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band一個歌手能在樂壇長久不衰的最內在因素,就是這個band的創作能力。
貓王能世界聞名,絕不是只因為他的特殊外表,而是在他之前,根本就沒有rock music,更不要說什麼流行音樂。除了古典民族音樂,歐美在貓王出現之前一直承繫着爵士風氣,到後來發展到free jazz都算上,一個人拿着自己創作的歌曲載歌載舞在台上傾情演出的,貓王是第一個人。
為什麼beatles解散了都快40年了,還是能賣唱片?這跟他們的面孔甚至聲音都沒有關係,是因為他們創作了那麼多優秀的歌曲,哪怕人們至今用專業音樂角度分析他們40年前的歌曲,也是受益匪淺。
同理,abba, red hot chilli peppers, rolling stones, the beach boys, prince, 甚至U2等等,他們有的解散了,有的很老了,有的因為身體上精神上的問題40年不出唱片,可是懂得音樂的人,還是認為他們對音樂有巨大貢獻,我們這些平民也還是認為他們的歌曲動聽。
因為什麼?還是因為他們演繹自己的歌曲,而不是花錢買歌曲自己唱而已。
如果沒有自己創作,所有樂隊最終都要面臨解散或者不紅不黑,歷史證明。例如辣妹,all saints, back street boys, 或者如今的west life, girls aloud還有如今無數4人5人男女組合等等,他們可能長的很漂亮,可能聲音很好,可是這些人或者組合倫敦地鐵里一抓一把,相信美國街上更是無數。他們可能藉助某個樂評人士紅級一時,想在樂壇上跟rolling stones or red hot chilli peppers等一樣紅40年的,就完全不可能了。
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很喜歡cold play, franz ferdinand, the streets,james morrison等等組合或者歌手的原因。他們自己寫歌,我聽得是他們的心聲;可能他們歌詞不像詩,可能他們聲音不如頌歌,可他們are true and ju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