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來美國的時候,我們住在一條離學校不遠的小街上,小街的兩邊是一棟棟兩層帶門廊的房子,式樣和顏色各個不同,有十幾座。除去我和我丈夫兩個中國人,這些房子裡的居民都是美國人。這裡的鄰居互相之間基本上不來往,但由於我們在那條街上整整住了有五年,多少還是認識了幾家鄰居,喬治是其中之一。
喬治住在街的盡頭一棟淡黃色的房子裡,我們剛搬來的時候就注意到他了,因為每天他都帶了一隻狗在街上散步。喬治長得很高大,那狗也長得很高大,一個高大的人和一隻高大的狗配在一起很協調也很威風。我們天天都能在路上碰到喬治和他的狗,彼此就熟了。喬治有時會邀我們到他房子裡坐一會兒,說說話。喬治對中國人比較親切,因為他一直在向一位台灣來的中國人學太極拳,吃素。他和中國人的聯繫最明顯的體現在他家迎門的牆上掛了一幅中國書法,錄的是一首李白的詩:“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下霜,舉首見明月,低頭思故鄉。”他告訴我們說,這是前幾年一個在這所大學裡做訪問學者的中國人寫了送他的。這首詩送喬治可不貼切,這詩是寫給異鄉人看的,人家喬治是老美,土生土長的,故鄉就在他的腳下,送這首詩給他做什麼呢。
喬治大概有五十歲,離了婚的,孩子也大了,不和他一起住。他就一個人住著,做陶器,做好的陶器就在房子地下室里的一個小電窯里燒。燒夠了一定數量就在他的門廊上買。喬治做的東西雖然是盆兒、壺兒、碗兒、杯兒,但在適用的目的上加進了審美的趣味,因此他的陶器賣得比較貴,有的會作為藝術品送到畫廊里去賣。但那還是肯定不夠他生活的。此外,他在離這裡不遠的藝術博物館裡給兒童教美術課,兩下里的收入加在一起大概夠他活了。一個五十歲的美國人是不難把開銷壓得很低的,因為他不需要像年輕人那樣去趕時髦,時髦是生活開銷中最能漏錢的大洞。看上去衣著樸素的喬治活得很自在,臉膛紅紅的,相當健康。
做陶器的,是藝術家。以我的眼光看,喬治不是很高明的藝術家。他做的陶器格調不高,花里胡哨的,有點兒俗。到了他在門廊上賣自己作品的時候,也會給我們送張請帖來,我們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我們真的不想買他的陶器。可有一次我們請他來吃飯,他就帶了兩個自己燒的碗來送我們,是兩隻上了釉的色澤很深的粗碗。難得他做的這兩隻碗倒不俗,我們很喜歡。直到現在那兩隻粗碗還在,被我們用來吃飯。有一次喬治得到一件訂貨,是一位美國婦人給兒子的結婚禮物,那兒子娶的是一位中國姑娘,於是喬治打算做一件中國風格的盤子。他就跑來找我商量:“我想在盤子上畫魚,怎麼樣?”我說,“魚好啊,魚在中國話里象徵年年有餘。有餘,那對夫妻的日子可好過了:錢花都花不完的。”喬治聽了合不攏嘴,覺得自己一下子把著中國人的脈了。過了一天又來找我:有魚還不行,那盤子上還嫌空得慌,最好在上面寫上點什麼,寫一句中國的吉利話什麼的。我說:“就寫個喜字吧,不是結婚禮物嗎?”好,就喜字。又過了兩天,喬治慎重把我叫到他的房子裡去。盤子已經做好了胚子了,上面一圈圍了四條魚,在四條魚圍成的空檔里,正好可以寫字。喬治遞給我一小罐特殊的紅顏色,我就用自己帶來的毛筆,飽飽地蘸了顏色,墨酣筆暢地給他寫了個隸書的雙喜——張遷碑體的,兩分鐘就寫好了,喬治看了很滿意。他只需上釉、燒,這個盤子就可以完工了。過了兩天,盤子燒好了,喬治又來叫我去看,綠灰的底子上一個紅紅的喜字,還有四條綠色的魚,我當然說好。不過,說實在的,那盤子完全是喬治風格的:有點俗。就在那一天,那位訂貨的女士來了,喬治馬上用一張雪白的紙把那隻做好的盤子蓋上,讓那女士靠近前來,叫她站定了,停了好幾秒鐘,喬治才肯霍地把紙掀開,那架式,喬治彷佛是魔術師,把紙那麼一掀就能給人一個突然的驚喜。在這樣的聲勢下,那女士看了盤子,還能說什麼,當然是說好了。我在一邊直覺得逗:美國人真能來事,一個做得不怎麼樣的盤子,他就能跟獻寶似的獻出來,好像是一件了不起的傑作。換了我,大概先要向那女士道歉吧。看來中國人的自謙和美國人的自得都一樣地不可救藥。
我們這一條街的房子都歸附近的一家醫院,一家很大的醫院。這醫院闊得要命,不斷地在翻修擴建,新蓋好的診室簡直像五星級賓館,富麗堂皇得一塌糊塗。弄得連喬治這樣的美國人也在咬牙切齒地說:太過奢侈了。想不到,他們的富貴起來的後果就是壓迫我們。不多久,醫院就給我們這條街的大部分居民發了一張通知,要我們在三個月的時間內都搬走,理由是要修理房子。我們是外國人,可謂人生地不熟,他們怎麼說我們就怎麼聽。可喬治一看就炸了:嫌我們窮,想趕我們走。因為凡收到通知的住戶,基本上是藝術家和學生——一對窮哥倆。而這街上藝術家和學生幾乎都是幾個人合住一棟房子。比如我和我丈夫就和三個美國人一起住著,其中包括三個學生,三個藝術家——有一個身兼兩職:既是藝術家又是學生。在美國,一棟房子幾個人合住,如果不是一家子的話,那是沒有疑問的窮酸。而且做學生的太忙,做藝術家的又太散蕩,全都不會把房子當一會事,除去糟踐它們,不會去維護它們的。這一起人,平常無事有光著膀子在門廊上喝啤酒的、彈吉它的、聊天笑鬧的,太過散漫,不由得叫體面人看不入眼。一家闊醫院得注意自己形象,這形象不光是它自身的,還包括周圍環境的。它希望周圍的居民文雅檢點,最好是那種規矩的白領上班族,生活既規律,行住坐臥也有個講究。這樣,闊醫院和好居民配合著,這一帶就能很叫得響。醫院如果是像這樣打算的,在我們看來那也無可厚非。而且,即使醫院不找藉口,他們讓我們走,我們不也得走,房子是他們的,有什麼好 的。可喬治不這麼看,不行,我們要鬥爭。怎麼鬥爭呢,這難道會有效果嗎?喬治鼓著眼睛看我,喬治的眼睛大而微凸,瞪著人的時候很有效果:觸目驚心。喬治就那麼鼓著眼睛表示了對我的不滿,一字字地對我說:“你得學會維護屬於自己的權利,讓別人聽見你的聲音,把你的想法喊出來。不要保持沉默,這是很糟糕的狀態。”我的天,如果喬治知道我們中國人的一句老話:沉默是金,他會怎麼說,他還肯對我們中國人表示友善嗎?我說,“得,喬治,聽你的,行了吧。”於是,喬治開始領導我們這些居民和醫院鬥爭了。每一個當事的美國人都很積極地響應他!喬治讓我們到他房子裡去開會,商量辦法。這樣的會,我們前前後後開了有五六次,每次人都到得很齊,把喬治那間不大的客廳擠得很滿。我丈夫太忙,每次開會都是我去。我是肯定出不了主意的,只是帶了好奇的心情去開會,也不開口發言,就在嘴裡嚼一塊口香糖。開會的當兒,喬治抽空對我說:別嚼口香糖,別學這種美國派頭。回來,我對著鏡子看看,發現,果然,我嚼口香糖的時候,樣子很痞,跟中國女子的外表不相協調。從此以後我再也不當眾嚼口香糖了。喬治畢竟是有年紀的人,知道對於美國,什麼是我該學的和不該學的。
我們開會先打算推代表給醫院的頭直接對話,向醫院表明我們雖窮,卻窮得很本分,從不滋事生非,都是良民,而且我們交房租有很好的記錄。可醫院的頭壓根兒就不願見我們的代表喬治,每一次都有秘書擋駕。喬治火了,然後又找大家開會商量說要告這家醫院。怎麼告呢?於是大家湊在一處細細地羅致出一個理由:醫院想要趕走這條街的居民,最後把這條街都拆了,繼續擴建下去。這個做法不合適,會使得這一帶全都變成了巨型水泥建築的無住房區,破壞了這一帶原有的家居生活氣息,也是破壞市容。這個說法並不是捏造的,就在我們搬來的這幾年中,看到醫院一直在不斷地拆房子,前面和我們丁字形相交的另一條街上的房子已經全被醫院拆了,一邊蓋了新診所,另一邊蓋了一個巨大的車庫。而我們這條街有幾棟房子在房客搬走以後就一直空著,也不見醫院把它們再租出去。顯然,醫院已經在蓄謀要漸漸地把我們這條街也要吞併了。因此我們向醫院鬥爭的立足點成了維護市容,抵制他們瘋狂地擴張。這個理由很拿得出去,喬治就忙開了,向市政府城市規劃的官員寫信,向當地的電台報紙投書,說醫院在破壞城市規劃,要把這一帶變成一個水泥的怪物。結果市里果然派了人來看,電台也派了人來採訪錄象,過了一天,真的就在本地電視新聞節目裡播出了。漂亮的播音員帶有指責意味但措辭優雅地說:醫院這一帶,房子和草地已經變得越來越稀有了,它們會最終消失在這水泥牆的腳下嗎?喬治在電視上露了臉,他鼓著眼睛在瑩光屏上從容地歷數醫院的罪狀。到了這一步我們都很高興,覺得事情會有轉機了。然而,醫院固執地沉默著,並不撤回給我們的通知。於是喬治帶我們使出了最後的一著,到醫院門口舉了牌子示威。牌子上寫的是:“維護環境,保存房子。”“醫院,停止膨脹!”那是下班的時候,來來去去有不少人,都笑地朝我們這稀稀拉拉的十來個舉牌子的人看,我們也就笑地回看他們,我們舉我們的牌子,他們走他們的路,彼此互不相干。站了十幾分鐘的光景,我們也就回來了,既沒有高興,也沒有不高興,單覺得有些滑稽——我們怎麼可能指望醫院的人來同情我們,每一個在裡面上班的人都會希望這醫院變得越大越好,每一個在裡面看病的人也會希望這醫院變得越大越好。我們這一小撮人活像擋車的螳螂,難怪人家會對我們笑地看。我們的領導者喬治這種不顧後果的勁頭,頗讓我認識美國人浪漫的一面。這種浪漫,現在細想起來,是美國人對自己個體利益的強調。喬治對自己做的盤子得意也好,在房子問題上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也好,都屬於把自己看得重要,把自己的存在看得重要的體現。這是美國人區別於中國人的一個很重要的特徵。
無論如何,我在這個事件中很對得起喬治,每次活動都沒有缺席,而且從中領會了喬治的哲學:活人,就得這麼活著,你得知道自己應該有的權利,那怕是一點點的權利你也別放棄,你得使勁喊出聲來,別那麼乖乖地受人擺布。
在房子事件上我們最後以失敗告終,因為我們的對手實在太強大了。所有得到通知的人,包括喬治,最後都搬走了。那些房子在空出來以後,醫院倒是派人修了一下——那大概是做給人看的,因為它們沒有再租出去,就那麼空關著,到現在還那麼空關著。我們的估計可能是不錯的:醫院是想最後把這條街吞併了。
值得指出的是,喬治雖然也搬走了,但他不是像我們其他人那樣在三個月的期限內搬走的,他是消消停停又住了一年多以後才搬走的。醫院並沒有拿他怎麼樣,他是個出頭鳥,美國人不但不槍打出頭鳥,相反對他讓步,不來碰他。大概他們覺得出頭鳥是條漢子,應該得到尊重。而且,喬治的搬走,不是因為害怕,而是因為:他要結婚了!他的未婚妻是個有房子的女人。喬治甚至還請我們去過他未婚妻的家,那房子比醫院那棟淡黃的還要好些。人往高處走,他當然該搬走了。他想住著,他就住著,他想搬走,他才搬走,這也是喬治的風格。
喬治搬走後,我只見到過他一次,在一個畫展上。喬治又那麼鼓著眼睛看我,這一次不是因為生氣,卻是因為高興。他的妻子,老大不小的了,卻也是笑容滿面的,對人挺和氣。看來喬治活得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