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福之女阿柔降生之初,林某廣邀親朋,設家宴相賀。席陳魚翅龍蝦,宴列山珍海味,杯盛琥珀瓊漿,賓客盡歡而散。轉瞬阿柔百日,林某欲設酒相賀。商之於阿福,酒宴之費,三一三十一,阿福助其一。阿福怒拒之,道:“孰設宴,孰破鈔。”。林某遂作罷。
阿福之慳吝,甚於常人。初,林氏於太醫院待產,日供糕餅。阿福午時探視,以之充飢,以為常。一日,林某攜小舍探望其妹,林氏以糕餅食小舍。須臾阿福至,不見糕餅,責於林氏。
林某告之曰:“小舍貪嘴,已盡之。”
阿福怒:“小兒無禮,汝教養之過。”
林氏勸之:“區區糕餅,值得甚麼。汝腹飢,可適市沽食。”
阿福憤然而去,積怨日深。
春,林某夫妻攜幼子返鄉,留長女嬌娘並小舍留守,囑阿福照看之。臨行,林某密囑嬌娘:“阿福為人,汝亦知之。多順彼意,莫起爭端,大事待吾回時決斷,謹記!”。嬌娘諾諾記之。
阿福故態依舊,吃食盡取之於寒暑箱,不思填補,數日盡之。搜得林某珍藏燕窩,亦盡之。
呼嬌娘近前,告之曰:“吃食罄盡,汝待餓殺吾等。速召汝父回。”
嬌娘遙訴於父,林某囑使阿福自買於市。阿福對之曰:“雖然,非汝使錢不能。”
林某從之,轉寄銀錢與阿福撫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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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者亦假,假者亦真。真真假假,莫要認真。
西曆兩千七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