人反應整個文城被抄了,改了個名字,點進去一看就是咱文城。而且還是動態的。就是說,你投稿就是在投給他。他們掌握了你所有的博客。
不是不能翻牆嗎?人家把牆挪過去!
細思極恐!
下面是兩個截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