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與同齡人相比,我不算是窮孩子,在我成長的那個時代,我們家可以算中產。因為家裡有兩個大學生賺錢,只有一個孩子,和兩個老人(我姥姥和奶奶)。須知那時候很多人家是靠兩個人的工資養3,4個孩子加兩邊的四位老人。我沒有見過農村的赤貧是什麼樣子,不過工廠里的窮一些的家庭我見過不少,比如家裡父親是工人,母親沒工作,四個孩子,那麼每頓只能吃鹹菜,甚至有的時候連鹹菜也沒有,就用一碗蒜湯當下飯。
我上學起口袋裡總是有點零花錢的,不多,每個月大概五毛錢,這樣在同學中也可以算富翁了。那時候一根冰棍三分錢,好一點的大概是五分一根,大山楂丸三分一個,小塊巧克力七分一塊。
我最好的小朋友叫六六,從名字你可以知道她是家中第六個孩子。她父親是個司機,母親是街道工廠的女工,他們家的日子可想而知是緊巴的。她從來沒有零用錢。
放學我們總在一起玩,如果買吃的我肯定會給她買一份,當然就是三分錢一根的冰棍或一個山楂丸。
當年七分一塊的巧克力是奢侈品,我們院裡有個小男孩,他爸是軍人,常年在外地,他有先天心臟病。因此為了補養身體,他媽每天給他吃一塊那樣的巧克力,這實在讓我們羨慕他的病。
不知道沒有零花錢的小孩,比如我的好友小六六是什麼想法,我們小時候也不懂得討論心情。不過我覺得貧困給人的影響是非常不好的,雖然貧困中也能出現一些發憤圖強的人,不過那絕不是多數。
就我個人而言,零花錢沒有起到什麼建立金錢觀的作用,家裡也沒有人給我灌輸管理金錢的思維(當然,五毛錢也用不着高水平的管理)。不過,我認為零花錢給小孩的是一種自由感,事事都要攤出手掌向人要錢,不論對大人還是孩子都不是一種愉快的感覺。比如我上中學的時候,瘋狂地買小說,每月五塊零花錢全用在書上,有時還要向同學借。記得有一次我想買小說“紅日”,沒錢,向黃老太要,她不給,結果我非常傷心。
大概是從前年起我也給丫丫零花錢,雖然她要求要做家務,我沒同意。她有時會拿錢去買一支帶羽毛的筆,一本書,不過我從來不過問,我認為錢給了她就是她的,不再屬於我,怎麼花是她的事。不過我發現她大部分的錢都存在小金庫里,沒人教過她,估計是基因裡帶來的。
我也看過書上講怎麼樣通過零花錢教小孩管理金錢,不過我不信那些教條。書上還教人如何談戀愛,但是那作者也許自己還沒找到一個好配偶呢。
禮物是否可以代替零花錢,我說不能。禮物不能帶給人自由,錢可以。
而且,金錢不是洪水猛獸,不會使一個孩子誤入歧途或者變壞,缺乏愛才會。
是不是應該讓孩子去勞動賺錢?比如賣賣檸檬水,這個問題的回答可能見仁見智。不是每個孩子都是做商人的料,有些可能打死也不願去擺攤;有些(比如我),就喜歡擺個攤子吆喝,做個引車賣漿之徒。我的一個朋友曾經與我討論過這個問題,她說她不允許女兒(16歲)去麥當勞打工,寧願讓她去醫院做義工,因為麥當勞只會讓她認得小錢和比較沒理想的人。她的這種說法當時我聽到覺得很新鮮,想想也不是完全沒道理。至於我將來會怎麼做我還沒想好,好在丫丫還有幾年才到16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