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64的法理和人情
齊楠木
1989年發生的64事件可以算得上中國近幾十年影響最大的群眾運動之一,19年過後的今天,怎麼評價64依然是個難題。正面和負面評價相去甚遠,從法理和人情不同角度看可以有不同的結果。歷史過程無法假設,歷史分析不排除假設。
假如示威發生在歐美等地,會有怎樣的走向?
假如溫家寶當時是最終決策者,他會怎樣處理?
假如現在有人號召遊行和堵軍車,有多少人會響應?
我覺得從法理看,即使用歐美政府的標準,大概還是政府小錯,學生大錯;從人情和政府人民關係看,政府大錯,學生小錯。
學生
過於濃烈的幻想和感情色彩。
幻想政府和解放軍不會開槍,所以才會堵軍車,在美國不敢這樣做。
一廂情願地認為,只要願望良好一腔熱血,絕食、占領廣場等行為都是合理的。
學生熱衷於用大規模群體運動表達意願,多少受了文革的影響。學生幹部的政治熱情驅動學生走向激進和決絕。學生群體缺乏統一的觀念和思想,所以無從討論談判的妥協藝術。當政府開始有所退讓的時候不知道見好就收。當政府不肯再退的時候,意氣用事悲觀地走向了推翻當局的對立面。騷亂多數始於有一定訴求的群體行為,動機和結果沒有必然聯繫。
政府
處理學生問題手段過於簡單和愚蠢,對大規模群體運動的定性沿用了文革方式,對話和解決矛盾缺乏坦誠。決策者習慣於用軍隊暴力解決對抗問題,總以為自己代表了國家利益和沉默的大多數。應該說,社會秩序需要恢復,關鍵是方法,64本可以不用軍隊和平解決,即使到了64這一天。
無論從哪個角度,64是一出沒有勝利者的大悲劇,政府國內聲望跌到歷史最低點,國際形象倒退30年。
64留下了難以撫平的傷痕、不可再犯的深刻教訓,敦促我們尤其是當年的學生及家屬和現今的政府繼任者反思。
將來的某一天,64肯定能夠重新評價,或許已不是雙方各自期待的結果。
20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