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保護狼群(貪官)的最好辦法是把老虎(總統)關到籠子裡
民主是個好東西, 這一點其實大部分人都同意,少部分人不同意也不敢說。張雲說民主有兩大功能,一是分權,另一個是糾錯。 其實我不是不同意,只是覺得張雲的定義混亂。
首先請不要糟蹋民主二字:選舉並不等於民主。 選舉,特別是選舉總統之類,大家爭論的都是不相關的弱智問題。 參選人除了挑撥離間,摸黑吹牛不需要其它本事。投票的人根本都不知道競選者說什麼。 再說, 投完票之後就完全失去制約,官員任免隨心所欲, 經濟外交胡作非為, 比獨裁體制還要獨裁, 而且不用負責。 人民能做什麼主? 不要提媒體,另一個煽風點火的中心,如果不被外國勢力收買還好點。世界上的流血衝突多數都從這個爛選舉開始。 沒有例外, 包括台灣。
然後看看所謂的分權功能:分權本身既能揭露腐敗貪污,也能掩蓋腐敗貪污。阿扁被抓是他功力不到,膽子太小,貪食太獨。 對照第一大貪李登輝,人家就沒事,向美國運3000萬現金,為掩蓋貪污多人被謀殺,可是誰也不敢動它,為什麼? 這就是分權制衡的功能。
再看民主的糾錯功能:實際上是維持社會慣性的功能, 也就是說如果在錯誤的道路上無法改道,任何改革也可以自動被抵制而維持錯誤軌道。 您後邊的不錯不知道是什麼功能, 大概和所謂的糾錯屬於同一級別。那麼還以李登輝為例子, 為什麼李登輝組織台聯黨?他當時獲得民進黨許諾不追究他的貪污, 可是民進黨贏了連任,自己貪污也漸多,為了平息民怨,很可能把他拋出來,所以組織第三勢力。 別小看這第三勢力,正是李登輝幫助馬英九贏得選舉, 這不,不粘鍋乖乖拜訪貪污犯,選舉政治中老百姓是做不了主的。
布萊爾當然喜歡選舉制度,雖然每天要演戲,但是貪污腐敗永遠是有驚無險。大陸的貪官們是十分羨慕這樣的制度的,比如瀋陽的黑社會頭目劉勇,殺人越貨之後只要還有錢,就可以找法律專家來證明警察偵訊時可能使用逼供手段,然後改判無期,可以預見的是很快就保外就醫了。可是好事被獨裁專制破壞了,所以沒有逃過一死。 美國的希普生殺人兩名逃跑失敗照樣可以無罪釋放。 即便民事庭判定有罪,可是人家照樣有每月30萬的保險金不屬於收入而過着蕭遙富足的好日。 所以有權有錢的人誰不說咋“民主好, 犯罪殺人任蕭遙“
雖然說了很多選舉政治的壞話,但是民主是大勢所趨,選舉是民主的一種形式, 可是這個過程是充滿驚險的變數。 選舉最大的弊端在於撕裂人群,挑動戰亂,中國先在台灣做實驗是很好的事, 因為台灣族群簡單,經過日本人多年的選擇改造多數比較馴服, 外省人又不多所以沒有大亂子。 實在太亂,大陸派一個半野戰軍接管就可以.
據說小布什說過:“保護人民和國家權益不受侵害到最好辦法就是,把總統關到籠子”當然不必考證它是不是說過,還是背誦過。 不過這句話很有意思,美國好像有很多老虎特別喜歡籠子,不知道哪個籠子是什麼高科技產品,能給老虎帶來這種享受讓他們冒死花錢爭着進籠子。
我改了幾個字,外加半句話, 大家看看還是不是成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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